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 星期日

從約伯記談到苦難的面對

 

昨天小組聚會從約伯記談到苦難的面對,一般信義宗會使用保羅的「律法/福音」概念,來解釋約伯與其友人的對話;約伯的友人從律法的角度論述苦難的原因(例如:好人有善報、壞人有惡報。),但約伯則表達了自己已經盡力,面對苦難仍不易釋懷。然後到最末當約伯遇見上帝以及明白上帝掌管一切時,他領悟上帝的恩典(不是靠自己勞力賺來的/福音),就在領悟的當下,約伯的命運就戲劇式的轉化。約伯後來命運反轉,字句背面隱含一種超越得失的意境,那個意境讓人在有限當中卻又有更大的滿足與存有,而不是他又加倍得到了什麼。如果還是要用「律法/福音(恩典)」的概念切入,那麼後面有一個東西可以更深刻體驗到神,可從容地把握律法及福音(恩典)在自己的生命旅途。我當場形容這是一個myth,以下我引用Thomas Merton的一段話,說明之:

在新約聖經中沒有提到「默觀/神視」(theoria;有譯為神化,但容易誤解。),但我們不應因此而被誤導。我們將會看到基督的教訓本質上是「默觀性的」

在基督宗教傳統中,我們觀察到「默觀/神視」就是在會發亮的黑夜中「體驗上帝」(或者更好的說法,是一種半體驗的知識),這發亮的黑夜正是光照我們內在自我的圓滿信德。這是精神與上帝在愛與理解的共融中「相遇」,是聖靈的禮物,得以深入基督的奧秘中。「默觀/神視」這個字暗示某種綿延的愉悅、無時間、某種老成自信的被動狀態。要緊的是「默觀/神視」並非享受快樂、平安無事,而是在崇高與解放的精神之愛中,對現實與真理的超越經驗。在「默觀/神視」中,重要的並不只是滿意與休息,而是覺醒、生命、創造力以及自由。事實上,「默觀/神視」是人類最高與最基本的精神活動,是人類對於自己身為神聖的人子最有創造性與活力的肯定,而不是昏昏欲睡、老成事故、閑散地擁抱在黑夜中的「存有」,它是全面地感到滿足:「默觀/神視」是神性的靈光一閃,撕裂虛無與罪惡的黑暗。它並非某種普遍與抽象的東西,反而是具體、特定的、「存在」的東西。它是人與上帝、聖子與聖父的對應,是那在我們內的基督之甦醒,在我們的靈魂中建立上帝之國,是那在我們內的「我」--其真理與神聖自由的勝利,聖父與聖子在在賜給信者的聖靈內合而為一。」

*在這裡所謂的黑夜,代表人是有限的,完全無法預測未來的真正走向。無論科技再怎麼進步,人只能約略掌握一點事物的脈絡,從颱風真正的走向到一粒灰塵飛向哪裡。第二個意義是黑夜也有沙漠曠野的意境,一個人終究有其自我存在的意識,而且上帝在天上也在我個人存在的深處(我就是聖靈的宮殿),那個地方只有祂與我。

並且命運如何走,都在上帝的掌權中。此時有個重要的轉折:人本來因著自我主權的意識,用自己的眼睛、觸覺、意識和分析判斷去因應環境,但此時人發現靠這些都很有限,以致將這些交託出來,包括自我主權都學會放下。當自我主權放下的時候,上帝就賦予這個人另一副眼睛、觸覺、意識和分析判斷,整合為一個超然的智光;他好像什麼都不知道,卻又好像一切都了然於胸。這就是內在的理智神視,雖是黑夜卻如同白晝,人間的悲歡離合也都超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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