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

世事瑣記3

        輿論常常談到資本主義社會,不過若真的要往這目標走,它必須加入公民社會的概念,才有可能讓之前經驗論的社會可以有序運轉,這部分是黃仁宇比較沒著墨的。100年前有個思想家叫做Max Weber,他膾炙人口的一本書叫做「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大意是說基督新教(特別是加爾文宗)的天職概念(callings)與資本主義的心理建設有相當的配合關係,是資本主義社會形成的兩個親近因素。原因在於加爾文宗原來有五大信念:
1. 人是全然的敗壞(Total depravity),無法靠自己勝過原罪。
2. 上帝的救恩是不用附條件。(Unconditional selection)
3.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救,是有限的揀選。(Limited atonement)
4. 上帝的恩典是人無法抗拒的。(Irresistible grace)
5. 已得救之人一定受上帝永恆的保障。(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
        Weber認為以上原則是明顯的預定論,使加爾文宗帶來一種焦慮,個人無法在現世的有限經驗中確認自己是不是上帝所揀選的,只能倒過來藉著外在行為的樣式判斷是否屬於得救之人。因此,基督徒會表現克制飲食男女慾望、努力現世事業的成功等,表現自己是得救之人,這個做法和行為對於資本累積是有幫助的。Weber的說法受到正反面激烈的討論,不過,在下認為歐洲從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之後逐步成為基督信仰世界,雖然也受希臘文化影響,但是基督信仰對資本主義社會確實有一定程度的心理影響,可以稱為心理論。這個心理論並非唯心論,它可以從信仰行為當中找到證據。簡單說,基督信仰帶來了「公共」的概念(可以延伸到公益),並且內化於信徒的心中,成為行動的重要指導,使資本主義社會從底層和上層構造可以放在某種秩序中運行,而不是全然倚靠某些制衡或處罰。除了聖經經文提到基督徒合一在上帝裡面而成的教會,作為共融一體的關係,基督徒日常生活的實踐中就產生這幾個特點:
1. 獨一永恆的上帝:這位上帝是永恆且超越時空一切的創造主,無限的祂在暗中、明中都清楚人的內外一切,所以基督徒對祂有敬畏感、臣服感。
2. 共同一體的感受:教會生活帶來的共同體,包含參與主日、聖餐、洗禮、團契、服事、集體靈修、一起生活等,使基督徒之間產生共同體的感受,體驗大家是在上帝裡面的肢體,是共融的關係。尤其是聖餐分享、奉獻財物、義務服事都視作一種共同體的神秘默契和磨練。
3. 有限罪性的個人:信徒明白自己是個罪人,能力有限而無法自救,藉著信靠上帝而得救,有限的個人才能得救。悔罪、克己就是必要的德行,也就是自己給自己畫出行為的界線。這部分的影響很大;我是個獨立自主的主體,但我不會過度放大自己,乃是因著內心對自己的認識而決定自己的責任和權利範圍,不用別人規範,我就自動規範了自己。
4. 神人聖約的關係:在救贖的承諾方面,上帝在古代與以色列人締約,在耶穌基督之後帶來新約,但無論如何,上帝用自己的永恆與大能保證祂的信用,基督徒也應該求取耶穌的幫助而守約。有心的朋友馬上會想到美國總統、大法官、國會議員就職時都會手按聖經發誓。另外像在法庭開庭前發誓不作偽證,也有類似的作用。聖約帶來的信諾心理,也成了契約的重要內涵,所以簽訂契約會有其神聖性,不能任意毀約。
        這幾個特點會成為歐美上千年個人行為的指導與制約,更重要的是上帝之內的共同體生活帶來個人心理的認知架構;對基督徒來說,這個神聖的共同體是真實存在的,不只是教會或團契看到的每個個別之人,更有一層彼此的關係,它是有機的生命關係,基督徒對此會清楚而肯定地說Yes! 如同呼吸一樣的自然。後續帶來的影響是公共利益成為個人行動的重要考量或判準,例如歐美國家因受基督文化影響,所以課稅動輒40%以上,但因著公共利益的心理基礎,這樣的稅制就維持得住。又如丹麥的國會或地方議員的競選條件是有自己的全職工作,所以沒有薪資,每月僅有少許車馬費。上下班或考察常常是騎自行車,所以利用民代職權搞土地利益是難以想像的事。即使目前多數歐美國家的基督徒比例很少了,但公共利益的觀念仍然存在。也因為前述的特點,政府機關或政黨大體上會自己給自己某種的行為界線,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釋憲權是世界上第一個範例,二戰之後各國跟著仿效,我國也在內。