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 星期四

改變中的平安

馬太福音
14:22      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去、等他叫眾人散開。
14:23      散了眾人以後、他就獨自上山去禱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裏。
14:24      那時船在海中、因風不順、被浪搖撼。
14:25      夜裏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裏去。
14:26      門徒看見他在海面上走、就驚慌了、說、是個鬼怪.便害怕、喊叫起來。
14:27      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
14:28      彼得說、主、如果是你、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裏去。
14:29      耶穌說、你來吧。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穌那裏去.
14:30      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沉下去、便喊著說、主阿、救我。
14:31      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

16:13   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
16:14   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
16:15   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
16:16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16:17   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16:18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
16:19   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6:20   當下、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他是基督。
16:21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16:22   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16:23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17:1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17:2 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17:3 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17:4 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17:5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17:6 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17:7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17:8 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

26:31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26:32      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26:33      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26:34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26:35      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路加福音
4:38 耶穌出了會堂、進了西門的家.西門的岳母害熱病甚重.有人為他求耶穌。
4:39 耶穌站在他旁邊、斥責那熱病、熱就退了.他立刻起來服事他們。

5:1   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聽 神的道。
5:2   他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
5:3   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
5:4   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
5:5   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甚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
5:6   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
5:7   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
5:8   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22:59   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的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22:60   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22:61   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22:62   他就出去痛哭。

24:1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24:2 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
24:3 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24:4 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24:5 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24:6 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24:7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24:8 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24:9 便從墳墓那裏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24:10   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他們在一處的婦女。
24:11   他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
24:12   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裏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裏希奇所成的事。

約翰福音
21:1 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
21:2 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
21:3 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
21:4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
21:5 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
21:6 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
21: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

21:14   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21:15   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
21:16   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21:17   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麼、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
21:18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
21:19      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 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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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處的世界,每天都有變化,包括自己的身體、心思等,都在變化。不論環境或自身,都有無法測度的地方。
從積極的行動(有目標的行為)來看,因為我們從小習慣的行為模式就是目標導向,討論目的與動機,也討論方法與策略。有時可能因沒預料到變數而失去目標、目標混亂或沒有目標,就會感到不安。方法與策略不當,也可能帶來不安,因為無法達標。所謂不當常常是超出預測有關。
從消極的保護自身來看,人都有保護自身存在的本能,這存在感又由多重部分構成,包含人際關係的維持與發展、飲食男女的慾望、工作的成就感、身體與精神不受威脅的自由等。
以上種種,只要任何一個環節卡到或失靈,人就感到前方有不可測的變數,不安即來。例子舉不勝舉;有一對男女朋友,男生常擔心漂亮的女友劈腿,常常疑神疑鬼,導致原本沒事的女友也跟著不安。探究原因,可能是男方早期家庭經驗是離散又重組,不安全感比較重。當他建立男女朋友關係時,是帶著離散重組的心在身。表面看起來,他有機會重建一個穩定的人際關係(也許走向婚姻),可是內心若不醫治,新的人際關係也不容易有好的循環。
另個角度,有一位好學生甲,他非常用功也很聰明,從小功課好、眾人稱許,認為他前途沒問題。後來甲大學畢業也第一名考上高考,當起人人稱羨的公務員。不料進入職場卻很不適應,因為同單位的人都拿回扣,並且要脅甲也必須拿,否則等著瞧。這對身世單純的甲來講衝擊很大,包含好人得好報、壞人必遭報的德訓都失靈,甚至是相反;以前老師說華人的壞習慣就是搞小圈圈,沒想到公務員最會搞小圈圈。以前父母說誠實是上策,現在誠實反而可能被關。甲最後受不了而離職,改作小生意。不料,做小生意也遇到衝擊,他在街邊擺攤,不料背後的透天厝屋主跑出來說,只要在我家前面做生意就要付費。甲不解的說,我擺攤的地方不是你的地,你憑什麼?屋主說,在我家前擺攤就是要付出代價,大家都是這樣,你不付費就滾………..
對人來說,就是不喜歡看到「不料」、「變數」、「未知」、「陌生」、「無法掌握」、「業績壓力」……,但我們就是常常要面對這些。
……………………
聖經有很多故事,有很多人事變化,最吸引人的就是面對變化的反應與成長。
舊約
亞伯拉罕,上帝邀請他放下在地王公貴族的地位,全家族遷往陌生的迦南。他接受邀請,就前往並面對陌生的人與事。
大衛,他本來是個不知名的牧羊人,因緣際會送飯到前線給兄長,臨時自動請纓擊殺敵軍勇士歌利亞,讓以色列軍隊得勝,以色列受制於人的命運改變了。但國王掃羅一改對他欣賞的態度而成忌妒,且連年追殺大衛。
新約
彼得,原來是個江湖味很重的魚販子,但耶穌挑選他當門徒。與耶穌有過幾次出名的互動:中途跑掉,耶穌叫他划向水深之處;第一個說出耶穌的身分,耶穌稱讚他;第一個說耶穌不應該殉道,被耶穌斥責。第一個說決不會背離耶穌,結果被耶穌言中雞叫之前三次不認主;耶穌復活、洞穴空了,第一批前往的使徒。耶穌復活後三次問他你愛我嗎?耶穌升天之後,彼得完全成長,據說最後自選倒釘十字架。
保羅,原來是猶太教最高學術單位的高材生,被聖靈感動之後,用他聰明的頭腦為基督教神學做了最佳詮釋,舊約聖經的理解也超越了猶太教的格局。
古利奈人西門,原本只是為了一般事情來到耶路撒冷,卻無端被羅馬士兵叫去幫耶穌扛十字架。這個小角色,日後卻成了一個重要的靈修題材。

