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

981115信息分享(3)

第二個故事方面,還是一樣先想想撒都該人的背景。(Sadducees)這個名字源於希伯來語tsedduqim,意思是跟隨大祭司撒都該(Zadok)教導的人。是古時猶太教一個以祭司長為中心的教派,只承認聖經的前五卷,不同於法利賽人;他們不相信靈魂不滅、肉身復活,不接受口傳律法。(徒23:8---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說兩樣都有。)
因此,耶穌的出現,對於祭司階層的撒都該人而言是個威脅。撒都該人就弄個兩難的議題糾問耶穌:以舊約聖經裡兄終弟及的律法(申25:5)為根據,問這七個兄弟和那位女子若有一天復活,她應該是誰的妻子。這問題的背後是以否定復活為基礎,要讓耶穌自己站不住腳:耶穌如果承認有復活,那復活後的事實導致律法無法規範,耶穌等於陷律法於難處。耶穌如果認為復活後的事實不合律法,就須否認人會復活,耶穌就必須自打嘴巴。
但是耶穌清楚彼等的內在問題,就按著兩條理路回應:第一、耶穌不否定這個律法;它本身也是帶有復活的意義:使原將滅沒的宗族重獲子嗣而延續下去。撒都該人錯在把眼前世間的倫理關係推到永恆,以為人間的倫理關係會永久持續;人在世界走到終了會復活,那時原來的倫理關係就結束。第二、耶穌用出埃及記3:6的話:「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雅各的 神」。(我:耶和華神)這部分是用來指正撒都該人的一個錯誤觀念:以為他們和神的關係是藉由與祖宗的血緣而來。但耶穌指出若按照人死沒有復活的想法,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等祖先都死了,後代子孫和上帝的連結就斷了,就沒有資格稱為神的選民,因此撒都該人的思想是錯誤的。實際上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離開這個世界後,是到另個世界活著。此外原文描述這事情用現在式,不是過去式也不是未來式,代表這三位以色列人的祖先在另個世界永恆地活著。所以耶穌才說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因此,撒都該人提出的是個假議題,欠缺神學根據。
這個故事也可以好好應用在華人社會裡,一般人常常把眼前的關係橫加擴充,要求自己死後,還要繼續享有人間的一切,子孫得燒紙錢、燒別墅、燒賓士車,乃至有人要燒美女、、、,有些年長的不願意子孫接受耶穌,原因是怕以後沒人拜他。這些思想跟撒都該人很類似。
我後來想起教會以前用的一本書:使徒信經。裡面第一章就提到基督徒要和三個東西征戰:罪性的老我、世界價值觀、撒旦。我想到法利賽人:行為細節、希律黨人:屈服權勢、撒都該人:只認現世,這些不就是老我、世界的東西嗎?而這些都會過去!
此時想起約4:14,耶穌對於那位撒瑪利亞婦人說的話:「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是的,我們就是活在這現世當中,神就是要鍛鍊我們,讓我們心中有耶穌、有永恆的生命盼望,以這樣的心態來面對、處理世上的一切。

981115信息分享(2)