一般人都只知道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而制衡,好像政府機關之間要靠制衡才不會有濫權問題,但實際未必全是如此。例如大法官釋憲權形同告訴人民憲法是什麼,因此比行政、立法的權力還大,不就獨裁專制?!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個傳統,會斟酌案件性質,劃出運用釋憲權的界限。例如,它可能認為這案件屬於政治問題,作為司法機關就不應該受理,俗稱司法自制。如果以純粹民主的觀念來說,大法官釋憲權是很矛盾的東西,那9個不是民選的司法長老竟然可以推翻國會立法或行政命令,而後二者都是人民選出來的。有意思的是美國人可以接受,代表他們不認為民主是至高無上(學界稱美國是憲政民主)。另外,簽訂契約、法院證詞,在當事人的心理也有誠實的制約,大家都可以在上帝前發誓。在這「公共」的心理因素下,誠實、自制、守信、簡約、不濫權、自我課責成了普遍的內在原則。
        回頭一想,古中國流傳下來的心理論又是什麼?記得以前看過一個報導,記者拜訪一位製作古琴的高手,他獨居北部一個小山坡,隔著一條溪與對岸小鎮相望,小山坡有幾戶民家錯落在樹叢和竹林之間。製琴高手吃飯很簡單,一小碗飯、幾碟醬菜就可以活下去。每個禮拜有兩次過溪到小鎮的高中教授美術,其餘時間在自家小屋製琴、讀書、寫作、種菜。年輕的時候覺得很美,尤其報導寫到製琴高手送別記者,剛好是雨後的傍晚,製琴高手舉著傘走在前面,當時霧氣蒸騰,兩三個民家燈火點綴在蓊綠竹林,記者跟隨腳步之間,誤以為走進另個時空。這個意境帶來的心理狀態是很富宗教性質,也帶來不少象徵。那條溪隔開製琴高手與小鎮,代表個人與社會的關係有少許互動卻不頻繁。溪流是自然界的產物,所以製琴高手與小鎮的分隔不是用法律強制,是自然的各自運轉。他與天地的關係反而很豐富,除了製琴、讀書、寫作、種菜,即使是雨中舉傘也都融合了。進一步說,政治與個人的關係就像這句話的形容:「帝力與我何有哉」。這和前述的公民社會是完全不同的意境;前者當中的個人之間欠缺高度緊密的互動與關係。雖然中國古人說天下為公,但這個「公」是以天地自然的均衡為準,過多的人為行動就會失衡。為政者施行仁政,簡約政令,讓芸芸百姓各遂其志。簡單講,政府不課重稅、不濫徵賦、制禮作樂,其他都不用管,百姓自然可以活得很好。所以沒有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共同體心理,屬於很鬆散的社會結構,和古代以億萬孤獨農民集合的社會,其因果關係也有某種的親近性。
        所以當台灣社會以西洋現代化為師,底層與高層構造陸續開展數十年,到現在雖然已經具備規模,但大家都覺得好像缺什麼,以致生活卡卡的。例如:1.搭高鐵會排隊,可是待會轉搭火車或公車又亂成一團。2.我常騎單車經過河堤社區,很多打拳跳舞的團體各自占地盤,完全不顧旁邊行人或單車。3.社會上不守信用為常態,守信用反成了笑柄。4.民代競選動不動要花上億,為什麼?或民代服務處旁的鐵皮屋是做什麼的?5.當選首長之後會開始加官晉爵,但一段時日會發現某職位占缺的人完全不具專業背景,還領有高薪,原來肥貓一堆。6.某個市集的攤販位置剛好在一透天屋前的馬路上,這攤販必須給透天屋主代價(權利金),否則透天屋主不讓他擺攤,但馬路的所有權是國家的。隨便舉這些例子就知道我們心中很欠缺「公共」概念,共同體的心理也還沒真正建立起來。後續導致的問題像是契約糾紛多,法院不堪負荷;薪資再高,貪腐的民代或官員還是層出不窮;或國會議員競相搞減稅,但又承諾一大堆福利,結果是國家負債累累。這些種種使社會往前革新發展變得很慢,或各種矛盾紛雜而難以決策,前述提到的心理論應該可以給予某種程度的解釋。延伸舉例來講,我們常聽人說只要不侵害別人的權益,其他就是我的自由。這話看起來很難辯駁,但實際上是忽略公共概念,影響所及是無法建立公民社會,反成叢林社會,距離現代化還非常遠。

沒有留言:

復活

復活節來了,昨天學校教職員團契有一場應景的活動,並且邀請一位老師講他信主的歷程。 他特別提到復活是身體復活,重新有個完全不同的身體。 我坐在底下,一方面恭喜這位老師從高中之後,年紀輕輕就有興趣接觸信仰。另一方面也感到一點疑惑;復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的身體在自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