這些人物都和一般人相同,都面對不斷變化的世界和自己,包括各種來路不明、非己掌控或意料之外的變化,承受各種壓力與困難,但他們又共同指向一件事:承認並倚靠永恆不變的那一位。我們因凡胎肉身而無法看透人生的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又不得不天天面對,其實是各種不安情緒和身心症狀的來源。在基督信仰當中,帶來一個重要的關鍵:我們可以是上帝所愛的子女。可以建立一個永恆不變的神人關係,用這層關係來調整自己並面對世界。因此,從亞伯拉罕到古利奈人西門,他們各有自己的身分地位,有各自的才智性格,但都可以藉著與神的關係而改變自己的心性,再從心性的改變而轉換自己與世界的關係。不論是逆境或順境,都有機會在這些境況中體認神對自己的心意,從而建立對神、對自己的信心。對人生雖然仍有許多不明白,但可以逐漸逾越對不明白的執著,安心地以自己的當下境況去抉擇與體驗,坦然面對問題與結果,因為我相信上帝與自己同在同行。
講到這裡,其實都還是紙上談兵。要走到這信心與坦然的境地,其中一個重要路徑是學習操練心性,基督信仰的特點之一也在此。基督信仰在第一世紀之後逐漸在地中海地區廣傳,廣傳的助力之一是教父們都有操練心性的經驗,從而更深廣地活出基督精神,吸引了大量的年輕人跟從。到今天,不論是東方教會或西方教會這些操練心性的方法都還在。例如東方教會的東正教用耶穌禱文,西方教會的天主教用歸心祈禱、神操,基督教的QT等等。其中共同的想法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心性早被拆散了,我們是被外在世界的事物所定義,自己不但習慣甚至樂在其中,可是上帝給我們的本然自己早已萎縮,所以我們的心性是被這世界帶動而飄來飄去。操練心性就是一種祈禱,藉由詩歌、頌禱、讀經、反芻、靜默、觀想上帝等等,讓上帝真正坐在自己內在中心的寶座,讓經文講的意念刻在心版也在生活裡實踐,從而改變自己的心性、思想和行為。後續常見一個奧妙,就是自己被神調整而改變,環境與自己的互動也常跟著改變,那份平安就不是自我陶醉而已,而是真實的呈現。

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福音派與自由派


曾有朋友來訊一個問題,美國保守派(福音派;共和黨)基督徒批評自由派(新派;民主黨)基督徒向馬克思社會主義傾斜,福音派是不是就完全站得住腳?其實未必,想法如下:
對現代一般人來說,沒什麼時間沉思、反芻,比較喜歡透過標籤來認識外在事物。
就基督信仰圈內的事實來看,從19世紀末之後就沒有比較統各方的神學,大致上還算有點共識的是前四次大公會議決議,但其他就不一樣。如同西方教會宗教改革提出四大觀點:唯靠聖經、唯靠信心、唯靠恩典、人人皆祭司;四大觀點只限於基督教,但天主教和東正教並不是這樣。
基督教在宗教改革之初雖然有上述四大觀點,但是後來又慢慢有些爭議,就像約翰衛斯理從加爾文宗的鬱金香五花瓣掙脫出來,強調人有變惡的自由能力。加爾文宗則產生民主議會式的教會治理。比較嚴重的是19世紀後的世界發生很多重大問題,如勞資爭議,馬克思社會主義因此崛起、帝國資本主義以及一、二次世界大戰,使得基督信仰連神學方法都遇到難題。不少人都從現實社會的變遷,去重新思考神是誰?聖經到底在跟現代人說什麼。台灣的基督長教會受第三世界神學的影響,反對殖民統治,走社會運動的抗爭路線,類似中南美洲的解放神學。
美國民主黨內也有很多基督徒,如前總統歐巴馬。他說自己是基督徒,上教堂也支持各種平權運動。這應該是受自由神學影響的典型,但我們能不能說相信自由神學的就不是基督徒?這恐怕要回頭看評判的標準是什麼?這標準是支持共和黨的福音派基督徒能決定的嗎?
回到前面說的,基督徒的基本信仰是前四次大公會議Ecumenical Synods,決定了三一論和基督論的基本概念。但是對一般人來說,這是一千多年前的骨董,平時只存在於領聖餐前誦唸的尼西亞信經或使徒信經,日常生活完全碰不到。但我們要問相信自由神學的人有沒有承認四次大公會議的信條?沒有的話,當然爭議會很大。若有,那麼就是實踐上的體認與路線問題。
比方說西方教會(尤其是基督教)對於救恩特別喜歡用法庭當場宣赦為比喻,實際上這個比喻和西歐思想傳統有很大關係,馬丁路德藉這方式將保羅思想做了極致的詮釋。但是救恩真是如此的事實嗎?不,至少東方教會不是這樣看,他們認為救恩是醫治,人在罪中有如生病,耶穌是醫生。
走社會抗爭路線的解放神學其實也有聖經根據,至少從雅各書來看,沒有行動的信心是死的。而且若仔細思索,馬克思社會主義其實最遠可說脫胎於基督信仰,因為耶穌就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社會革命家(以人的角度觀察),祂永遠和最底層的人一起,吃喝住睡都和基層相同,祂質疑的對象剛好是政治上與宗教上的掌權者,(難怪當時不少人以為耶穌是來重建以色列國)。耶穌斥責當時的信仰已經變質,尤其是猶太高層根本在斂財,卻無視孤兒寡婦的需求。講到這裡,馬克思強調的「異化」、「壓迫」、「階級對立」、「解放/釋放」、「人道關懷」等等概念好像在福音書都找得到。我認為馬克思和耶穌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相信歷史唯物論和以人為中心的關懷,後者則是末世啟示性和神為中心的神人共融。但是馬克思社會主義和基督信仰都是屬於「前進」的,要打破既有的壓迫系統。
因此,若有共和黨的基督徒批評民主黨基督徒是向馬克思社會主義者,前者也要自己反省反省;我有沒有忘記當初耶穌的理想?包括承繼了舊約預表耶穌的心境: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如果忘記耶穌的心境,即使每周上教堂,也很難體會進而跟隨耶穌的受苦腳蹤。這個人不過是生活無缺、依恃財富的基督徒,很像啟示錄所說的老底嘉教會信徒,耶穌對這種人的態度是嚴厲的。
我承認自己是一個東方的基督徒,有東方的體認。因此很多福音派基督徒熱衷的東西,對我來說都不是重點:承認以色列首都在耶路撒冷(為要應驗舊約聖經獎的某些徵兆)、中東地區傳完福音就是耶穌再來。最重要的是認識耶穌就是生命之道,祂在地上每一天、每一時刻的瞬間都在體現「道」;基督徒要時時學習體認上帝萬鈞之道,並匯聚在每一瞬間的生命。
當然,一定有人問我支不支持同婚?這時就是各人展現對神的體認。那份體認可以向上連結到四次大公會議、耶穌的心境,還有創世紀前三章對「生/死」、「有/無」的看法。

