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誇獎背叛的管家

8/21 路加福音16、彼得前書4-5
路加福音
16:1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16:2 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16:3 那管家心裏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作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16:4 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裏去。
16:5 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16:6 他說、一百簍油.〔每簍約五十斤〕管家說、拿你的帳快坐下寫五十。
16:7 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帳寫八十。
16:8 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16:9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
16: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6:11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16:12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16: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
彼得前書
4: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 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4:11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 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 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 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剛信主前幾年覺得路加福音的經文很怪,怎麼主人會去誇獎背叛的管家?其實真正要注意的是心態;民國三十五年到五十年的台灣,生活貧苦,基層人家願意嫁女兒給軍隊的伙頭夫,原因是多少可以從軍隊廚房「帶些東西」回來。我的某位親戚做生意也如此,會藉一些小恩小惠搏得老太太的好感;某次看到一位老太太買一堆菜,吃力的拉回家。他趕快開車過去搭載,老太太很高興就和他聊起來。在問安之間聊起社會新聞,說什麼詐騙很多,老太太不自主地說她最近就被倒會。我這位親戚馬上推薦一種不倒的會,老太太好高興,想了解一下。他立刻從行李艙拿出一份保險契約書,當然也很快地當場簽約。我到現在還學不會這種功力,雖然耶穌勉勵我們在世要靈巧如蛇、馴良如鴿。
不過話說回來,服事主是生命很核心的東西。很多人覺得行有餘力再說,其實我們所謂的救恩就是一種分享、流出的形式。耶穌被聖父於永恆中生出,被派發到人間做獻上自己當做活祭的行動,差遣聖靈讓人藉著這份澆灌、感動可以信靠主。因此所謂活出基督的形像不但是救恩的持續,也是一種行動。在各式各樣的生活過程,藉著一點一滴的小行動、小作為,建起他人與主的緣份;在家、在校、在職場、在教會…都是如此。


默想: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51:12)

靈魂甦醒

8/16 路加福音12、雅各書1-2
路加福音
12:16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2:17 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12:18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12:19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
12: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12:21 凡為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12:22 耶穌又對門徒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
12:23 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
雅各書
1:21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昨天和Mandy聊到一則八卦,有個名女人生了一個孩子,這孩子的父親須要再確認,目前風暴圈裡有兩個男人,一個是科技業大老、另個是金融業大咖。我們都心知肚明,這認祖歸宗戲碼的背後是算計什麼。
下午剛寫完一篇文章,主題是以憲法人格尊嚴概念談性別教育平等法。早期的人格概念來自古希臘,但希臘人把它看做面具或角色;演員可以因劇情需要而更換面具或角色。所以希臘悲劇會出名,應該其來有自;人需要不斷更換自己的角色才能感到存有,但實際上仍在飄泊。財富是裡面的重要面具,它裝飾人的經濟生活,也凸顯權勢地位。擁有財富的形式也會不斷轉換,以維繫或擴張經濟權勢。因此,當財富擴張的時候,有時會脫離原來的謀生目的。
基督信仰提出另種不同的人格概念,它來自於神的位格,然後人因著神的特別創造也跟著有其位格。神的位格意指神是永在的、永有的、超越時空之上的第一因,祂以其自由意志創造時空萬有;祂是既永久存有又有意志能力的存在者,因此是位格者。人之所以有位格,是因神造人時,給予人靈性,這是萬物所無。人有靈性就可以認識神,因神也是靈。人有了靈性,才能思維事物、管理事物,發出不同於生物本性的意志。
今天經文裡,耶穌講:「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意思是人會花心思去思維財富如何管理,但不知思維管理的能力源頭—靈性—不是我們所想那樣的當然。就像以前的人覺得乾淨空氣是當然的事,不用花代價就可享有,但現在的人才發現並不當然。大多數的人也類似這個心態,享有靈性及其帶來的能力被視為當然,甚至忘了靈性是神給的恩典。可是耶穌卻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因此賺到很多錢財ok,但保有靈性上的清明應該是最要緊的,它的要訣是明白神的道並行出來。


默想:祂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詩23:3)

