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0725雜記

上週牧師講道的題目是談兩種瞎子(約翰福音9:1-41)
1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

2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3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4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5 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6 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7 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西羅亞繙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
8 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
9 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
10 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呢?」
11 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12 他們說:「那個人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
13 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裡。
14 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
15 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麼得看見的。瞎子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16 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就起了分爭。
17 他們又對瞎子說:「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是個先知。」
18 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
19 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怎麼能看見了呢?」
20 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
21 至於他如今怎麼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
22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23 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24 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
25 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
26 他們就問他說:「他向你做什麼?是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
27 他回答說:「我方才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什麼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
28 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
29 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從那裡來!」
30 那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那裡來,這真是奇怪!
31 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
32 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
33 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麼也不能做。」
34 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35 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嗎?」
36 他回答說:「主啊,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
37 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38 他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
39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40 同他在那裡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
41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記得晚上和Anne聊一聊,針對這章經文補充一點東西:法利賽人和耶穌各用什麼角度看待瞎子得醫治。我們很容易從經文看出法利賽人重視慣例,也就是按著摩西傳下來的十誡規矩,在安息日不可做任何雜事(所以,在同章第28節,法利賽人特別強調他們是摩西的門徒)。但是耶穌卻明明地觸犯這慣例,因此,耶穌也等於觸犯了摩西的十誡規矩。這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極為嚴重,不可原諒。但是對於我們現代的基督徒來說,可以很輕鬆地回應那些法利賽人,他們是犯了律法主義。
聊到這裡,我騷了騷頭,律法主義是什麼?一般的解釋是說僅僅遵守規矩表面的要求,內心卻不清楚內涵。那天我倒著思考,我們只是數落那些古代人就結束了?對於當時的猶太人而言,把自己的行為符合規矩的要求,這樣就可以算是義人、是無罪之人。做不到的,就是不義、是有罪之人。因此這樣的邏輯變成個人必須盡力達到規矩的各項標準,達到的就可解脫,做不到乃至觸犯的就完了。
這樣的模式好像遍佈在我們所處的世界:
我要當總統候選人:40歲以上、沒有褫奪公權、沒有犯過內亂外患罪、、、
我要上雄中雄女:國中畢業或同等學力、基測405以上、若遇到總分相同則比國文作文、、、
我要上台大醫學系: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學測滿級分、指考530以上、
我要考上國考一般行政:共同科目多少分、專業科目多少分、國文要60、、、
我要當公司銷售達人:每月銷售起碼金額、每半年起碼銷售金額、每年起碼銷售金額、、、
我要通過每學年的學校評鑑:一年一篇論文或一個研究案、參加兩次研習、評鑑達70以上、
我要成為成為、、、:至少做到A、B、C、D、E、、、、
大概最近兩三百年以來,我們的世界越來越多這樣的生活公式,要做到某一目標,就得滿足一二三四五六、、、的要項。我們去評論某人的某項成就時,也就按著這些項目去考核這人是不是ok;每樣都滿足了:通過。有一樣未滿足,針對這項再加強,否則不通過。這作法被評之為「效率」、「科學」、「公平」、「標準」、「理性」
包括敝校期末前突然招集全校老師訓話,得到的訊息是招生方面,一些原本排名在後的逐漸趕上本校,這些趕上來的有個共同特點:改名「科技大學」,而我們還叫做「學院」。因此改名科大是與生死存亡有重大關係。要改名科大必須滿足以下要項:通過年底例行評鑑(各行政及教學單位都不能有二等以下)、每個教學單位每年要獲得六個研究案、全校教師至少40%持有專業證照、生師比達到3.82。這三個要項當中只有第四個確定達到了,因此大家得全力拼前三個要項。只要我們把這四個項目達到,我們就可以升格「大學」,變成大學之後我們的招生排名又可以跩開其他私立學校,跩開其他私立學校就可以生存下去,我們這些老師就保住飯碗、不會失業。從上一任校長開始就不斷諄諄教誨這些,真是太偉大了!
我回家細想之後,更加體認,凡是和升科大無干的事,恐怕像是棄嬰一般。但我們到底清不清楚:辦學校的核心價值是什麼?敝校當年創校時的核心價值似乎都不是這些,修女們是帶著教職員以犧牲奉獻的心,為榮神益人而做服事,不料就憑這樣天真的想法竟在各私校當中闖出名號。而現在?
要成為一位ok的總統、ok的高中生、ok的大學生、ok的企業人員、ok的公務員、ok的學校、ok的老師、、、到底需要什麼?
似乎全社會都在為各式各樣的項目競逐,成功的就是達人,不成功的就沒人理;我們是在律法的世界當中求生存;古猶太社會當中,宗教信仰也是如此,通過律法的考驗,就能「得救」或「成義」,而且他們一定是少數,失敗、有罪、不義的人則是多數。如同那個瞎子,他被指出某一信仰要項不及格,因此結局是被趕出會堂。但耶穌卻訂出另個遊戲規則,這規則是只要你「信」主耶穌,他就領你進入得救的領域。甚至連「信」心不足,祂都可以給你。故事中,耶穌先憐憫瞎子並給予醫治,後來才正式問他是否相信神;祂還給予相信的契機與各樣的先天能力。所以被律法主義趕出去的,耶穌都會接納,只要那人願意把心門向祂打開。這就是「愛」。耶穌知道我們做不到,讓我們身在律法世界,卻不被律法轄制得死死。我們也許通不過某種律法的考驗而如同棄嬰,但耶穌卻表達祂來是召罪人,包括召選被世界遺棄的。因此,在基督信仰裡面,律法是爲軟弱的人而訂,如同耶和華神為以色列人設了摩西戒律,但是若沒有耶穌啟示的「愛」,律法就成了可怕卻有效率的機器;不斷將人阻擋於福音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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