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2018/11/24公投說帖

親愛的好朋友
平安
    懇請支持公投第101112案蓋「同意」票
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公投第1415案蓋不同意票:
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15案: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我們華人向來都是依先聖先賢的訓示,敬奉上天,順天而行就必昌盛;看看地球環境以及環保運動,就知道這是顛撲不破的道理。上天滋生萬有,並且以二元的方式來孕育這一切:有晝有夜、有內有外、有上有下、有雄有雌、有夫有妻、有父母有子女。性別教育以及婚姻關係也一樣,都是按照上天的自然律而行。上天給我們的倫理樣式是以男()()為基礎,產生互補而偕同的無私之愛,進而有兒女的盼望,以延續、擴張生命。並且兒女的遺傳來自父母,受到父母無私之愛的養育,親子之間產生特殊的默契和生命關係,這些都是我們判斷是非的標準。因此,婚姻和性別教育在我們華人社會有特定的倫理內涵。若改變男女二元的婚姻制度,婚姻和家庭就不再是原來的樣子;不只男女、夫妻、父母等字眼會從民法消失,並且法律上的「家」會從本質改變;例如現行婚姻制度中,夫妻於婚姻關係期間所生兒女直接產生親子關係,夫妻雙方都有養育責任,非常清楚。但同性配偶在這方面都不清楚,例如配偶甲必須尋求他人精子或卵子,再透過人工生殖而有兒女,此時配偶乙並不是提供精子或卵子的人,本就無從認領。那麼配偶乙是否有收養義務?還是要尊重其意願?若無義務或不願收養則僅配偶甲有扶養責任,對孩子來說是否合適?因此對同性配偶的兒女來說,親子關係的規範難度高也比較複雜,這些從未釐清過。所以若硬將同性的民事結合嵌入現行婚姻制度,為了規範一致化,一夫一妻產生的親子關係本來很清楚,卻要拿來跟同性配偶同時檢視,這是不恰當的,都會增加爭議;為顧及社會現實,部分人的性取向不同,應另外為他們設計一套制度,保障其民事結合權利,不應為此而紊亂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大家都看到社會風氣混亂、人心不安,其中關鍵是社會人心遠離天道又血氣妄為。因此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應該著重靈性教育、性教育、情感教育,而不是空口平等而刻意凸顯特殊的性別取向。目前教育部容許中小學強調同志教育,教材內容恣意改變人類的性別分類,甚至聳動性探索。這不只違逆上天,對多數人需要的教養也是不公平的,真的需要大家一起撥亂反正。
如果我們對自己、對親人、對社會國家還有期待,希望社會安定:
敬請支持公投第101112案蓋同意票,第1415案蓋不同意票。
願上天保佑大家平安幸福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在基督裡的愛之結合


--人無所遁於天地之間--

為什麼要支持這愛家的三個公投?
1. 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只有男與女才能相互補足、保護,形成穩定而擴張的生命關係。
2. 在國中小,不應對學生實施同志教育:人只有一種,再分兩性。沒有所謂性別光譜的多元分類,也不應依主觀認知而性別流動。
3. 婚姻以外其他形式保障同性生活權益:婚姻是數千年來維繫人類生存的單位,有其必要的元素:男夫女妻、親子血緣、忠貞責任、順應自然等,形成完整的生命關係;拆卸其中元素,婚姻就失去原有意義。若有人不接受這樣的元素,應另外尋求其他的民事結合方式。

初步觀察
表面來看,11/24的公投好像是談政策,同性的民事結合、結婚的性別問題以及校園性教育的問題。很多人將這三個問題拉向憲法人權的層次,這不是不行,但憲法人權還是有其思想基礎,包含我們認為人是什麼?人的存有狀態應該如何才是適當的?明白這些才能適切地解釋人權問題。
在下試著提出一點點想法,不是從保羅說過什麼或摩西律法規定了什麼,而想試著探索生命的樣式應該如何看待才是理想的。在下接受一個觀念:在芸芸眾生的每一個人之上和之內,存在一個超越的重要力量,人再怎麼厲害也無所遁於天地之間,人需要明白祂也服膺祂,但這部分性別社運團體未必接受。
進入正題之前先提出兩個認知,第一、二十世紀中葉之後,人類對於自身存有的狀態越來越重視個人特性以及個別主體的意志;進而重視個別意志的「多元」狀態。並且認為過去人類深受宏大敘事架構(各大宗教、哲學、道德習慣)的宰制,使個人意志和自由受到壓抑,因此個人要得到解放才有自由平等。第二、整個世界深受歐美文化影響,而歐美文化的兩大淵源是希臘文化與基督信仰。不論是希臘神話或聖經記載都有類似的表達方式:歷史事實(history)與故事寓言(story)的界線不是逕渭分明。也就是說寓言裡有事實(或歷史),事實(或歷史)中有寓言。在history與story的交織當中,希臘神話顯示人性當中的困境(悲劇),基督信仰則指示人性的出路在哪裡。

強調個別性的時代
先從大環境來談,按照前面講的第一點來說,台灣社會也跟著歐美開始重視個別意志和個人自由,例如重視個人的基本人權,把基本人權作為政府行使權力的目的。延伸來看,不受傳統規矩或集體習慣束縛的想法也展開,創意、多元、彈性、忠於自己等等都是流行的。像現在有個新名詞:「跨界」,開汽車的人都知道「跨界」特色的汽車大行其道、科技部或教育部掌握的研究與教學計畫也在鼓勵「跨界」;企業界也常出現「異業結合」,很多社會運動人士強調「跨性別」;能展現自我而別於傳統的東西就越受歡迎。不過,這些看起來很正面的價值,也有反面的問題;這些強調個別創意的東西是快閃而短期的價值越來越多、穩定而長期的價值越來越少,週遭都是短暫即逝的事物;飲料、手機、車子、衣服、友誼、愛情、財務、知識、新聞、訊息、網紅,不管是物質或精神的產物,常常一陣子就換了。包含現在的校園人資流行「臨時」;正式職員幾乎不再進用,約僱、聘僱、專案助理等等才是最近十幾年的人資主流。工友本來是學校雇用的職工,現在都是找人力清潔公司外包。本來聘請正式的老師就是專任,現在很少找專任而是專案。老師們比較關切的政府計畫案,也越來越看短期效果。看看愛情好了,從親友口中得知,我這輩的人(5年級)越來越多離婚了。從我的學生口中,愛情的對象是常常變換的。當前社會各種元素的變動越來越輕薄短小,但是人心似乎未必跟得上。歸結來看,「孤單」-這個魅褵般的東西如影隨形;雖然認識的人很多,但真正能穩定深談的對象很少;物質很便利,卻不知自己能做什麼。跟學校簽了專案或約僱契約書,雖然總算有份工作,卻感到前方還是迷霧—我能做多久?我能發展出什麼?訊息很多,但絕大多數是用後即丟,甚至是一眼即丟。臉書一張貼文可能換來三千個讚或line回饋五千個圖貼,讓自己爽一下、心裡威風一下,不過下一分鐘呢?結了婚的人不知彼此一起的意義在哪裡,一陣子之後覺得職場遇見的好像比較容易相處。人所處的世界看起來很精采、豐富、創意、多元,個別性很強,但孤單失落的人卻越來越多,漂泊成了普遍的心靈現象。這是非常弔詭的現象,光談人權也不能解決。放眼所見,社會裡一個個西西弗斯(Sisyphus);很聰明很有獨特想法,但結局是日復一日孤獨的推石上山。
*例如2018/10/17有篇文章,就是典型的個別化思想,會讓你覺得很合理,但實際上沒答案。【Yahoo論壇/洪雪珍】空姐與醫生結婚12年,離婚後沒有贍養費,永遠記得:不論多幸福,女人要守住工作