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來得快去得快

8/8 路加福音5、腓利門書、希伯來書1
路加福音
5:1 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聽 神的道。
腓利門書
1:5 因聽說你的愛心、並你向主耶穌和眾聖徒的信心.
1:6 願你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作的。
1:7 兄弟阿、我為你的愛心、大有快樂、大得安慰.因眾聖徒的心從你得了暢快。
希伯來書
1:10 又說、『主阿、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
1:11 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
1:12 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8/3凱達格蘭大道的25萬人聚集,讓各政黨、媒體、評論家嚇到,絕大多數的結論是:成熟公民社會的表現。自己信主以來,還沒見過一次25萬人的佈道會,耶穌在革尼撒勒湖邊的講道,頂多幾萬人。耶穌後來行了餵飽5千人的神蹟後,一度追隨者急速膨脹,但耶穌表示要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才有永生,結果人就跑光了,剩下極少數的門徒還笨笨站在那兒。但不論人多人少、人前人後,基督的道還是在那裏,沒有改變。而信仰基督的人得了什麼,保羅說我們為基督行善,會讓神的心與眾聖徒的心得到暢快。那份暢快的背後是永恆生命的基督,祂造天設地,有一天縱使天地舊了,祂還是在那裏。約翰福音第19章第5節,彼拉多向眾人說:「你們看這個人」。當時耶穌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而且是遭鞭打後的狼狽樣子。很特別的是「你們看這個人」,除表達了當下無可置疑的存有,也預表未來耶穌再臨,約翰後來在拔摩海島稍微見識了祂尊榮現身。
基督徒作的工,無論人前人後、人多人少,耶穌也會給予尊榮,縱使自己景況像是被彼拉多介紹的樣子。凱道的25萬人散去了,六日國防部長下台了,人們的記憶中會慢慢忘記洪下士,重新回到生活常軌,繼續面對自己的人生課題。這像是夏季的雷雨,來得快、去得快。後現代的特質就是如此,她的弱項是意義變淺且流失,人只是不斷生活在瞬間經驗中,卻找不道定準的基石。基督信仰要讓我們超越夏季的雷雨,明白更深的生命價值,無論人事更迭,總是持定心志,繼續披戴基督往前走。


默想:主為持守祂的人是株生命樹;凡堅定持守祂的,必定有福。(意譯自箴言3:18)

神的道

8/6 路加福音3、提摩太後書4、提多書1
路加福音
3:3 他就來到約但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3:4 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3:5 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平、彎彎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為平坦。
3:6 凡有血氣的、都要見 神的救恩。』
提摩太後書
4:2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4:3 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
4:4 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4:5 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
提多書
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
1:7 監督既是 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
1:8 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
1:9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今天的經文不斷重複一件事:神的道。這包含基督信仰非常重的特色:有一個永恆的真理(道)在其中,這真理不受時間或環境的影響,並且這真理也是神(基督)本身。生命道理以及體認生命存在,也都是從神的道而來。因此,基督信仰就展現一個巨大的真理之傘,統一說明我們從何而來、倚何而存、往何而去。這個說明系統未必投合世人的胃口,也未必與世人的正義觀一致。但我們還是要告訴家人、親友,神的道才是生命之道,即使是世界的正義也未必帶來生命。
今天各報的統一頭條都是承平時期的軍事審判案件將轉到一般司法機關管轄,瞬間組成的25萬人形成一股待用正義的浪潮。現在相關法律修改通過了,後續呢?配套呢?有人擔心以後軍隊的上下服從體制會不會瓦解,因為軍隊本來就不合理的磨練,合理化之後在上的不容易帶領在下的,仗也難打了。這部分有待後續的事實來驗明。
回到25萬人的訴求性質,其實非常單純:軍中人權保障,探求真相是其手段。以整個世界歷史觀察,二十世紀下半頁起,歐美出現反對「原道主義」或反對「本質主義」的後現代思想;主張從一元的世界走向多元的世界,當下血肉之軀的情緒取代系統性的精神意志,反對大一統的哲學、科學、宗教思想。談的是情感和眼前肉身最直接的訴求,特點是打破各式壓迫,要建立無歧視、無偏見、無壓迫的環境,這是合理化運動的特色。因此,訴求單純是後現代的強項也是弱項;強項的原因是簡單易懂,也容易引起人心共鳴。弱項的原因是要深化下去較難,因為會觸及宗教、哲學、思想的層面,那個領域就分歧了。按照這幾年台灣社會的習慣,本案會逐漸被人淡忘。其實真正的問題才剛開始。
講比較淺的例子,這25萬人關心的焦點是真相,案子移轉到一般司法機關是否比較能找到真相?也難說。僅程序來看,一般司法機關同等看待原告與被告的地位與權利,法官站在中立的角度審視兩邊提出的攻擊防禦方法。因此被告縱使再令人厭惡,他還是有權利找律師、提出防衛自己權利的事證、主張原告的事證是非法取得。縱使原告的事證很犀利,也可以行使緘默權。這一套保障刑事被告的的權利還明明白白寫在憲法第8條,這個罪刑法定主義的規範還是全世界文明國家的指標。所以本案即將轉到一般司法機關,被告的權利與地位可能會強化。再下一步是法官心中如何形成真相的心證,因為在法官面前會有兩套不同的事實主張(原告/被告)。可是按照一般人的認知,真相不是只有一個嗎?為什麼這兩套事實主張各有所本且結論不同?個人看法如下:如果仔細推究,真相似乎沒有我們想像得那樣客觀,也沒有我們想像得那樣唾手可得。當一個事件發生時,它也隨即成了歷史。歷史事件是由無數的事實組成,我們得像考古學家一樣,把各樣事實找到並拼回去,設法了解原來的事件真相可能是什麼。不幸的是:1.我們永遠無法找到全部的事實,2.也常常靠事理經驗去決定如何拼出事實,以及解釋事實的來龍去脈。就第一個問題,歷史的記載是文字構成,但文字如何解讀?A殺了B是現象事實,但A殺B的動機如何?另外,是故意或過失?若是故意,意圖何在?是正義的或不法意圖?例如謀刺蔣經國的黃文雄與鄭自才,以及謀殺江南的陳啟禮和吳敦,兩者的意圖能相提並論嗎?這有得討論。就第二個問題,事理經驗往往決定事實取捨的關鍵,如同8/3關切的案子,到後來一定是談有無故意殺人,但決定惡操的人真的想讓死者毫無活口嗎?高階軍官有無可能賭上自身前途而蓄意謀殺,或他有自信可以讓人以為是業務過失致死?還是他有自信可以讓死者不致死亡卻失控了?這些意圖因素往往要靠事理經驗來反推,它會決定我們怎麼看待已經得知的事實,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從而把重要的拿做真相拼圖的基礎。所以事理經驗如果不同,那麼疑問也會不同,解釋事實的性質不同,對真相的拼圖拿捏也會不同。至於事理經驗由什麼決定?海洋法系國家曾發展出證據法則,要求法官遵守。大陸法系也有,但沒那麼細密,多靠法官心證。我們所謂的恐龍法官其實判決都有一定的法律根據以及事實佐證,問題在於認定的事理經驗有時與大眾認知不合。比方說立法院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施行法」,因此政府政策上會讓死刑逐步減少到沒有。法官判案也要尊重這個法律,必須強而有力的明證,證明被告罪大惡極才能處以死刑。所以法官若認事用法嚴格一點,死刑的機率就小了,但民間很大一塊的想法是亂世用重典,結果可想而知。人間的正義有極限,禱告中尋求神掌權。
本來寫到這裡該結尾了,不料看到一個訊息,日本今天(8/6)下水一艘直升機航母,有三個意義:1.從自衛隊轉向軍隊的指標,具備遠洋作戰能力的雛形,與老共的遼寧航母互比。2.廣島遭原子彈轟炸68週年紀念日就是8/6。3.航母名字叫「出雲號」,二次大戰日本侵華的中國方面軍艦隊旗艦,就叫做「出雲號」。台灣旁邊的軍事大國不斷在增強軍備,擴張「不合理」的力量,而台灣正在進行合理化運動。
一切交託給主 為台灣禱告吧


