2019年5月26日 星期日

2019/5/17立院


昨天立法院強行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它的內容大致與民法親屬篇的夫妻關係極為類似。相同的比率差不多有9.5成,只有極少數不同。這少數像是沒有開放同性配偶共同收養子女,另外是政府官員對於人工生殖法(含代理孕母)仍持保守立場。

若以長期來看,最有殺傷力的是第二條加第四條

第二條:「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第四條:「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這兩個條文除了立即影響社會關係,最大最長遠的影響是教育以及文化。

它直接改變了人對自己的認知方式,以及認知內涵。即使不說基督信仰,台灣民間社會仍有天道觀,認為人是處在天地之間,人必須順應天地的運行才能長保安泰。天道也決定了人倫關係,以及人對自己、他人、社會、國家乃至世界的責任。這個人倫關係是以天道的二元論為基礎,人倫關係的基礎也就是男女。所謂的男女,不只是身體特徵,更是靈魂、意識乃至到社會責任的二元分工,這樣的設定是國家(法律)出現之前就已存在。基督信仰也類似,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如同舊約所說,除我(耶和華神)以外,你不能有其他神。這層關係是唯一、單純、直接且永恆的愛之關係。按照這層關係,再延伸到男女夫妻,乃至生命延續生命的親子之間。

而同運份子奪取了這個觀念,搬到同性之間(第二條的文字),表面上一樣是唯一、單純、直接且永恆的愛之關係,但是它破壞了二元關係。因為男人對自己的認知與認同有一套上帝創造的心意,女人亦同。同運分子想用人工的方法也延續生命,但那份延續在先天上就已經有破損。也就是說男女彼此交付於對方,彼此共融,在這共融的關係中,延續新生命(子女),所以子女在母腹裡也參與了這份共融。不可小看這份共融關係,新約當中耶穌出生的歷史就點出其重要性;瑪利亞謙卑接受了上帝的付託,在人間則接受了約瑟的保護,耶穌在母腹裡就感受了約瑟與瑪利亞的共融關係。對人來說,我們天生的安全感、存在感都是從中而來,所以基督信仰認為人是關係當中的存有。同運要人工生殖,那個人生生殖的胚胎一開始就得不到生身父親與母親的共融呵護。

前面是社會的認知,對自己的部分。所謂「我」這個人,在同運份子的看法是由我自己來決定是什麼樣的人。這個說法非常聳動,年輕人很喜歡。早在1960年代的歐洲已經有人開始要推倒基督教文化,認為她是壓抑個體(個人)的巨大敘事,是個體不自由的淵源。因為基督教文化在先天上已經決定了人是什麼、自己是誰。所以男女的區分是基督教的壓抑之一,尤其是女性在男女區分的社會體系裡遭到壓榨,妻子只是生產小孩的性工具。但問題根源不是基督信仰,而是人內在的罪性,以致扭曲了上帝的原意,男女婚姻制度是先天沒有問題的。但同運份子為了打破基督信仰的基礎,直接攻擊男女二分的觀念,到今天,我們看到所謂有/無、順性/逆性、心理與生理的性別觀念,乃至主張性別是可以根據個人處境和身心認知而改變(性別流動論)。所以性別也不應與生命延續有關,性關係的歡愉就是最終目的。到後來,同運份子對於傳統婚姻是敵視的,因為它就是男人壓抑女人、男女二元壓抑個體自我的典型制度。所以當部分同運份子主張同婚時,有些比較激進的就抨擊這是投靠壓抑體系。不過,目前同運份子大致還是接受先主張同婚,因為只要同婚受法律保障,那麼教育及社會系統就必須容納同運觀念,對人、對性別的認知就有了破口,日後就可以一步步瓦解婚姻,達到他們所謂人的解放。

目前只能先教育自己的子女,再透過社群去影響社會、學校。過去這幾年很多基督徒參與家長團體,是重要的。當然,仇敵也想辦法要影響立法,壓抑家長對子女、對教育系統的影響力。未來這個戰場會持續打仗。

沒有留言:

復活

復活節來了,昨天學校教職員團契有一場應景的活動,並且邀請一位老師講他信主的歷程。 他特別提到復活是身體復活,重新有個完全不同的身體。 我坐在底下,一方面恭喜這位老師從高中之後,年紀輕輕就有興趣接觸信仰。另一方面也感到一點疑惑;復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的身體在自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