觀念溯源
為什麼會這樣?溯源來看(跳針一下),二十世紀當中,帶動世界走向的歐美開啟了一波走向重視個別性的革命,這個革命承繼卡爾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並放到個人的角度去檢視眼前每個「活生生的人」。它確實有人道關懷,關切每個個人眼前遭遇的經濟社會問題。但經過尼采、佛洛伊德、傅柯等人的說法之下,使得兩千年下來,人類原本習慣的超越理念快速崩落;不只是越來越多歐美人不再相信上帝,包含東方人的內心也越來越沒有「上天」。他們覺得不管上帝還是上天,從中演繹出來的原則普遍地制約了人心和行為,而社會、法律、政治都成了壓制個人的權力結構,這都是要打破的,包括誰可以結婚、結婚本身有沒有特權。這涉及三組概念:人與存有、兩性與性別、婚姻與特權。第一組概念如同馬克思所說,他關切的是眼前「活生生的一個人」;這個活生生的人能否自主的決定並執行自我意志。換言之,這是從「我」出發的觀點,但無形中割除了與「我」有重大關係的「你」,並且也拿掉了人與宗教信仰之類的關係:「他」。因此,他們對於人的存有是談個別、眼前、有形有體的自我,「關係」是次要的。其次,在第二組的觀念中,既然只談「我」而不談你我之間的關係,就質疑傳統的兩性關係;從歷史來看,男人掌握家族社會的權力,相對來說女人就是遭壓制與束縛的。他們認為問題根源在於把人分成男女兩性(sex),性別附屬於社會權力關係,女人在這當中永遠沒有獨立自主的機會。因此,必須打破兩性的概念,若不打破就不能反轉男性霸權。因此,他們轉用「性別」(gender)的概念,提倡女人是有別於男人的另一種人;我是另外一種性別的人,我跟你區分而獨立自主。目前更認為人不只這兩種,而是多種,甚至可以因自我認同的變化而流動。第三組觀念提到傳統的婚姻是種霸權和特權,人的性取向和性需求只能透過婚姻而得到滿足,但婚姻只容許男女兩性的民事結合,沒有其他任何的可能。並且婚姻得到了政治、社會、經濟制度的保護,有婚姻關係才能成家,所生出的孩子才能得到教育制度上的權利。有婚姻關係的人可以得到稅務、福利等各種國家給予的特權。個人沒有選擇的權力,只能接受這整套系統的宰制,否則很難在社會裡生存。因此傳統婚姻制度要打破,結婚不是男女兩性結合,而是兩個人的結合,性取向不應該是結合的條件。這樣才能讓整個國家的稅務、福利和經濟利益向所有不同類型的人開放,才是真正的平等。現在更進一步,民事結合本身也要革命,結婚為什麼要有這樣多的法律責任?為什麼只能有結婚卻沒有其他對個人更自由的結合方式?所以民事結合要更少責任、更自由而且種類更多元。

開始反思
不只歐美,包含台灣在內的許多第三世界國家正在往前面的三組觀念前進。只是我們若對照更前面的說明,台灣好像在進步中,但孤單漂泊的魅褵卻大肆更張起來;可以獨立自主的個人真的變得更好更幸福了嗎?如果以眼前的事實看,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回過頭來,人表面上是想擁有自由意志,而且有思考反省能力,但是人似乎無法只靠此而活。就像行星的運動或推動房門,都需要一個方位不變的支點(支柱),也就是說人的生命表面看起來是一個追求自由獨立的「我」,但「我」需要一種特殊的關係才能運作起來,這層關係是得到無償的給予,如同呼吸空氣一樣的自然。這層關係讓「我」感到信任、感到安全,而且不是透過交易;實際上,信任感和安全感是來自有責任感的「你」,而不是強大聰明的「我」,這一層常被人有意無意地忽視。並且這個有責任感的「你」,不會隨便改變心意,有持續性,有很強的利他意念,強到可以捨己(那不就是愛嗎?)。這個程度超越了法律保障,也不是買賣交易可以得到。它來自一種內心的信念,讓兩個主體(個人)之間產生深刻的認識,主體之間的界線變得不是逕渭分明,成為交融的關係。