從第一個故事來看,須先了解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的背景,前者名字的原意就帶者分離,也就是要保持潔淨並與世俗(不潔)分開。法利賽人對於摩西傳下來的律法有其解釋傳統;除了書面的摩西律法,還有口傳律法的解釋傳統,後者專門就來解釋如何遵行摩西律法,結果慢慢衍生很多大大小小的條規,把生活當中各種細節都納入規範裡。法利賽人的對於持守律法的概念也慢慢走進律法主義的窠臼;即專門注意生活細節----各種可以或不可以事情。在這樣的背景當中,我們可以想像一般猶太人怎麼可能弄得懂那麼多的條規,所以有不明白的生活細節,一定去問法利賽人,以免觸犯律法。法利賽人也在這樣的過程中建立其宗教權威,他們也因這樣的權威而驕傲,甚至漠視了信仰之中最重要核心的部分。耶穌就曾嚴厲指摘他們只有外表行為卻無真信仰,沒有公義信實憐憫的心,甚至還出現神不喜悅的行為(侵吞寡婦的財產)。(太23:13以下)
至於希律黨人,他們依附羅馬帝國、追求權勢,把信仰丟一邊。希律黨人就是支持希律王的團體(他是大希律王的二兒子安提帕,曾殺了施洗約翰),而希律王本身是以土買人,猶太人並不真正支持他。原因是以土買人在舊約的名字就是「以東人」,以東人在以色列人(猶太人)剛過紅海時,以不友善的態度對待之。再延伸思想,以東人的祖先就是以掃(以撒生兩個兒子,老大是以掃,老二是雅各。以撒的父親就是亞伯拉罕)以掃有一天回家時口渴不已,就向雅各討紅豆湯喝,並且願意用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做代價。以掃不長進,他的後代希律王也是這樣,為了權位就把甘心做羅馬的奴才。
了解這背景之後,那我們對於他們向耶穌發的詰問就更清楚,若耶穌回應可以繳稅,只注意律法細節的法利賽人會說耶穌崇拜偶像(銀幣上有羅馬皇帝頭像)、背叛以色列人。若說不應繳稅,攀附羅馬的希律黨人就會說耶穌背叛羅馬,是叛亂份子。
但是耶穌回應不但讓二者啞口無言,而且寓有重要的意義;該撒的歸該撒、上帝的歸上帝。第一意義除了表達聖俗區分的意義,第二意義表達我們身在世俗當中,是要尊重世俗的政治權柄,但我們的生命仍要與上帝連結。比如我們基督徒在台灣的比例很低(6-7%之間),必然要面對很多試煉。中小學老師上課的教材課本有性別平等的章節,裡面教導接受各種性傾向。甚至萬一立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戶政機關人員就有義務為同性者辦理結婚登記。基督徒也會面對相同的境況----在政治法律的權柄下,不得不面對,可是我們心中有耶穌的人就會利用機會向他們傳播福音。(同性戀者的感情很不穩定,通常換伴侶跟換礦泉水品牌一樣)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要抓取的是外在、暫時的東西,耶穌從永恆生命的角度回應他們,這個回應是基督徒很重要的資產,我們憑藉這個磐石才能在濁濁亂世挺立。

981115信息分享(1)

各位好
有一段時間沒有寫部落格了,這學期實在太忙了,希望寒假後可以恢復正常。這週換我上台分享訊息(可12:13-27),遇到的故事是耶穌先後被兩次質問;先是法利賽人、希律黨人,後是撒都該人。以下撰寫構想的緣由
記得上週日晚間構想的時候,感覺這兩個故事不大好想,主要是義理比較強,若改成簡單的說故事,真的要花點腦筋。想一想把第一個故事(繳稅爭辯)當做宗教及政治權柄的,而第二個故事(兄終弟及)當作社會環境的權柄。把面對權柄的問題當作主軸。不過,週二牧師覺得不佳,只好全盤重改。就在此時,剛好有個靈感:這兩個故事都有天上/地上或恆久/暫時的對立。是阿!羅馬政權是暫時的,上帝國度卻是永恆的。人間倫理是暫時的,復活生命是永恆的。因此,亮光來了,法利賽人、希律黨人、撒都該人都有類似的毛病,是錯將眼前的當作不變的,心裡沒有永恆,乃至因驕傲把它無限擴大,乃至與神的關係分開。感謝主!菜單就開出來了、、、、、


講題:超越眼前體驗復活
可12:13-27
一、前言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背景以及他們對耶穌記恨的原因
耶穌遭遇政治與信仰之間的詰難,以及猶太律法解釋的詰難
耶穌以天國的智慧破解彼等的詰難
二、超越政治權柄 可12:13-17
(一)以智慧面對權柄張力 羅13:1,彼前2:13;太10:16
順服權柄,也靈巧如蛇、馴良如鴿
(二)以耶穌作為生命泉源 可12:17
不忘記天國子民的權利義務
三、活出永恆生命 可12:18-27
(一)肯定律法的倫理價值 太5:17;可12:24-25
神堅定與人的誓約而讓宗族延續存活;地上的生命結束後會有另個世界
(二)體驗復活的上帝大能 可12:26-27,約4:14
不可把短暫的眼前當做唯一不變事實,身體、心靈、生命都可經歷復活
四、結語
學習以永恆看待當下/不斷體驗復活盼望


馬可福音12:13-27
13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14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15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16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17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他們就很希奇他。18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20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21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22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23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24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 神的大能嗎?25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26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 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27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你們是大錯了。」

復活

復活節來了,昨天學校教職員團契有一場應景的活動,並且邀請一位老師講他信主的歷程。 他特別提到復活是身體復活,重新有個完全不同的身體。 我坐在底下,一方面恭喜這位老師從高中之後,年紀輕輕就有興趣接觸信仰。另一方面也感到一點疑惑;復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的身體在自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