默想:主是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父親節感念文

8/4
今天父親節,牧師要我講見證,在此之前已交了感念文,貼在這裡:
父親還在世之時,常講的口頭禪是「很不容易」。賺錢不容易、躲過戰亂不容易、有口飯吃的工作不容易…什麼都不容易;另外還有一個不容易,就是生養這兒子不容易;常被他數落數學不好、粗心大意、遊手好閒……。
以前對這些話都當耳邊風,說多了也是賴皮麻痺,我行我素。時光冉冉,迎接長女的第二天早晨,內人茵茹跟我說要上廁所,我扶著她慢慢走了五公尺,總算安全抵達。本以為扶她回去更沒問題,不料剩兩公尺的距離,她竟說:「我沒力了。」區區兩公尺卻是這輩子最遠的一次。但挑戰不會結束,尤其我是當家的。自己帶著太太處理一樣樣的問題,剛開始頂多是:
燒到39度了?先按摩看看、喝些水,不行的話再送醫院。
這麼簡單的數學怎麼不會?你到底有沒有專心聽我說?
爬了一半的山路才說沒力,還要我背?!
後來的問題是:
我說嘛,打球的基本動作不扎實!難道你們教練不管嗎?
怎麼又骨折了?!我馬上來。
真相在哪裡?真相常靠推論來重組已發生的事實,有重組就有主觀的成分。
一幕幕的歷程過去了,覺得自己像無頭蒼蠅。老爸說得好,真的不容易。可是也注意到孩子們出現自己沒料到的變化:老大執意要買Bass,房間老是傳出低沈的怪聲,本來以為這是不務正業,不料竟可以音樂服事。老二說要養甲蟲,養到一些小飛蟲鑽進我的鼻孔,可是有一天漂亮的獨角仙破繭而出,還可以賣幾隻給同學。睡前禱告當中,老三常含糊其辭,日前竟教起表哥唸耶穌禱文。感謝主,從老爸口中的不容易又看出不簡單:在上的要先在下,做權柄的要先服事;只有生命影響生命,才會明白自己生命的價值何在,才會看到生命延伸的寬闊意境。
願主耶穌堅定每一位父親