基督信仰能給予什麼
如同前面講的那份信任與責任?基督信仰一開始就談人到底是如何的存有。聖經創世紀講人是按照上帝形象而造。好,那麼上帝是什麼形象?除了一般想像的永恆、無所不能之外,基督信仰各宗派有個很特別的共識,叫做「三位一體」的上帝。簡單說,基督信仰的上帝有三個主體(父、子、靈),但是他們彼此又有高度的合一關係,所以聖子耶穌曾說你看到我就是看到了聖父;也說父在我裡面、我在父裡面…。因此,基督信仰對於「存有」的觀念不僅止於某個個體的存有,還包括個體與個體之間的「關係」。這層關係在基督信仰的觀念當中就是深刻的愛,它包含了無私、捨己、利他等,甚至願意無我而有你。聖經提到上帝造人也希望是這樣的存有狀態,所以祂說單獨一人是不好的;人要有伴。這時上帝給予人的伴是以男女二性來實現,若將聖經當作寓言,女人是以男人的一根肋骨變出來,代表男人與女人的關係不只是兩個個體,二者關係可以融為一體。但為什麼女人是肋骨變出?而不是頭骨或腳骨?因為這寓言了女性是男性的保護(保護男性的心臟—生命表徵),雖然男性平均的身材比女性高壯。此外,女人夏娃出現之後,她就走到亞當面前,亞當對著她說:「妳是我骨中骨、肉中肉。」亞當先說話而夏娃先聽,這個寓言除了說明一體關係之外,還可以應對一種事實,女性平均的直覺感性比男性敏銳,男性要先對女性說造就的好話,勝過其他的閒言閒語(後來男性失職,沒有保護好女性,竟讓魔鬼跟女性說話,成了罪的起源)。男性平均的直覺感性較不敏銳,所以要學著好好跟女人說話。但還有一個問題,要如何使男人與女人有可溝通的平台?聖經的答案就是上帝。(夫妻相處一定要有客觀的溝通平台,否則各說各話就難了。)因此,有個對比,要真正認識女人,就要同時明白男人;要真正認識男人,就要同時明白女人;要明白男人與女人的關係,就要同時明白他們彼此的溝通憑藉--上帝。所以,抽象來講,要明白我,最好同時明白你;要明白你,最好同時明白我;要明白你與我的關係,最好同時明白他。例如,要了解丈夫最好同時問問妻子,要了解妻子最好同時問問丈夫,要了解夫妻關係最好先覺察上的的心意。所以,基督信仰談人並不只是單單的個體之人,必須是關係當中的個人;這層關係是捨己、無私的愛之關係。
三位一體當中,聖子是聖父生命的延伸,並且人又是照上帝形象所造,因此上帝也把生命延伸放到人。按照前面所述,第一步是先談男人與女人的愛之關係,接著再以這層關係為基礎而延伸生命。所以,父母生的孩子,不只身體DNA承繼了父母的特徵,靈魂或靈性也跟著承繼,這當中包含了父母之間有多少愛的成分。孩子是獨立個體,但孩子與父母有種難以言喻肖似和默契,因為這其中有生命延續。看棺如果相信胎教,更能明白在下所言。
綜合以上,會發現基督信仰當中講的人只有一種,不過分作男女二性,再求男女心靈與身體的結合,帶來生命的成長與延伸。所以結婚這件事就必須有神聖性(至高的上帝帶來長久、穩定的不變基礎),中國古代結婚有先拜天地的習慣,表徵了上天(上帝)作為彼此溝通的憑藉。結婚是一種約定,要無私地、捨己地彼此交付自己於對方;這也產生了責任感。生命延續(生孩子)對夫妻來說是種期待,但這要有配套:妻子懷了孕,會有諸多不便,身心也比較敏感脆弱,所以需要有個負責任的丈夫來保護。胎兒得到母親保護,做母親的妻子受丈夫保護,妻子回過頭來保護丈夫的心。有這樣保護的情況下,母親產生的安全感會透過胎教而傳給胎兒。這其中,丈夫之所以甘心樂意的原因有二,其一、丈夫感受他與妻子之間無私之愛,其二、丈夫認識到胎兒也是他生命的延續(身體加心靈)。

批判性的論說
性別社運團體標榜多元而將人視作多種人,分類的標準是性別。把性取向、性生理作為獨立的分類標準,分成多種不同的人。既然是不同的人,就不能任意指責別種人有什麼不對。例如有生理男人+心裡也男人的人、生理男人+心理是女人的人、生理女人+心裡也是女人的人、生理女人+心理是男人的人…….。另一個觀念是性別流動及性別光譜,前者是說每個人的自我性別認同可隨時間而變動,後者是說性別認同的兩極是身體與心理完全一致的兩種,中間就可能有不同的類型(人),因此各種不同的性取向之人都應有相同的民事結合權利,而且還應顧及個人的自主權利。其次,既然強調個人的自主權利,這和婚姻原來強調的長期、穩定、捨己、責任感會有衝突,因此本質上並不認同結婚,是要打破的。當前鼓吹同性結婚的權利算是一種策略上的運用,日後再一步步打破結婚的原有結構。性別社運團體認為結婚有諸多的特權,為什麼只限於男女兩性?第三,它認為不同的人都應該有權利進入婚姻,並且結婚原來的期待也應該改變(主張不以延續生命為重要期待、不認為婚外情的性關係是犯罪行為、放寬離婚的條件與認定等。)。但是,這也無形中改變了結婚的本質,使結婚只剩下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雙方只是住在一起彼此照顧的兩個人,但是欠缺生活目標和期待,也不保證穩定、長期和責任的關係。也就是原來精神上的神聖性則割除;即使結了婚,我仍要保持自我的獨立性,不保證彼此的長期關係。相對來說,這使結婚原本的捨己、無私的關係淡化。包括原來生命延續的價值,這都不再是期待的目標。或是想改用其他方式來達到;(例如同性婚是無法有共同的生命延續,若想有孩子,必須有一方向外購買卵子或精子,再用人工方式受孕生產。但是這個孩子日後就有困擾,因為日後可能要面對三方關係:提供精子或卵子的人、提供卵子或精子的尊親、同居而無血緣的尊親。)因此,若依照性別社運團體的主張,他們最想要的民事結合其實不是結婚,而是「同居」。以上作法非常切合尋求獨立自主的個人需求,只是它昧於三個非常重要的觀點而流於空想(很難幸福):第一、個人不是獨自狀態下而活,乃是無私關係當中才能生存。第二、它也沒有認識到生命除了現實保有自我的本能,更有發展關係的本能,並且有後者才有前者。這關係的發展不是單靠自由意志,更靠無我利他的信念。基督信仰指出人的心理與身體的特徵都應合這關係的發展,所以男女結合是第一重,夫妻延續後代是第二重,使「我」的界線擴張出去。第三,它忘卻了人有走向神聖的本能與需求,神聖保證了無私、捨己、不變的價值;但要如何做到?關鍵在於個人願不願意承認冥冥之中有個包羅一切、全知全能且永恆不變的「他」,當「我」願意承認「他」在自己之上時,我就逐漸放下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因著「他」的邀請,讓「你」與「我」都在「他」裡面。不但如此,進入之後更發現,「他」為我做了許許多多的設想,使你我的身體與心靈都能深度契合,學習彼此無私捨己的關係。所以這位「他」也是無私之愛的源頭,成為生命的支柱。你一定發現,這位「他」者就是「祂」,也只有站在超越層次的「祂」才足以是那位聖者。
約翰壹書四16-19:「16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 神裏面、 神也住在他裏面。17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8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19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啟示錄二十二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希伯來書十三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結語
基督信仰相信人是倚靠「你」、「我」、「祂」的三方關係才能存立,人不只是單單一個眼前的個體,更是無私關係當中的人。其次,這層關係有延續生命的期待,也尋求不變、穩定、信賴、責任為基礎,因此需要有「祂」為神聖的基礎。在這樣關係當中成長的人才能有所謂的安全感、信賴感,從而面對各樣的困難和變化,生命也才能擴張出旭。而結婚應該也必須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個人才不會淪於漂泊。性別社運團體雖以人道的角度立論,但捨去了「你」和「祂」,這樣的一個人是很容易走向極端;即使爭取到所謂的人權,得到的卻是孤伶伶的一個恣意之人。所以,讓一個人可以在適合的關係當中發展生命,這不就是最重要人權嗎?與它相應的配套制度也一樣。以傳統的男女二元為出發點的婚姻制度是一整套的系統,改動性別條件或彼此關係,那就失了味,原來的目的將無法實現。退一萬步來說,如果真的要談人權,以世俗社會而言,應該彼此尊重不同的人生觀;對於性別條件或婚姻關係有不同意見的人,應該另外找出一套適合自己的民事結合制度,而不是強要別人來遷就自己,否則豈不是歧視遵守傳統婚姻以及性別觀念的人?

