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馬可福音16、提摩太前書4-5
提摩太前書第五章講了兩種人:寡婦和牧長。對於前一種人,保羅強調若有人奉養,就讓她的子孫好好奉養。若教會要錄用一位寡婦做服事,必須年滿60、只嫁過一位丈夫,而且有德行、有主內善工的紀錄,名聲不錯。至於年輕寡婦,保羅覺得還是不要請她服事,第一怕她情慾發動又想嫁人,心裡老想著談情說愛就無法專心服事。第二怕她到處串門子,說三道四,反而加重教會的負擔。年輕寡婦若無法養活自己,應找教友幫忙。保羅在此的說明非常有意思,也說明了教會同工的選立還是要考慮個人背景;寡婦有其特殊的心裡,就要按著她的特性去安排。
至於第二種人—牧長,保羅強調善於牧養的或勞苦傳道教導人的都要受更高的敬奉。這一點在台灣早期的教會很難推行,就自己過去的了解,不少教會的傳道人得自力更生,完全沒有薪水,還要張羅教會的軟硬建設。根據調查,台灣60%的基督徒都在100人以上的教會,100人以上的教會都有相當財務能力,支付牧師薪水沒問題。但是若想要教會能不斷生長而不是一灘死水,有挑戰就得去努力;即逐步設立更多的傳道(入門級傳道人),尤其是籌薪水預算。每個傳道就是一個機動的開拓點,能多培植一位優良的傳道,教會牧長才後繼有人,更有可能四處植堂。至於牧長或各級傳道人是不是善於牧養或勞苦傳道,必須是主任牧師和長老或平信徒領袖要觀察的。因此這少數幾個人之間的信任關係很重要,我的經驗認為它是整體事功的內層基礎,而且這一層最需要保護禱告。
今天馬可福音的經文三次提到門徒[不信],代表門徒在屬靈層次的分辨還很遲鈍,還過度倚靠自身的經驗判斷。這份信的淬鍊不只在使徒時代,今天則更加重要。上一任牧師要去國外進修,並且全家跟著走,回不回來則不完全確定。有意見認為應該叫他主動辭職,意思是不回來就不要跟教會拿補助。這在社會上是通例,但教會呢?怎麼從屬靈的角度著想?若有特別意義,應該如何跟各執事溝通?現任牧師剛來第二年提出要前往土耳其研習之旅,有意見認為那是旅遊,既是旅遊就不應補助。怎麼從屬靈的角度著想呢?若有特別意義,應該如何跟各執事溝通?我運氣太好了,這兩個問題剛好都躬逢其盛。但現在想一想,我會感謝主。因為有這樣經驗,讓自己從小受到嬌寵的軟弱都大大滌清了,更明白主要帶給自己的分辨是什麼。每個基督徒都會在生命歷程遇到相不相信的淬鍊,但我相信這是主賜下的禮物,包括更加明白怎麼帶領家人的分辨力。
默想:求主賜下聖靈,讓我們在軟弱中得以剛強,遲鈍中得以啟發,信心更得堅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