默想: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103:13)

支持栽培傳道人

8/2 馬可福音16、提摩太前書4-5

提摩太前書第五章講了兩種人:寡婦和牧長。對於前一種人,保羅強調若有人奉養,就讓她的子孫好好奉養。若教會要錄用一位寡婦做服事,必須年滿60、只嫁過一位丈夫,而且有德行、有主內善工的紀錄,名聲不錯。至於年輕寡婦,保羅覺得還是不要請她服事,第一怕她情慾發動又想嫁人,心裡老想著談情說愛就無法專心服事。第二怕她到處串門子,說三道四,反而加重教會的負擔。年輕寡婦若無法養活自己,應找教友幫忙。保羅在此的說明非常有意思,也說明了教會同工的選立還是要考慮個人背景;寡婦有其特殊的心裡,就要按著她的特性去安排。
至於第二種人—牧長,保羅強調善於牧養的或勞苦傳道教導人的都要受更高的敬奉。這一點在台灣早期的教會很難推行,就自己過去的了解,不少教會的傳道人得自力更生,完全沒有薪水,還要張羅教會的軟硬建設。根據調查,台灣60%的基督徒都在100人以上的教會,100人以上的教會都有相當財務能力,支付牧師薪水沒問題。但是若想要教會能不斷生長而不是一灘死水,有挑戰就得去努力;即逐步設立更多的傳道(入門級傳道人),尤其是籌薪水預算。每個傳道就是一個機動的開拓點,能多培植一位優良的傳道,教會牧長才後繼有人,更有可能四處植堂。至於牧長或各級傳道人是不是善於牧養或勞苦傳道,必須是主任牧師和長老或平信徒領袖要觀察的。因此這少數幾個人之間的信任關係很重要,我的經驗認為它是整體事功的內層基礎,而且這一層最需要保護禱告。
今天馬可福音的經文三次提到門徒[不信],代表門徒在屬靈層次的分辨還很遲鈍,還過度倚靠自身的經驗判斷。這份信的淬鍊不只在使徒時代,今天則更加重要。上一任牧師要去國外進修,並且全家跟著走,回不回來則不完全確定。有意見認為應該叫他主動辭職,意思是不回來就不要跟教會拿補助。這在社會上是通例,但教會呢?怎麼從屬靈的角度著想?若有特別意義,應該如何跟各執事溝通?現任牧師剛來第二年提出要前往土耳其研習之旅,有意見認為那是旅遊,既是旅遊就不應補助。怎麼從屬靈的角度著想呢?若有特別意義,應該如何跟各執事溝通?我運氣太好了,這兩個問題剛好都躬逢其盛。但現在想一想,我會感謝主。因為有這樣經驗,讓自己從小受到嬌寵的軟弱都大大滌清了,更明白主要帶給自己的分辨是什麼。每個基督徒都會在生命歷程遇到相不相信的淬鍊,但我相信這是主賜下的禮物,包括更加明白怎麼帶領家人的分辨力。