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1081017團契分享


在基督裡的愛之結合
年底有好多項公投即將登場,其中令人矚目是有關民事結合的公投,因為正反雙方都有公投提案,而且都成案了。其實大家關心的是人要如何才能有理想的狀態,其中性或性別是很受重視的一環。進入正題之前要提出兩個認知,第一、二十世紀中葉之後,人類對於自身存有的狀態越來越重視個體特性以及個別主體的意志;進而重視個別意志的多元」狀態,認為這是進步的價值。第二、整個世界深受歐美文化影響,而歐美文化的兩大淵源是希臘文化與基督信仰。不論是希臘神話或聖經記載都有類似的表達方式:歷史事實(history)與故事寓言(story)的界線不是逕渭分明。也就是說寓言裡有事實(或歷史),事實(或歷史)中有寓言。在historystory的交織當中,希臘神話顯示人性當中的困境(悲劇),基督信仰則指示人性的出路在哪裡。
先從大環境來談,按照前面講的第一點來說,台灣社會也開始重視個別意志和個別特性,例如重視個人的基本人權,把基本人權作為政府行使權力的目的。此外,不受傳統或集體規矩束縛的想法也展開,創意、多元、忠於自己等等都是流行的。像現在有個新名詞:跨界,開汽車的人都知道跨界特色的汽車大行其道、科技部或教育部掌握的研究與教學計畫裡、也在鼓勵跨界、企業界也常出現異業結合」、很多社會運動人士強調跨性別」;有展現自我而別於傳統的東西就越受歡迎。不過,這些看起來很正面的價值,也會有反面的問題;一個人能夠把握到的穩定價值越來越少,週遭都是短期的事物;飲料、手機、衣服、友誼、愛情、財務、知識、新聞、訊息、網紅,不管是物質或精神的產物,常常一陣子就換了。包含現在的校園,全職職員幾乎不再進用,約僱、聘僱、專案助理等等才是最近十幾年的人資主流。工友本來是學校雇用的職工,現在都是找人力清潔公司外包。本來聘請正式的老師就是專任,現在很少找專任而是專案。老師們比較關切的政府計畫案,也是越來越看短期效果。看看愛情好了,從親友口中得知,我這輩的人(5年級)越來越多離婚了。從我的學生口中,愛情的對象是常常變換的。當前社會各種元素的變動越來越輕薄短小,但是人心似乎未必跟得上。歸結來看,孤單-這個魅褵般的東西如影隨形;雖然認識的人很多,但真正能穩定深談的對象很少;物質很豐富,卻不知自己能做什麼。跟學校簽了專案或約僱的契約書雖然有份工作,卻感到前方還是迷霧我能做多久?訊息很多,但絕大多數是用後即丟,甚至是一眼即丟。臉書一張貼文可能換來三千個讚或line回饋五千個圖貼,但這只是讓自己爽一下、心裡威風一下,下一分鐘呢?結了婚的人不知彼此一起的意義在哪裡,一陣子之後覺得職場遇見的好像比較容易相處。人所處的世界看起來很精采、豐富、創意、多元,個別性很強,但孤單失落的人卻越來越多,漂泊成了普遍的心靈現象。這是非常弔詭的現象,光談人權也不能解決。放眼所見,社會裡一個個西西弗斯;很聰明很有獨特想法,但結局是日復一日孤獨的推石上山。
溯源來看(跳針一下),二十世紀當中,帶動世界走向的歐美開啟了一波走向個別的革命,這個革命承繼卡爾馬克思的經濟決定論,並放到個人的角度去檢視眼前每個活生生的人。它確實有人道關懷,但經過尼采、佛洛伊德、傅柯等人的說法之下,使得兩千年下來,人類原本習慣的整體理念快速崩落;不只是越來越多歐美人不再相信上帝,包含東方人的內心也越來越沒有「上」。他們覺得不管上帝還是上天,從中演繹出來的原則普遍地制約了人心和行為,而社會、法律、政治都成了壓制個人的權力結構,這都是要打破的。以目前最受爭論的同婚來說,其實涉及三組概念:人與存有、兩性與性別、婚姻與特權。第一組概念如同馬克思所說,我們要關切的是眼前「活生生的一個人」;這個活生生的人能否自由自主的決定並執行其意志。換言之,這是從「我」出發的觀點,無形中割除了與「我」有重大關係的「你」。因此,他們對於人的存有是談個別、眼前、有形有體的自我,「關係」是次要的。其次,在第二組的觀念中,既然只談「我」而不談你我之間的關係,就質疑傳統的兩性關係;從歷史來看,成功出頭的人多是男性,因此女性相對就是遭到壓制。問題的根源在於把人分成男女兩性,所以女性在這當中的分工當中永遠沒有獨立自主的機會。因此,必須打破兩性的概念,若不打破就不能反轉男性霸權。因此,他們轉用「性別」的概念,提倡女人而不是女性;我是另外一種性別的人,我跟你區分而獨立自主。目前更認為人不只這兩種,而是多種,甚至可以因自我認同的變化而流動。第三組觀念提到傳統的婚姻是種霸權加特權,人的性取向和性需求只能透過婚姻而得到滿足,但婚姻只容許男女兩性的民事結合,沒有其他任何的可能。並且婚姻得到了政治、社會、經濟制度的保護,有婚姻關係才能成家,所生出的孩子才能得到教育制度上的權利。有婚姻關係的人可以得到稅務、福利等各種國家給予的特權。因此個人沒有選擇的權力,只能接受這整套系統的宰制,否則很難在社會裡生存。因此傳統婚姻制度要打破,結婚不是男女兩性結合,而是兩個人的結合,性取向不應該是結合的條件。這樣才能讓整個國家的稅務、福利、經濟利益向所有不同類型的人開放,才是真正的平等。現在更進一步,民事結合本身也要革命,結婚為什麼要有這樣多的法律責任?為什麼只能有結婚而沒有其他對個人更自由的結合方式?所以民事結合要更少責任、更自由而且種類更多元。
不只歐美,包含台灣在內的許多第三世界國家正在往前面的三組觀念前進。只是我們若對照更前面的說明,台灣好像在進步中,但孤單漂泊的魅褵卻大肆更張起來;可以獨立自由自主的個人真的變得更好更幸福了嗎?如果以眼前的事實看,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回過頭來,人表面上是想擁有自由意志,而且有思考反省能力,但是人似乎無法只靠此而活。就像行星的運動或推動房門,都需要一個方位不變的支點(支柱),也就是說人的生命表面看起來是一個追求自由獨立的,但需要一種特殊的關係才能運作起來。這層關係讓感到信任、感到安全,而信任感和安全感是來自有責任感的,而不是強大聰明的。並且這個有責任感的,不會隨便改變心意,有持續性,有很強的利他意念,強到可以捨己(那不就是愛嗎?)。這個程度超越了法律保障,也不是買賣交易可以得到。它來自一種內心的信念,讓兩個主體(個人)之間產生深刻的認識,主體之間的界線變得不是逕渭分明,成為交融的關係。
