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0日 星期一

2108年0427事件


一個靠民主進步為口號的政黨,墮落到這個程度,已經不是某人當不當校長或某個部長該不該下台,而是上綱到這個政權的本質是什麼了。

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1892-1984):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是新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They came first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馬丁‧尼莫拉牧師。波士頓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銘文。1945

問題不難,就看遊戲規則在哪裡,玩遊戲的人怎麽玩。遊戲規則不只是紙上的條文,還有多年累積的慣例、以及社會的共識和價值。
檢驗的方法也不難,看有沒有賭輸不服而見笑翻桌。昨天我自己的大學同學line當中,有人說若要大學自治就乾脆取消所有補助款,這就是典型的賭輸不服。
有人強調政府應適法性監督,但這些人在過去好像是談大學自治、學術自主?當然,現在談大學自治的人,過去也不見得談。我們最終還是要回到制度,而不是殺伐。如果執政當局要去質疑選舉結果,它應該去質疑台大遴選委員會有什麼違法之處,而不是直接去質疑當選者。執政者又不敢說遴選委員會違法,足見其色厲內荏。
我也在國立大學念過,國立大學內部搞的自治未必能見人。效率低落、驚人浪費、駭人態度,制度不全和政府過度保護,形成一堆學霸,造成極為扭曲的學術生態,太多人性黑暗面。但要不要往自治的路走,還是要。因為從憲法到大學法,都這麼說,所以不走不行。遊戲規則需要經年累月慢慢做起來,有一天看看能不能類似西方大學的程度。西方大學能有今天的水準和程度,是從中世紀的修道院開始,最重要的特徵是思想自由與敬畏上帝。即使到今天上帝可能從多數大學退出,但心中有上帝所帶來的慣例和態度,它的影響仍是大學的基礎。例如最近成為顯學的[學術倫理],就是一例。
從過去到現在,社會上各類選拔、選舉、推選等等場合,最需謹守的就是選前先講好遊戲規則,講好了、選完了,大家遵守結果。最忌諱的就是講完選完,然後有人馬後炮,甚至翻桌不認輸。這種人在我心中會打上極大問號和極大X號。對這種人最大的疑問就是[你既然有這般高見,那為何不事先講?][你賭輸又翻桌,那就是流氓心態。]按照同樣的標準,如果今天台大的學生會、系學會的會長推選,若有人按程序當選,但另一方人馬不服跳出來說當選人涉嫌考試作弊而有可能記大過、或疑似有性騷擾問題等等一大堆,所以校方不應該承認選舉結果。後來校方聯合教務處、性平會、學務處、警察局、地檢署調查這位當選的同學三個月,三個月後說有事實顯示作弊(但沒確切證據)以及性騷擾嫌疑(但沒確切證據),因此不承認選舉結果,要求原推選單位重選。這樣的話,以後只要結果不是我要的,我就設法潑糞,把對方硬扯下來,這樣還需要遊戲規則嗎?
台灣搞大學自治確實走得不太穩,畢竟年歲和西方比起來實在太短。並且東方人心裡深處還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台灣就處在這尷尬期,我們嘴巴都說民主、人權、法治等等,但實際上都是威權。以前國民黨的威權統治結束之後,大家以為萬事OK。其實大錯特錯,整個國家社會,從上到下,玩法弄權四處皆是。大學校院那些學生組織內部,不也是一堆威權作法?私立學校更沒有自治這回事,校長當選人在選前早就屬意好了,選舉程序只是用來符合法令要求的。我的意思是大學自治既是社會共識也是制度化的價值,但人心深處又權力作祟而喜歡操弄它,以致我們在這部分仍屬孩提階段。
也不用去說什麼大學校長一定要望重士林、國之重器,或說這個選出來的人一定要符合高道德標準。其實這些標準本來就在那些選舉規則、公務人員任用條例、大學法、憲法當中。遴選委員本來就必須按照這些條規和價值來進行選任。若事後再講這些東西,其實都是馬後炮。
以長期來講(五十年為單位),大家能夠照事前講好的遊戲規則來玩,並尊重玩出的結果,就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至於這個遊戲規則好不好,日後都還可以去修。或者選出來的人不怎麼樣,但他不能永遠佔那個位子,以後大家更知道該選怎樣的人。真有不服氣,也只能在他當選真除之後,去法院告他。這樣才是照規矩走,不然大家就來耍流氓。耍流氓的後果是過去累積出來的遊戲規則(法令、傳統、慣例、價值共識等等)一夕破功,以後大家都懂得耍賴,那遊戲要怎麼玩下去?教育部在法令上雖也有核准的裁量權力,但這個權力必須架構在前述法令制度的限制中,教育部做的應是形式審查,看看遴選委員會有沒有照程序來,而不是實質審查。因為實質審查已經在法令上授權給遴選委員會,而教育部的裁量權則屬於核備性質。(內政部長葉俊榮是這方面專家,他最懂這玩意)。所以,如果教育部在這件事有實質審查權力而可以推翻遴選委員會的決議,那乾脆不要遴選委員會,回到以前教育部直接任命的時代算了,也不要假裝表演大學自治。
令人憂心的是執政者忙著佔位子,他們的就業和收入情況都蠻不錯,但到底有一點點心思在想台灣的未來嗎?

復活

復活節來了,昨天學校教職員團契有一場應景的活動,並且邀請一位老師講他信主的歷程。 他特別提到復活是身體復活,重新有個完全不同的身體。 我坐在底下,一方面恭喜這位老師從高中之後,年紀輕輕就有興趣接觸信仰。另一方面也感到一點疑惑;復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的身體在自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