默想:求主賜下聖靈,讓我們在軟弱中得以剛強,遲鈍中得以啟發,信心更得堅立。

真相

8/1 馬可福音15、提摩太前書2-3
馬可福音
15:22 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15:23 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15: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15:25 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15: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在此有〕
15:28 〔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15:29 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15:30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1 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15:32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15:33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15:34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
提摩太前書
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2:2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
2:3 這是好的、在 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最近幾天翻開報紙,第一眼就是洪仲丘,這齣戲不知要弄到何時,平常眼睛掃過就算了。週一看到一個訊息,是飛碟電台廣播主持人被圍剿的消息,此人不分黨派什麼都罵,以前有陣子還常聽他評論。這有趣了,換他自己被四面圍攻。但一般報紙凸顯他講的口頭禪[too mouch]、[over];多數記者只寫兩行就斷章取義,我很想知道他到底談了什麼。剛好找到上週五以及本週一晚上的現場錄音,終於了解他著重的是說話者的邏輯,例如死者家屬對記者表達了看法,但這看法可能與某專家(如台大外科權威柯文哲)的判斷矛盾,那到底誰對?其中有人不是說謊就是亂說。對我來說,他的主旨是不管哪一方說話,都不能無限上綱,而且說話應該有所本。
想一想,真相在哪裡?但見各方隔空說話,動機、想法、理性、情緒都混雜一起,導致客觀的真相與言說者希望的真相往往不同。表面上大家都說要查出真相,好像真相就是客觀而且可得,但實際上眾人彼此心頭想像以及希望達到的真相都不太相同。簡單說,一個事實在瞬間就過去了,所謂真相就是重組事實,問題在於重組事實就得要拾取或選擇重要的現象再加以組合,過往的事實距離現今越久越容易漏失、也越須要靠經驗方法去推斷。很不幸,人不是神,所以組合及推斷方法不盡相同,還不包括被人為扭曲的部分。因此,重組事實來求得真相,從古至今都必須有個基礎:要有可接受的經驗推斷方法,現代是法律規定或眾人共識,古代則皇帝或判官說了算數。辦案的理想層次是透過經驗推斷而重組事實,並且原告、被告和大眾都接受為真相。但這理想很難,因為原告一定想「凸顯」不利於被告的現象以及事證,被告則相反。台灣自認是重視人權的國家,所以原告與被告的想法在法官心裡應該受同樣的尊重。另外社會大眾本該基於信任的關係,尊重法官的事實認定。但台灣近來很多案件沒有照原本的sop走,剛開始是極端的小事(軍方強調是單純被操死的案子;業務過失致死),後來又變成極端的大事(有媒體強調這是不單純的高低階軍官集體凌虐案;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
大批記者記者天天誘導家屬談話,死者家屬不是法律專家也不是政治家,說話一定情緒與理性交錯,但她剛好站在全國最醒目的發言位置,所以她的話就產生相當的力量;尤其是話中直接或間接質疑的對象,必然在瞬間產生被審問的效果。其中被流彈打到的是一所民間醫院,死者家屬說完話,第二天那所醫院馬上招開記者會澄清。為何張力這樣強,這樣的案件從過去到現在不知累積多少,但這次除有媒體,另有個力量是網路,白衫軍就是網路號招來的,它形成的公民輿論的迫近感非常強。當然,政黨還是老樣子,就不說了。
回頭看耶穌,祂臨死前不也是遭到某種公民輿論的批判?雖然信耶穌的不少,但質疑的越來越多。至於耶穌本身呢?祂核心的意念是放在父神;在痛苦中渴求、祈求。為什麼?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講的:「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看到這裡,除了那些名嘴之外,街談巷議或網路留言的公民輿論特色就是「我最懂,其他都是有心人亂來」。結果是除了真相難以在共識中取得外,更嚴重的問題是我們的心態是否趨近於嘲弄耶穌的人;言談中恣意審判宰殺別人?我接著想到主後70年聖殿被毀,以色列遭羅馬無情鎮壓,人民流離失所,那些懲處、嘲弄耶穌的人早灰飛湮滅。這段歷史是警訊……要多為台灣禱告。