好,那基督信仰能給我們什麼解決訊息?這遭到很多人批評的東西是怎麼看人、看性、看婚姻。首先,人到底是如何的存有?聖經講人是按照上帝形象而造。好,那麼上帝是什麼形象?除了一般想像的永恆、無所不能之外,基督信仰各宗派有個很特別的共識,叫做三位一體」的上帝。簡單說,基督信仰的上帝有三個主體(父、子、靈),但是他們彼此又有高度的合一關係,所以聖子耶穌曾說你看到我就是看到了聖父;也說父在我裡面、我在父裡面。因此,基督信仰對於存有」的觀念不僅止於某個個體的存有,還包括個體與個體之間的關係。這層關係在基督信仰的觀念當中就是深刻的愛,它包含了無私、捨己、利他等,甚至可以無我而有你。聖經提到上帝造人也希望是這樣的存有狀態,所以祂說單獨一人是不好的;人要有伴。這時上帝給予人的伴是以男女二性來實現,女人是以男人的一根肋骨變出來,代表男人與女人的關係不只是兩個個體,二者關係可以融為一體。但為什麼女人是肋骨變出?而不是頭骨或腳骨?因為這寓言了女性是男性的保護(保護男性的心臟生命表徵),雖然男性平均的身材比女性高壯。此外,夏娃出現之後,她就走到亞當面前,亞當對著她說:「妳是我骨中骨、肉中肉。」亞當先說話而夏娃先聽,這個寓言可以應對一種事實,女性平均的直覺感性敏銳度比男性高,男性要先對女性說造就的好話,勝過其他的閒言閒語(後來男性失職,沒有保護好女性,竟讓魔鬼跟女性說話,成了罪的起源)。男性平均的直覺感性敏銳度較低,所以要學著好好跟女人說話。但還有一個問題,要如何使男人與女人有可溝通的憑藉?聖經說,就是上帝。因此,有個對比,要真正認識女性,要同時明白男性;要真正認識男性,就要同時明白女性;要明白男人與女人的關係,就要同時明白他們彼此的溝通憑藉--上帝。所以,抽象來講,要明白我,最好同時明白你;要明白你,最好同時明白我;要明白你與我的關係,最好同時明白他。例如,要明白郭慧根,最好同時明白文藻(因為郭慧根曾在文藻服務多年),若要明白郭慧根與文藻的關係,最好同時明白基督信仰。所以,基督信仰談人並不只是單單的個體之人,還要是關係當中的人;這層關係是捨己、無私的愛之關係。
繼續談,聖子是聖父生命的延伸,所以上帝也把生命延伸放到人,第一步是先談男人與女人的愛之關係,接著再以這層關係為基礎而延伸生命。所以,父母生的孩子,不只身體DNA承繼了父母的特徵,靈魂或靈性也跟著承繼。孩子是獨立個體,但孩子與父母有種難以言喻的愛之關係,因為這其中有生命延續。看棺如果相信胎教,更能明白在下所言。
綜合以上,會發現基督信仰當中講的人只有一種,不過分作男女二性,再求心靈與身體的結合,帶來生命的成長與延伸。所以結婚這件事就有其神聖性,中國古代結婚有先拜天地的習慣,表徵了上天(上帝)作為彼此溝通的憑藉。結婚是一種約定,要無私地、捨己地彼此交付自己於對方;這也產生了責任感。生命延續(生孩子)是種期待,但這要有配套:妻子懷了孕,會有諸多不便,身心也比較敏感脆弱,所以需要有個負責任的丈夫來保護。胎兒得到母親保護,做母親的妻子受丈夫保護,妻子回過頭來保護丈夫的心。有這樣保護的情況下,母親產生的安全感會透過胎教而傳給胎兒。這其中,丈夫之所以甘心樂意的原因有二,其一丈夫感受他與妻子之間無私之愛,其二是丈夫認識到胎兒也是他生命的延續(身體加心靈)
接下來做點批判性的說明。性別社運團體標榜多元而將人視作多種人,分類的標準是性別。把性向、性傾向、性生理作為獨立的分類標準,分成多種不同的人。既然是不同的人,就不能任意指責別種人有什麼不對。例如有生理男人+心裡也男人的人、生理男人+心理是女人的人、生理女人+心裡也是女人的人、生理女人+心理是男人的人…….。另一個觀念是性別流動及性別光譜,前者是說每個人的自我性別認同可隨時間而變動,後者是說性別認同的兩極是身體與心理完全一致的兩種,中間就可能有不同的類型()。在這看法之下,結婚其實是不太認同的,因為它要求的責任感就是束縛,這是往後才要打破的。性別社運團體認為結婚有諸多的特權,為什麼只限於男女?它認為不同的人都應該有權利進去,並且結婚原來的期待也應該改變。因此,無形中改變了結婚的本質,使結婚只剩下法律上的權利義務,但是原來精神上的神聖性則割除;即使結了婚,我仍要保持自我的獨立性,相對就使結婚原本的捨己關係淡化。包括原來結婚期待的生命延續,這都不再是期待的目標。或是想改用其他方式來達到;(例如同性婚是無法有共同的生命延續,若想有孩子,必須有一方向外購買卵子或精子,再用人工方式受孕生產。但是這個孩子日後就有困擾,因為日後可能要面對三方關係:提供精子或卵子的人、提供卵子或精子的尊親、同居而無血緣的尊親。)因此,若依照性別社運團體的主張,他們要的民事結合其實不是結婚,而是同居。以上作法非常切合尋求獨立自主的個人需求,只是它昧於三個非常重要的點而流於空想:第一、個人不是獨自狀態下而活,乃是無私關係當中才能生存。第二、它也沒有認識到生命除了現實保有自我的本能,更有發展關係的本能,並且有後者才有前者。這關係的發展不是單靠自由意志,更靠無我利他的信念。基督信仰指出人的心理與身體的特徵都應合這關係的發展,所以男女結合是第一重,夫妻生子是第二重,使得的界線擴張出去。第三,它忘卻了人有走向神聖的本能與需求,神聖保證了無私、捨己不會任意改變;但要如何做到?關鍵在於個人願不願意承認冥冥之中有個包羅一切、全知全能且永恆不變的「他」,當「我」願意承認「他」在自己之上時,我就逐漸放下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因著「他」的邀請,讓「你」與「我」都在「他」裡面。不但如此,進入之後更發現,「他」為我做了許許多多的設想,不管身體與心靈都能深度契合。所以這位「他」也是無私之愛的源頭,成為生命的支柱。你一定發現,這位「他」者就是「祂」,也只有站在超越層次的「祂」才足以是那位聖者。
約翰壹書四16-19:「16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 神裏面、 神也住在他裏面。17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8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19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啟示錄二十二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希伯來書十三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2018年4月30日 星期一

