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太11 創39-40
創世紀談到約瑟被賣到埃及,他第一個遭遇是賣到侍衛長波堤乏做奴才,但神與他同在,辦事都順利,使侍衛長提拔他成總管家。但波堤乏的妻子想與他通姦,設計不成就誣陷約瑟,以致下監在牢裡。之後第二個遭遇是約瑟在牢裡遇到也遭下監的酒政和膳長,約瑟先後為他們二人解夢,因神與約瑟同在,使約瑟清楚說明酒政即將官復原職,而膳長會遭吊刑處死。
從字面來看,約瑟真是好運到爆,不斷有人要害他,但神總是運用方式讓約瑟從最危險的境況挽回,甚至變得更尊貴。沒錯,是好運。但好運當中,難道沒有人的努力嗎?基督宗教的歷史裡,有個數百年以上的爭論,就是預定論。我們平常意識裡都有[神是大能]的觀念,就有人說那人的地位到哪裡去了?中世紀前夕有個思想家叫柏拉糾(Pelagius, 390-418),他認為人既有自由意志以及履行與神約定的責任,人的得救是神與人的合作而來,人之所以不好,並非遺傳亞當夏娃的罪性,而是歷代不斷學習祖先壞榜樣的結果。他的說法和另一位非常重要的思想家--奧古斯丁--牴觸,奧古斯丁的看法是人的原罪是會遺傳的,而且人因罪性的敗壞,使人完全無法靠自由意志而救,因此得救完全是神的揀選與恩典。大體上基督宗教各大宗派都以奧古斯丁為師,中世紀後期的宗教改革運動中,指責天主教的理由之一就是認為傾向於柏拉糾的嫌疑。柏拉糾最大的問題是人既為神所造,並且從經驗觀察就可以確認人的罪性是會遺傳,因此不可能以自由意志與神合作。當然,柏拉糾也反映一個想法,就是人的命運的過程中,應怎樣擺放其地位?否則人只是神的玩偶而已,自由意志毫無意義。天主教的說法是人是在被動的過程裡(神才是主動者),按自由意志而主動地與神合作,人是被動當中的主動者。宗教改革時的荷蘭出現另位思想家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他不同於加爾文或馬丁路德的純粹奧古斯丁路線,提出一個修正:人確實有自由意志,但因人的罪性之故,人在為惡的事情能展現自主意志,但是得救與行善則是無能為力,需要神的恩典。
轉了這個大彎再回到約瑟,經文雖然沒講他的做事態度,但從預定論的爭辯思考中,可以了解約瑟當初被層層轉賣、被親兄弟出賣,他本可選擇喪氣、憤怒、絕望、自殘等等負面意識,但他從小跟著父親認識神,也曾在夢中知道神對他說話,使他在絕境中仍願意按著神主動給予的恩典去發揮才能,在過程中去除負面意識,轉為正向,帶來良性循環。使他後來即使遇到護衛長妻子的試探或下監的痛苦,還是在神裡面坦然以對。所以經文講約瑟辦事一切順利,看起來很簡單,但是對於一個少年人,還遭到諸多困苦,中間的意識變化是很不簡單的。
馬太福音中,耶穌指責以色列人不接受福音的呼召,也有類似意味:
11:14 你們若肯領受、這人(施洗約翰)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
11:15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1:16 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
11:17 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
11:18 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11:19 人子(耶穌)來了、也喫、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
說明了神已經對以色列人說好說歹,前有歷代諸先知,後有施洗約翰,並且基督耶穌以神蹟、講道來呼召,可是一堆人仍然不信,那末不信者就要為自己的選擇而負責。所以基督宗教既談神的大能,也確認人的自由意志,人還是要為自己的決定及行為負責。我們也很幸運,因為我們還可以向神求一個東西:對神的信心,堅定我們與神的約。
默想:耶穌說:[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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