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路得記 他者

102 5/5,路11,來5-6

路加福音
11:29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11:30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
11:31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他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11:32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希伯來書
5:11 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
5:12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 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5:13 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
5:14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是的,我們在基督裡是該不斷累積愛、累積經驗。做個報告,今天分享路得記,六年前也是五月份分享過同一主題。不過那時只有一堂,單一堂還只坐一半的人。現在坐的人增加很多,屬靈的年資也差異很大。因此,準備講題時曾想過到底要談什麼?六年前比較重視路得的承擔意志,也是因她那份承擔才造就整個夫家重新有後嗣,以致自己成了大衛王的曾祖母,當然也成了耶穌人間系譜的祖先。
現在呢?如果說要在自己的思想再進步一點,那應該談的是路得的承擔意志是從何而來?路得對她的婆婆說過一句重要的話:你的家族就是我的家族、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這應該是整卷路得記的啟發之鑰。曾看過一份文學批評,討論到一個西洋學者Levinas提出一個重要的概念:他者(the others),談到人的存在是因著與他者的對比,人的主體性才凸顯起來。他者提出需求,我們這個主體才建立倫理責任。那他者是誰?Levinas認為不只是神,要包括孤苦無依的面孔、是青壯年、是少婦、是老人等等。看到這裡,就知道Levinas[他者]概念是從基督信仰的[]而來,只是把它轉成形而下。但實際上神並不是那樣狹窄,神掌理一切,因此最重要的是[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換言之,路得明白神是永久的,與神的關係也是永久的,不應因人事更迭而改變,若有改變則代表沒有真正相信神。既然神透過婚姻來邀約路得,縱使先生過世,路得仍然以自己的行動來回應神。包括主動奉養婆婆(到田裡撿麥穗)、主動提示波阿斯該盡本族弟兄的責任而娶她、更重要的是主動表達與神的關係不變。因此,以單純心思意念跟隨神、回應神的愛之邀約,這是一切承擔意志的根源。


默想:求主耶穌憐憫我,使我這卑微的人還能分得禰的恩惠,屬靈的身量日日成長,在亂世之中仍來分辨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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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

復活節來了,昨天學校教職員團契有一場應景的活動,並且邀請一位老師講他信主的歷程。 他特別提到復活是身體復活,重新有個完全不同的身體。 我坐在底下,一方面恭喜這位老師從高中之後,年紀輕輕就有興趣接觸信仰。另一方面也感到一點疑惑;復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的身體在自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