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神的愛之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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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記載了耶穌與法利賽人及經師辯論,耶穌指斥他們固守人自己留下的傳統,卻把神誡命的精神忘了。耶穌舉他們對一般人的奉獻為例,把奉獻的規矩拉到無可轉圜的地位,連奉養父母的費用都拿走。這裡面已經把「愛」遺忘了。因為他們的要求教導沒有談愛,因奉獻是愛的表現,是明白自己的一切(含生命)皆來自神的愛,人無以回報,就用奉獻來回應。若沒有愛在裡面,奉獻就顯得無情無義了。神的愛並不狹隘,包含人間的愛之誡命,不能做好對父母、配偶、子女、親人的愛,也不算真正愛神。人若不能從基本的共融關係做起,就難以體會神如何愛自己。後面一位希臘裔婦人向耶穌請求醫治她女兒的事,她急切向耶穌求情,雖知自己不是以色列人,但她的意念是耶穌即使給一點點恩惠都沒關係,這樣的信心反倒實踐了神的誡命。
就民數記來說,也發生一件奇怪的事。以色列人為了缺水問題再度向摩西亞倫發怨言,這本是一再發生的,見怪不怪了。但這次摩西亞倫沒有按照神的囑咐(神要求吩咐水出來,摩西卻是擊杖),並且摩西亞倫可能心中有情緒,竟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結果是摩西和亞倫不能進迦南地。
從這些事當中看得到一件事,人是軟弱有罪性,不管是家裡、教會、職場,自己都有可能掌握權柄(指揮、教導人的權力),只要有權柄就得更小心、敬虔,並且須穩定靈修、用愛心服事、尋伺神的心意,才能在各樣試煉中穩定情緒並有智慧。最近的康熙牧師事件、趙鏞基牧師事件,都讓基督徒足以借鑑。相對來說,權柄以下的人需要為權柄禱告、順服、用愛心說誠實話。這個共融的關係才能穩固,彼此才能更深一層體驗神的愛。

默想:求主耶穌憐憫我,因我常忘記禰的愛之誡命。求禰的靈澆灌我,使我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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