默想:求主憐憫台灣,因我們常自憐又自義、自卑又自傲,模糊了眼目,遠離了禰,主求憐憫台灣。

求神憐憫台灣

上個月初,我所屬學校的教師社群請來一位老師,她開婚姻諮商課程,其中一次上課設了幾種家長為首的家庭(單親、重組、同志、父母、...),然後讓同學自由選擇在哪種家庭長大,結果有一位想選重組,原因是好玩好奇。其他同學全都選父母。
提一個倫理設想,有一對男同志伴侶想有自己後代,但不想收養,就跟別的女子買(要)一個卵子,然後透過代理孕母生出來。幾年後,賣(送)卵子的女子想見這個孩子或主張與這孩子的親子關係,行不行?若說可以,那必定影響這男同志家庭的親子關係,若說不行,真的可以用法律切斷這天然形成的母子關係嗎?
多元家庭的組成絕不可能是支持者自己的事,因為他們要的是現行體制中的家,有立法者就必須為他們的緣故而改變整體法律條規,所以我們全部的人就都改變了。舉例現在領銜提案的二十幾位立委,他們的草案就把[父母]塗抹,因為父母的概念來自一男一女,他們要改成雙親。夫妻這概念也被塗抹,變成配偶。萬一真的立法通過,我們心理認知的父母會從法律開始消失,然後是心理上作為父母的位格(person)認知開始消失。但我們必須明白,人絕非只有七情六慾的生物性,更有位格性(靈性、理性...),這是我們與萬物區別的重大標準。
感想:這些手握立法大權的諸公,以為在做文明的事,其實正在消滅文明。他們以為成全了部分人的平等,卻架空人之所以為人的根基。
台灣的多元性別思想大致是跟著歐美走,如果我們仔細看過歐美的多元性別論述,就知道婚姻權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是從質疑婚姻、男女以及社會制度的正當性開始,指出婚姻、男女以及社會制度對於異質性個體的壓迫,並認為這個壓迫並無正當性,並且壓迫的來源是神學、神話、家父長制。這些構成天羅地網一樣的社會體系,使得異質性個體身處被歧視、被壓迫的狀態。
考察這種論述的根源,其一來自馬克思的歷史辯證,認為人的存在是以社會的存在狀態而決定。而馬克思的考察存在的方式是反於神學式的形而上設定,乃是倚靠現實狀態的考察。其二是經驗科學的影響,從經驗看不到的就不相信。因此多元性別論者看人會認為現在社會是什麼,人就是什麼樣,並且以眼前活生生的人做為考察基礎。因此會推論出[只要沒直接傷害別人,不是生病的行為,那麼就是我的權利],包括我的七情六慾、我的性別組合、我想要的伴侶形式,全部都是個體可以完全自主掌控的範圍,凡干涉者就是歧視、就是壓迫。
非常不幸的是多元性別論會走到死胡同,第一,社會建構下的人,會完全喪失界定人之所以為人的標準,因為人之所為人的倫理規範是以神學、形上學為基礎,打翻之後,多元性別論也拿不出可以代替的標準,當然有人認為根本不需要,只要有當下的直覺即可(Roty說的)。後遺症是多元性別概念會繼續打破舊有體制到底,停不下來,不斷提出新的東西,例如老幼戀(原本我們認為是戀童癖)、親人戀(我們原本稱為亂倫)、人獸交合等等的正當性。(中央大學的何姓、甯姓教授說的非常清楚。)
又配合第二點所謂經驗科學的影響,因此人會趨向生物的存在,也停留於生物的等級。
回頭來看目前多元性別論講的成家權,所想成立的家,要求的等級標準會下降到彼此照顧而已,原本其他組成家庭的條件因[多元]之故就會廢棄。因為彼此的關係是多元的,可能有愛情、親情、友情、一夜情。時間不能限制;可以一輩子也可以一小時。對象也不限制,什麼樣的人都可以是組合。並且人的[性別]概念本身也被檢討了,認為性別本身就是一種標籤,有標籤就可能有歧視,所以提出[去性別]概念。實踐上,就是人的性傾向、性特徵、性認同都可以改變,今天和明天都可以有不同組合,走向無性別/無歧視的境界。
因此回歸到同志婚姻權,其實從整個歐美相關思想和實踐的歷史,可以看出這只是踏出的第一步,後面沒完沒了。而且同志婚姻權對於多元性別的支持者而言,並不喜歡它,因為婚姻本身就有一堆限制,它本來就是男女、神話、神學、家父長制的[餘孽],終究要被歷史辯證的鐵律廢棄(借用馬克思的說法),廢棄婚姻之後的人才會真正得到解放。
所以這裡有個黑色笑話:多元性別支持者現在要求進入婚姻,可是終極目標是廢除婚姻。現在要求當一個不受歧視的人,未來卻要求全部的人放棄所有人之所以為人的標準。(原本平等不受歧視的概念是從人之所以為人的標準而來)
伴侶盟提的另個議題是:多人家屬。意思是要改變現行的家屬制,成為不限制以親屬血緣為連結的家庭。理由大體是台灣經濟衰敗,傳統家庭遭到強大減損,少子化、個人主義、低薪資、高工時、高房價、世代不均,…。並且也有人覺得應該走出家庭,包括家父長的宰制(回家得看父母臉色)。因此,要抵擋來自老闆、家長、政府各式各樣的不義,必須重新凝聚新的家庭形式,不以血緣關係為必要,都可以組成家庭。例如朋友、同學、師生、員工同仁、靈修團體、或數個單親家庭的組合等。
至於現行法律裡的[家]有什麼特點?
1.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2.     有家長和家屬
