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母親節快樂

瑪利亞對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婦人,我與妳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到。」瑪利亞就對僕人,凡耶穌吩咐的,就照他說的去做。(2:3-5)

以上是迦拿婚宴的另一個小場景,看起來像是陪襯婚宴主題,只是老覺得不搭調。隨後,讀者感覺古怪之餘,暫時也不怎麼清楚,乾脆把視線移到變水為酒。

到底瑪利亞與耶穌的對話是如何?如果看過創世紀;預言女人的後裔要踐踏蛇的頭,而蛇要咬女人後裔腳跟(創3:15)。表達女人要觸發一個驚天動地的工程,但是並不由女人自己親自做;女人只要啟動契機就夠了。可以看做兩部分,並且都是「生」:由心裡「發生」順服神的意思,願意配合聖靈成孕。另外,是從身體「生出」耶穌,並且照顧養育他。從這角度看,女人偉大的地方不是要爭力氣比拳頭,乃是「啟動」救恩即可。後面的事由「後裔」來做就好。但啟動本身未必容易,往往是「石磨心」的歷練與苦痛,難怪當初那位女先知說未來瑪利亞的心要被利劍刺透。

當瑪利亞跟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其實代表瑪利亞深知耶穌的背景,深信耶穌可以勝任並解決眼前的尷尬。並且也做了另一次的「啟動」:耶穌正式彰顯神子的能力與尊榮。相對來說,在人間裡,耶穌與母親瑪利亞的關係不得不退讓一點。做母親的一定不捨,因為母子關係不能像以前密切。如同兒子做了總統,因身分之故會與親人區隔一點。

說實在的,瑪利亞沒什麼能力也沒什麼特殊恩賜,對於現代基督徒來講,真是太平凡了;如果她來到現代社會,就是典型的鄉巴佬,聖靈恩賜或專業知識不用說了,大概燒飯掃地才會考慮她。對於牧者同工來說,不會對她有什麼期待;平時乖乖聚會、主日煮愛宴給大家吃即可。可是,、、、神就挑她啟動這驚天動地的大事。

從瑪利亞的典型,我們看到人類如何回應神的愛,在最卑微的地方觸發生命最深刻的動力;從瑪利亞心生順服開始,一步一步成全耶穌,才使人類的救贖有了終極的盼望。這個樣式可以在許許多多的母親身上看到,也在聖子耶穌的自身獻祭看到極致:祂順服聖父的旨意而犧牲自己,以成全救贖;神自己也是這麼做。

感謝主 賞給人類一個重要的禮物:母親與母性,使我們不但體驗愛心,更明白救恩是什麼。

謹祝每一位母親永遠喜樂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建議教育部撤除國中升學的獎懲比序

以下是我的投書記錄

(部長信箱確認函Minister's Of MOE MailBox Confirmation e-mail

親愛的OOO先生/小姐:

  您好!感謝您的來函,讓我們有機會為您服務。為了確認您可以收到我們後續處理情形的回復,同時確定沒有其他人誤用(或冒用)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寄到部長信箱,請您在七日內點選上方的超連結文字,完成確認後,我們會立即將您的信件排入處理流程,優先處理。(如果您未做確認或超過七日內才做確認,我們將無法處理您的來信!)

  如果您並非寫信給本部,很可能是別人誤用(或冒用)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寄信,請勿需理會這封確認信函,直接刪除即可,我們將不會進行後續處理。

  您的來信內容為:蔣部長 您好 個人想就十二年國教的升高中比序項目提出建言,敬請考慮。 比序項目,有一項是在校獎懲紀錄(尤其是懲處紀錄),此種標準恐有違憲違法之虞,雖然各縣市有選擇的權利。 基本上,學生在國中時期發生違規以致被懲處,違規行為要承擔的責任是懲處,包括大過、小過、警告、申誡或其他處罰(如勞動服務)。對於原懲處單位來說,違規者的行為已經依後來的懲處而給予責任承擔,此事即應結案。除非違規者有更嚴重的問題,必須同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現在又把懲處記錄拿來做生高中的比序標準,等於是讓這位學生要付出第二次的代價,未來升高中獎懲比序的作法等於使違規生二度受罰,並且因比序的資料評比之故,又將懲處的記錄再度顯示於他人。因此有以下的法律問題:

第一、 懲處比序有違「一事不二罰」原則:即便是嚴重許多的刑事處罰都沒有如此作法,為何升高中比序要如此。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584號針對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妨害性自主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理由是「基於營業小客車營運及其駕駛人工作之特性,就駕駛人個人應具備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旨在保障乘客之安全,確保社會之治安,及增進營業小客車之職業信賴,、、、」亦即有所列犯罪前科者被限制營業小客車駕駛人職業登記,但這個限制規定必須建立在憲法第23條的基礎上,包括「保障乘客之安全,確保社會之治安,及增進營業小客車之職業信賴」。縱然如此,該號解釋文也在最後指出「但究屬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限制,自應隨營業小客車管理,犯罪預防制度之發展或其他制度之健全,就其他較小限制替代措施之建立,隨時檢討改進;且若已有方法證明曾犯此等犯罪之人對乘客安全不具特別危險時,即應適時解除其駕駛營業小客車執業之限制,」。因此,連大法官會議都慎重保障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等罪犯的工作權,不願其前科而任意限制工作權。因此,以獎懲記錄作為升高中的比序標準是否已重要到影響社會安全?或整體社會的信賴?抑或真的能帶來所謂的公平?這是需要謹慎思考的。

第二、 懲處比序有侵害學生隱私權之虞:即使是刑事犯,當他承擔了罪責而受刑罰後,雖留下前科記錄但不會再受罰,並且安全單位也不能任意將刑事犯的前科任意散佈或公布。既然要把獎懲記錄作為比序標準之一,該懲處記錄一定要拿出來。即使他人看不出懲處的原因,但看到減分的結果,又因比序的效應,使一般公眾產生品格高下的觀感。伸言之,國中升高中的孩子都是未成年,屬身心發育期,仍在摸索階段,本來就該給予較多之保護。縱有過犯,也會考慮各種條件才決定如何懲處。但把懲處記錄放到升高中比序,反而把孩子的過犯定罪化,認為是罪無可逭的,連升學權益都要連帶影響,對孩子是一種反教育。

第三、 懲處比序與升高中的關連模糊:個人過去升高中是參加高中聯考,主要的評比是學科成就,對於懲處部分則看是否國中畢業即可。即使國中沒畢業,但是也可以用同等學力報考。現在政府希望社區化、能力多元化,並且降低升學壓力。但懲處既與學科成就無關,也與社區化、能力多元化無關,更可能造成學生為了升學不得不屈從各種要求。這樣長大的孩子,不知如何培養獨立思考反省的能力,恐怕更影響能力多元化的理想。

第四、 懲處比序有含混的問題:眾人皆知國中小學的懲處原因多如牛毛,除刑法所稱犯罪行為以及少年事件處理法所謂虞犯行為外,更多的是基於學校行政管理之便而生的懲處,俯拾即是:未帶聯絡簿、家長未在聯絡簿簽名、午睡未趴在桌上、罰寫未寫完、、、、,學生不但受懲處記錄,往往還要附帶勞動服務等等其他處罰。這些基於行政管理之便而生的規則與懲處,其實與學生的品格高下未必有關,它的核心價值只是機械而不帶深思的服從。縱使是少年罪犯,起碼在監獄設有進修學校,希望使其改過向上。但現在監獄之外,竟以國中時期的懲處記錄做升高中比序,反而把這些記錄繼續加刻在孩子的心版,限制其受教權;此種思維如同宋代的黥刑一般,還怕一般人不知道此人有過犯。

第五、 懲處比序容易招致人為困擾:既然此一標準佔有相當比例的分數,並且懲處輕重仍有一定裁量空間,與學科成績給分又不同,必定招致人情壓力、關說動員,不論是獎或懲,都容易出現各種爭議,對於學校教師來說,增加更多無謂負擔。 綜合以上各點,期盼部長能督促貴部再仔細思考,撤除國中懲處記錄的比序標準,使十二年國教更加健全,國家社會幸甚。 學生家長 OOO

  您可以依據您的信件編號:201205070082,至教育部網站查詢目前信件的處理情形,謝謝您的來信!

教育部部長信箱 敬啟


以下是教育部回函

信件編號:201205070082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

承辦單位:中教司

傳  真:02-33437784

人:陳靜怡

聯絡電話:02-77367799

發文日期:101-05-11

發文文號:臺中字第1010906685

回覆內容:

O先生,您好

您寄給本部部長的信件,本部已收到,謝謝您的來信。

  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訂定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包含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本部訂有「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為避免各區(校)所訂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過於繁雜,本部於「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中,本於以學生主體、貫徹國民教育法第1條及第13條的精神、扶助弱勢、均衡學習、學生多元能力發展及確保學生學力品質的理念,訂有參考項目供各區參酌。各區依因地制宜原則及精神,就其需要訂定適合項目及處理方式,供區內高中高職據以辦理免試入學。