2108年0427事件


一個靠民主進步為口號的政黨,墮落到這個程度,已經不是某人當不當校長或某個部長該不該下台,而是上綱到這個政權的本質是什麼了。

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1892-1984):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因為我是新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They came first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馬丁‧尼莫拉牧師。波士頓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銘文。1945

問題不難,就看遊戲規則在哪裡,玩遊戲的人怎麽玩。遊戲規則不只是紙上的條文,還有多年累積的慣例、以及社會的共識和價值。
檢驗的方法也不難,看有沒有賭輸不服而見笑翻桌。昨天我自己的大學同學line當中,有人說若要大學自治就乾脆取消所有補助款,這就是典型的賭輸不服。
有人強調政府應適法性監督,但這些人在過去好像是談大學自治、學術自主?當然,現在談大學自治的人,過去也不見得談。我們最終還是要回到制度,而不是殺伐。如果執政當局要去質疑選舉結果,它應該去質疑台大遴選委員會有什麼違法之處,而不是直接去質疑當選者。執政者又不敢說遴選委員會違法,足見其色厲內荏。
我也在國立大學念過,國立大學內部搞的自治未必能見人。效率低落、驚人浪費、駭人態度,制度不全和政府過度保護,形成一堆學霸,造成極為扭曲的學術生態,太多人性黑暗面。但要不要往自治的路走,還是要。因為從憲法到大學法,都這麼說,所以不走不行。遊戲規則需要經年累月慢慢做起來,有一天看看能不能類似西方大學的程度。西方大學能有今天的水準和程度,是從中世紀的修道院開始,最重要的特徵是思想自由與敬畏上帝。即使到今天上帝可能從多數大學退出,但心中有上帝所帶來的慣例和態度,它的影響仍是大學的基礎。例如最近成為顯學的[學術倫理],就是一例。
從過去到現在,社會上各類選拔、選舉、推選等等場合,最需謹守的就是選前先講好遊戲規則,講好了、選完了,大家遵守結果。最忌諱的就是講完選完,然後有人馬後炮,甚至翻桌不認輸。這種人在我心中會打上極大問號和極大X號。對這種人最大的疑問就是[你既然有這般高見,那為何不事先講?][你賭輸又翻桌,那就是流氓心態。]按照同樣的標準,如果今天台大的學生會、系學會的會長推選,若有人按程序當選,但另一方人馬不服跳出來說當選人涉嫌考試作弊而有可能記大過、或疑似有性騷擾問題等等一大堆,所以校方不應該承認選舉結果。後來校方聯合教務處、性平會、學務處、警察局、地檢署調查這位當選的同學三個月,三個月後說有事實顯示作弊(但沒確切證據)以及性騷擾嫌疑(但沒確切證據),因此不承認選舉結果,要求原推選單位重選。這樣的話,以後只要結果不是我要的,我就設法潑糞,把對方硬扯下來,這樣還需要遊戲規則嗎?
台灣搞大學自治確實走得不太穩,畢竟年歲和西方比起來實在太短。並且東方人心裡深處還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台灣就處在這尷尬期,我們嘴巴都說民主、人權、法治等等,但實際上都是威權。以前國民黨的威權統治結束之後,大家以為萬事OK。其實大錯特錯,整個國家社會,從上到下,玩法弄權四處皆是。大學校院那些學生組織內部,不也是一堆威權作法?私立學校更沒有自治這回事,校長當選人在選前早就屬意好了,選舉程序只是用來符合法令要求的。我的意思是大學自治既是社會共識也是制度化的價值,但人心深處又權力作祟而喜歡操弄它,以致我們在這部分仍屬孩提階段。
也不用去說什麼大學校長一定要望重士林、國之重器,或說這個選出來的人一定要符合高道德標準。其實這些標準本來就在那些選舉規則、公務人員任用條例、大學法、憲法當中。遴選委員本來就必須按照這些條規和價值來進行選任。若事後再講這些東西,其實都是馬後炮。
以長期來講(五十年為單位),大家能夠照事前講好的遊戲規則來玩,並尊重玩出的結果,就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至於這個遊戲規則好不好,日後都還可以去修。或者選出來的人不怎麼樣,但他不能永遠佔那個位子,以後大家更知道該選怎樣的人。真有不服氣,也只能在他當選真除之後,去法院告他。這樣才是照規矩走,不然大家就來耍流氓。耍流氓的後果是過去累積出來的遊戲規則(法令、傳統、慣例、價值共識等等)一夕破功,以後大家都懂得耍賴,那遊戲要怎麼玩下去?教育部在法令上雖也有核准的裁量權力,但這個權力必須架構在前述法令制度的限制中,教育部做的應是形式審查,看看遴選委員會有沒有照程序來,而不是實質審查。因為實質審查已經在法令上授權給遴選委員會,而教育部的裁量權則屬於核備性質。(內政部長葉俊榮是這方面專家,他最懂這玩意)。所以,如果教育部在這件事有實質審查權力而可以推翻遴選委員會的決議,那乾脆不要遴選委員會,回到以前教育部直接任命的時代算了,也不要假裝表演大學自治。
令人憂心的是執政者忙著佔位子,他們的就業和收入情況都蠻不錯,但到底有一點點心思在想台灣的未來嗎?

新主堂.新邀請

以前三民教會的主堂是個景點,哥德式的拱頂窗櫺和紅磚白牆,親切招喚個人與上帝對話的關係。歷經兩年以上的日子,現在新主堂出來了,換一種帶份量的穩定體感站在街角,加上現代感的外牆線條,也是另種邀請方式吧。 感謝上帝,這個轉換過程,各類大小項目,需要逐一解決,但終究逐一通過,沒有任何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