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

認識神/認識自己

最近與友人談話時聽到兩句話,第一句說:「從認識自己而認識到神。」第二句說:「從認識神而認識自己。」在實踐的層面上,有人比較傾向第一句話,他想在自己的生涯中,包括透過事業經營而看到神、體驗到神。

聽到這兩句話時,心裡很好奇,也突然想提出看法。在自己數十年的歲月,剛開始是傾向第一句話,但現在卻覺得第二句話一點也不抽象,而且在冥冥中引領自己的運命。

自己的靈修與體驗裡,比方說剛信主時,覺得神在教堂的十字架上、在禱告會的上空、在上班的途中、在、、、、,可是我和神之間是有距離的。

五、六年前慢慢明白,心靈深處的自我是一面鏡子,它反映了神的形象,這是人所以有位格、有尊嚴的基礎。但是心靈深處的自我像一頭害羞的鹿;越想去抓、用理性去思考,它越發隱藏不見。只有當我們願意把自己全然擺放在神的手中,那份反映神形象的自我才會稍稍顯露。這不是玄想的抓謎藏遊戲,而是幫助我們領會作為神兒女絕非嘴巴說說,或心理爽快而已。心靈深處自我的顯露也代表老我的褪去,開顯創世的那份單純卻驚人的力量,使我們有逕直的全觀,透入神給的全智高度。

因此只想先認識自己卻沒有把神列作第一優先,到後來可能認識到的是更多老我的呈現。亞當夏娃的墮落就反應這個問題。因此到目前為止,我個人的結論是:「若不認識神,就無法認識自己。」

1 則留言:

蘇非 提到...

從小到大,透過世界.親人.大眾媒體.同儕及身邊每一個人事物的影響,我們不斷失去一些寶貴無價的東西.忘記了淋雨的喜悅,忘記了吹風的自由,忘記了自然而然的悲傷,也忘記了不顧一切不怕受傷去愛人的勇氣.

我們總不斷的與原有的自己擦身而過,取而代之的是為要得到別人認同,社會價值的肯定,自身利益的表現與行為...因為這樣活著比較容易.
終究有太多無形的手使我們越難活出原始的自己.

失去真正成為自己的勇氣,也失去了認識自己的機會.

於是我們不斷錯過,不斷妥協,不斷想要成為某個人,到最後連自己是誰也不知道.

如果照著聖經所說我們是按照著神的形象所造,或許在世人眼裡 基督 這位神的兒子在世上的形象是一文不值得.

基督是甘願被釘十字架的人,祂透過十字架愛人愛神認識人認識神成為真正的人真正的神,成為一個離經叛道且是這世界所不容的那位救主.但祂也真正成為並且完成了祂自己.

十字架就是為要褪去一切屬世外加的,不自然的,自我中心的,褪去攔阻你真正成為自己的外袍.
我們越褪去屬世屬人屬我的外袍,我們便越來越認識神在我們身上所加諸的美善,不是人靠自己所能行出來的.我們變越來越認識神.


當我們與原有的自己相遇,我們就會與神相遇,我們就會驚訝於我們的內在原來與祂如此相像,那些所謂的為愛的犧牲,為人的憐憫,為神的聖愛僅是發自內心深處的一種自然.


若神是愛 那愛一定不是一種信條.一種表現.一種外在的行為.
僅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流露.如此你便能真正的認識你是誰.

復活

復活節來了,昨天學校教職員團契有一場應景的活動,並且邀請一位老師講他信主的歷程。 他特別提到復活是身體復活,重新有個完全不同的身體。 我坐在底下,一方面恭喜這位老師從高中之後,年紀輕輕就有興趣接觸信仰。另一方面也感到一點疑惑;復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的身體在自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