3.     家務由家長管理。但家長得以家務之一部,委託家屬處理。
4.     扶養義務(順位在第三或第四左右,次於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等)
伴侶盟當初的草案,最重要的改變是把[親屬]從家的定義拿掉,另外是家務管理部分,限制成年家屬濫用代理權,特別是對未成年家屬的代理權。
老實說,社會演變成今天這樣子,其來有自。台灣社會自解嚴之後一直沒有重新檢視自身,流於經濟上的驕傲虛空以及政黨惡鬥,實際上權謀者攏絡資本家和地方土豪仕紳,任令基層人民的權益不斷被掏空,才會造成今天少子化、個人主義、低薪資、高工時、高房價、世代不均,…。所以伴侶盟提出多人家屬可能是一種解決辦法,但不會是OK的辦法;如果不把根源的問題解決,組成什麼樣的家都會感到崩解的壓力。
回到本質,為什麼要有家?傳統的角度是以配偶為核心,開展親屬關係,以親屬關係建構家。現在伴侶盟提出多人家屬,前提思想是傳統家庭無法承受時代改變而發生解組,因此要讓各種不同的人都有機會組合家庭,他們可能以親屬以外的關係連結。問題是這種家成立之後,彼此的權利義務要如何規範?傳統的家是以親屬構成,所以背後有一套倫理 (傳統講的父慈子孝等等),構成權利義務關係的基礎。如果是多人家屬,背後的倫理不見了,或只是配角。這個基礎沒有了,有沒有可資替代的?很抱歉,因為家屬來源是多元的,所以沒有單一標準,或說無法建立標準,因此多人家屬的彼此關係就看每一個案的情況而定。靈修團體可能倚靠教規或內部凝聚力,重組家庭一部份靠愛情、一部分靠傳統倫理一部分靠默契、一部分靠友誼。如果按照多人家屬的支持者來看,沒什麼不好,說不定可以擴展視野。只是這仍然陷於靜態的樂觀主義,如同過去歐洲左派提過無數次的各類預期:只要某一限制打破了,某個天堂就會來到。很不幸的是,這些預期都沒實現。
回到本題,人需要家的原因在於愛,那份愛是不講代價的,是無私給予,而且是穩定給予。也因為這樣的愛,才能帶給人安全感、穩定感、信賴感,傳統倫理是從中展現。
多人家屬的大問題是只有靜態思維,缺乏動態實際的考慮,對於沒有血緣關係(特別是配偶、親子)的人來說,彼此要建立不講代價、無私給予且穩定給予的愛,這是極難的事情。尤其多人家屬來自不同的體系,各有社會歷練和成長經驗,磨合起來更加耗費,沒處理好就會增加傷害。彼此既有權利義務的關係(含扶養關係),又有各自的經歷,問題就很難處理。重組家庭就看得很清楚,繼父或繼母與非親生孩子之間要如何相處?若繼父或繼母也生了孩子,小孩關係如何帶領,有經驗的人都知道很不容易,糾紛也多。或許靈修團體應該是最沒問題的吧!如果真有心修道,這團體要不要成法律上的家也不是重點了;他們自有一套組織運作方式。另外,多人家屬也可能開了另一扇門,就是認識不深的人若短期內就住在一起,而且具有法律地位,從當前的案例顯示,這些新認識的人常常侵害家中未成年人。這些人若還取得法律上的家長地位,處理起來會更困難。其他像是新認識的人既與媽媽有愛情有性關係,改天又和母親的子女發生性關係,後續的民事與刑事糾紛必層出不窮。不把事情想清楚,必前門拒盜後門引狼,法律反成了製造問題的誘因。
多人家屬的概念其實是迫於現實的應急方法,沒有想像中的美好。反倒是現在的傳統家庭被多方蹂躪之餘,還要背上功能不彰的罪名,是不公平的。追溯根源:人若永遠只看自己、不看關係,就永遠漂泊,即使勉強建立一個法律上的家,也永遠是仿冒品;安全感、穩定感和信賴感是難以建立的。因此,政府帶頭引領傳統家庭價值,政黨停止內鬥、壓制土豪仕紳的搶奪,強制資本家應有的社會責任,這些才是根本性作法。
回歸一個最重要的事情:人到底是怎樣的存在?這件事一直不被關心,華人世界比較注重現實利害。可是當面對生死、人生難題,才想抱佛腳。最近兩百年以來,人的思維受到經驗科學以及馬克思社會主義影響,把人的界定完全下降到經驗裡的存在,超越的存在被認為不科學、神話、神學或壓迫人的精神產物,這是左派的一貫的主張。在經驗當中,左派會接受社會建構的思想,也就是人被視為社會建構的存在。左派有其正面的地方;分析出人受到壓抑的問題。不幸的是左派越搞越不能控制自己,把人所有的一切都要打破,也就是解放不完。只是左派給予自己一個烏托邦的說法:不斷革命論。這在很多共產黨頭子都用過了,毛澤東應是箇中好手。他當年號召全大陸的年輕人搞造反、搞文革,轟轟烈烈,很像當今台灣的多元性別風潮。反對的就被貼標籤、被批鬥。但歷史是公道的,文革五十年了。當初的紅衛兵安在?年華老去,而且沒有不流淚懺悔的。歷史多讀一點就知道,多元性別爭議只是一時的,這些帶頭、附和、任意跟隨的,終究會被歷史檢討。人生也短暫,不過數十年,最終要面對冥冥中的主宰。文革五十年過去了,紅衛兵也煙消雲散了,但我們看到中國大陸經過左派的掏洗之後,開始體驗人到底是怎樣的存在,這是中國大陸宗教快速發展的原因。毛澤東當年透過紅衛兵打砸搶,宗教人士被勞改、下放、殺戮,宗教好像被打入地牢,永遠消失,左派好像站在歷史的浪頭上,革命已經勝利了。可是歷史就開了左派這個大玩笑,人一個個回到宗教裡。
