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輔導知能研習的感想

學期初看到11/18的輔導知能研習是「與多元性別學生的相處」
這主題有意思
應該去聽聽
今天到場才知道是本學期報名最踴躍的(五十人)
我從與會聽眾的發言、發問,直覺感受不少老師關注此一議題,並且每一位到場聽眾都舉手表示遇過同志學生、或輔導同志學生。但是困擾於不知如何輔導他們,或自己也不知道應該抱持什麼立場。所以發言者大多比較嚴肅,甚至可以感受到一點無助。現場也有幾位基督徒朋友,其中有一位很想用道理做點辯駁,但可能領域不同,講得不順。講者已經出櫃,履歷如下
http://webbuilder.scu.edu.tw/builder/teacher_resume.php?web=182&pid=4601&teacher=1348
整場幾乎都是聽眾提問,他做回覆,偶有當場即時對話。
我做了點筆記
問:同志是先天或後天
答:為何不問異性戀是先天或後天?其實性別觀念是後天人類社會建構出來的。1879年一位學者研究變態心理時,提出同性戀一詞,目的是為糾正同性戀。二十世紀才有異性戀一詞。因此19世紀才有同性戀概念,事後再去問其dna有無問題,這是套套邏輯(用結果解釋原因,又以原因再回頭解釋結果,這樣的循環解釋就沒有解釋力)。我們沒有依吃不吃肉去區分他是什麼人,為何竟以性別去區分。
情慾研究領域中,有人指出情慾具有流動性,未必永遠或天生就以某單一性別為愛戀對象,性別對象是可變的,或多元的。伸言之,一對一的「關係」愛戀關係應如何看待?真是我們以為的當然唯一ok者?或這一對一的關係是後天被界定的?或人有無可能本來就是多元伴侶取向?其實是否要進入一對一的的關係,應來自個人的自由意願。
依人類學研究,一些原初部落是有多元伴侶的現象,一對一是目前社會認為合宜的,亦即現在可能多數人不能接受多元伴侶。但我們想想過去一百年前,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也是當然的,而現在呢?
問:學生遇到不知如何認定自己是不是同性戀
答:同志過去很難界定自己,也很想知道自己是誰。但這不是最重要的。重點是去釐清自 己的情緒、感受、抓出情愫;我是基於流行?或基於環境關係才有這樣的感受嗎?
問:同性戀在台灣的人口比例如何?
答:有人推估是5-10%,但也有人認為不少同性戀不敢表白自己的性別取向,因此應該更多。不過提出百分比的背後動機需要思考,基於這5-10%是搗亂份子?或有壓迫心態?這都需要檢討。
問:同性戀遇到的困擾
答:1.身分能否講出。 2.喜愛的某一人,但不知對方能否接受。異性戀有許多交往範本,但同性戀卻很少,使得同性戀者的交往互動比較困難。
問:應否勸同性戀再思考,或感覺他不對而去勸回來?
答:勸回來不是最好價值,19世紀末才創造出「性別」概念,當時認為同性戀是變態,但現在發現是社會建構出來的,是那建構認為同性戀偏差。
問:遇到移情怎麼辦?(學生向老師諮商,結果愛上老師)
答:需要幫助學生從求助的原因釐清做起,不行的話就轉介。
問:若發現同學有同性戀傾向,應否告知其家長?
答:除非涉及生命保護問題,否則無必要告知家長。
問:變性慾算是同性戀?
答:跨性別者目前與同性戀都列入同志當中,像我的助理是身體男性,但自認是女性,必且愛戀對象是女性。各種不同的性別傾向者都屬於社會中的少數性別族群,與我們是同一陣線。
-------------------------------------------------------------------------------------------------
我抱持著聽聽看的心情,講者的說法並沒有特別新的東西。但是從他柔和卻堅定的語氣,知道他的經驗應該很老道了。當天回家後,想到學校剛成立一個新的牧靈單位,可以跟他們建議,下學期好好辦一系列的工作坊、研討會,幫助老師知道該怎麼辦,包括基督徒老師知道要如何向學生傳遞生命的盼望。
至於講者的意見,要釐清不難,僅提供一點意見,也期待大家指教。
1. 性別概念是否社會建構?這是表面經驗的觀察。它的思想基礎來自社會構成的路線,近代重要的祖宗就是馬克思。但這個想法的問題是忽略了人是社會裡的主體,看似建構決定了人的想法,實際上是人背後有一套普遍性的價值。如果按照講者的說法,人不過是建構的螺絲釘,不是自由意志的主體,那麼講者站在這裡的說法也是建構決定的,要聽從嗎?
2. 絕大多數的多元性別者是假性,是因為所處環境(如監獄)或成長階段身心調整的過程(成年後就會固定為異性戀),或者跟流行而有錯誤的意識。這些都可以慢慢釐清,最後發現自己該走的道路。有很少數是無法判明的,但我們也都遇到各種無法完全判明的症候(如失憶、頭痛、憂鬱、過動、、、),但走出埃及等單位願意幫助這些人。
3. 一對一的男女二元性別關係,不是近代人發明的,比方在中國的古籍(記得是尚書)當中早就說「男女媾精,萬物生化」。聖經也在創世紀裡肯定了男女二元的人是有別萬物的高貴受造者。流動性別的觀點會把人與人的關係混亂掉,只剩下以性關係有無而已,這點和「人與萬物有別」的先天概念不同。因為我們自認與萬物有別,所以我們有尊敬之心、捨己之心、無私之心、愛護之心,這些先天的傾向構築出倫理關係,絕非只以情慾導引我們的心。像台中市副市長之子與補習班老師的戀愛,之所以讓人不易接受,主要還是當事人沒有體會到前面的幾種心。為何體會不到?這和輿論媒體以及政府政策有很大關係。國外雖然有很多多元性別的立法與例子,但真的因此就進入美好境地嗎?實際情形剛好顛倒。我們能不悔罪嗎?

沒有留言:

復活

復活節來了,昨天學校教職員團契有一場應景的活動,並且邀請一位老師講他信主的歷程。 他特別提到復活是身體復活,重新有個完全不同的身體。 我坐在底下,一方面恭喜這位老師從高中之後,年紀輕輕就有興趣接觸信仰。另一方面也感到一點疑惑;復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的身體在自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