我今天在youtube看到一個女藝人教導如何把衣服剪得更大洞,凸顯性感。那件衣服寫有多元性別的口號。心裡明白,大陸的紅衛兵來硬的,台灣則來軟的,符合一般年輕人的口味。但本質永遠一樣。
非常好,關鍵答案出來了,[去性別化]就是關鍵之一,它就是針對人而來的革命。對於台灣人來說,這就是選擇要當哪一種人的決定。是要當有位格的人,還是僅當生物屬性的人。是要當有靈性的人,還是只有物性的人。
歷史會證明一切,而且腳步會加快。革命不只是用槍用炮用力氣,用立法推翻別人的生命狀態,也是革命。
從中世紀末之後,人開始嘗試透過歸納法、演繹法去探究自然,並且也在同時以[我思故我在]的概念去認識自己的存在。包括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都風行以人為出發點,去瞭解世界、瞭解人、瞭解自己。尤其自然科學發展非常快,到17世紀之後,樂觀主義瀰漫,認為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力量走向樂土。但第一次世界大戰打破了這個夢想,第二次世界大戰使人開始懷疑自己成就的文明,尤其是集體主義,以及從古以來的宗教、神學、神話,強調個體的獨特性應該被強強調,並且從了解結構慢慢走到進行解構;除了解構社會的建構,也解構過去對人內涵的界定。性別就是被解構的對象之一。有個人就提出不應再談男/女的概念,因為若停留在此,後者永遠會被前者壓制。意思就是要革[男/女]概念的命,因為這個概念不但是壓迫的概念,背後還有一大堆神學、宗教、神話的大敘事,脫去之後才有真正的自由。法國有個人認為這類大敘事是過去的巨型典範,壓制了個體的小典範,揚棄大敘事,個體的小典範才能掙脫壓制,得自由。所以婚姻也成了被解構的對象,對照歐美過去的作法,主張同志進入婚姻的權利,只是整個解構過程的一步,絕非目的,講好聽一點,就是策略性手法,最終是要解消婚姻。對照伴侶盟或立委尤美女提案的說明,就可以明白,婚姻並不是真正喜愛的選項而是暫時的策略選項,未來將被丟棄。
所以,這裡面有意思的地方是多元性別的支持者想要一個東西:愛的關係,可是又不希望被制度束縛,希望以個體的方式自由決定這個愛的關係,而不是過往的。但這是必須嚴肅思考的地方:傳統所講愛的關係,是談不講代價的愛,讓彼此有安全感、穩定感和信任感。並且在這關係當中,磨合出成熟的個性,不論是配偶之間或親子之間。所以制度上搭配這樣的關係有很多法律上的權利以及要扛的責任。這是法律上期待作為一個人的歷練過程。但按照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思維,個體的地位不斷被提高,並且認為人不應受限於不合理的責任、義務,國家要做的讓每個個體的權利都得到實現,這樣人才有真正自我實現的可能。這是伴侶盟提出三種選擇的源頭思想。
但是伴侶盟的思想有個先天的問題,也就是把人限定在社會眼前的經驗認知,但是做為一個人的天性:對愛的需求,仍然存在。因此做為一個有解構意識者,發現婚姻與自己解構之後的認知不同時,就直接認為這是歧視。其實婚姻本身是個邀請,而不是強迫。這個邀請的背後是國家透過民主憲政機制而成,希望讓人也走到人格提升的意境,從而產生有安全感、穩定感、信任感的配偶與後嗣。這樣的論述不是空憑眼前經驗可以促成,而是人謙卑地把自己放在天地之間,承認人除了有經驗的層次,更有超越的層次,才會有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概念,我們的老祖宗說這是生命的淵源。伴侶盟主張的基礎是解構,然後任由個體去建立自己想要的愛之關係。因此原本傳統婚姻與家庭背後的基礎也同時被打破,是任由個體自由地決定愛的關係要不要附條件、要不要計算代價、要維持多久、要如何散夥....。這些的主張都沒有辦法解決人之所以為人的長成要件:人需要在安全、穩定、信任的關係維繫愛,這是法律或契約的基礎。失落這些,人容易趨於無望、死亡。這個問題沒有辦法靠解構或單單個體來決定,因為沒有共通典範的世界,個體與個體之間很難建立彼此共通的關係。也許有人說現行的婚姻不是一大堆離婚的嗎?問題就在於我們現在的世界,比較喜歡談個體的權利,才會造成今天的問題,不是婚姻本身的問題。總言之,人不能靠解構來解決愛的問題,不能把邀請看做是歧視。


默想:求神憐憫台灣

財富之中省察二三事

聽說台灣今年的出生嬰兒數會跌破十萬,各種因素都被討論:高物價、高租金、高房價、多數工作薪資有限、、、。即使是鄉下的老房子 ( 農舍 ) ,屋主都不在了,子女工作於都會區、科技園區或國外,但因法令的種種束縛,難以出售也沒什麼人租,只能任其逐漸頹圮。我們會看到越來越多空寂的村落以及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