  為促使學校及學生重視品德教育,以利五育均衡發展,爰本部訂定日常生活表現為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參考項目。經彙整各區之操作方式,在日常生活表現一項,部分免試就學區如採計學生懲處紀錄為項目,並訂有銷過改過之規範,其目的不在懲罰學生,而是希望引導學生能重視品德。此外,為使各該區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之操作具一致性規範,本部會督導各區訂定相關規範,並邀集各界代表就多元學習表現各細項,研擬參考示例供各區參酌。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係屬各區因地制宜範圍,有關您的意見,本部已另案函請各直轄市、縣(市)參酌。謝謝您的來信,也感謝您對教育事務的關心。您所提供的意見及建議,已留供本部作為規劃整體入學方式的參考。教育事務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關心,多一分關心就多一分支持,感謝您的來信。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承辦單位:中教司

聯絡人:陳靜怡(02-77367799

沙漠教父面對魔鬼邪念

馬加留(Macarius the Great),沙漠教父,也曾是曠野靈修的領導人。生於公元300年。剛好看到他的一則故事,才想到很久沒有好好看著天空了。

馬加留院長住在廣大的曠野中,只有他一人度著獨修生活,但是從這裡往下走,尚有一個曠野,在那裏住著幾個弟兄。院長當時眺望著道路,他看到撒旦扮作人形走近,並路過他的住室。牠彷彿穿著一種棉布衣服,佈滿漏洞,在每一洞上繫著一個小瓶。院長於跟牠說:「你要到哪裡去?」牠答道:「我要去煽動修士們的淫慾。」院長說:「這些小瓶有什麼用處?」牠答道:「那裝的是讓弟兄們品嚐的食物。」院長又說:「就有這麼多種類嗎?」牠答說:「不錯,如果有弟兄不喜愛這一種,我給他另一種;如果他不愛第二種,我給他第三種;在這麼多種類之中,他至少要喜愛一種的。」牠說完這話,便走開了。院長仍在那裡眺望大路,一直到他看見撒旦回來。馬加留院長一看到牠,就跟牠說:「別來無恙?」撒旦答道:「我怎麼能無恙?」院長於是問牠,那是什麼意思。牠答道:「因為那些弟兄都反對我,沒有一個人接待我。」院長於是說:「唉呀,你在那裡沒有找到一個朋友嗎?」牠答道:「實際我在那裡有一個朋友,他至少聽從我,當他看到我時,他就似風一般地改變了。」院長詢問了牠這位隱修士的名字,牠答說:「名叫代奧本杜(Theopemptus)。」牠說完這話便走開了。那時院長起來,到下邊的曠野裡去。當弟兄們聽說這消息,都拿著棕櫚枝來歡迎他。每一位弟兄都準備好,以為院長要到自己的隱廬。但他卻追問:「住在山上名叫代奧本杜的是哪一位。」當他問出之後,院長就住到他那裡,代奧本杜修士很高興地接待他。院長問他:「生活如何?」代奧本杜答道:「賴你的祈禱,一切順利。」院長又問:「你的思想沒有同你展開爭戰嗎?」他答道:「一直到如今,一切都好。」因為他害怕承認。院長於是同他說:「你看我度克己苦身生活這麼多年,眾人都讚美我,雖然我年紀已老,但仍為邪淫誘惑所困。」代奧本杜說:「院長,請相信我,我也不例外。」院長繼續承認尚有其他慾念相反他,一直到引導代奧本杜修士承認其他慾念。那時他問說:「你怎樣守齋?」修士答道:「一直守到第九時辰(下午三點)。」

「以後守齋再久一點,默想福音以及其他的聖經經文,假如有一邪念在你內心衝起,切不要管它,而要常常往天上看,主會立刻來幫助你。」院長叮囑修士這幾點之後,返回了曠野。他又再守望道路,當他看到惡魔,便對牠說:「你這次往哪裡去?」牠說:「去煽動修士們的慾念。」說罷便走開了。當牠再回來,院長又問牠:「弟兄們如何?」牠答道情形不對。院長問牠何故,牠答道:「他們都頑固不化,我所交的那位朋友,平常都聽我,這次卻很壞。我不知道什麼改變了他,他不但不再聽我,而且他變成了頑固中的頑固者。由是我決定最少一段長時間,不再往那裡去。」魔鬼說完這話就走了,馬加留院長也回到自己的隱廬。

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回返內在自我

昨天收到學校行政單位寄來的信,表示為了配合評鑑委員的要求,產學合作研究案的內容必須列出一些特定項目。實在很難想像這個主意是誰出的,研究的東西真的可以按那死板的格式處理?我知道那些委員只管他要看到的具體成果,這樣他也才能往上交代。結果全國的大學校院開始玩這個遊戲,霎時之間,每一間學校都交出亮麗成果,但實際上又如何呢?另外,行政單位以評鑑為尚方寶劍,逼使每個同仁就範。上週所屬單位要票選各種服務委員,竟然有人來拉票,感覺上新的教師自評開始發威,有人感到危機,要開始搶可加分的位置了。我看到的是上上下下都帶著恐懼之心。

今天早上看報紙,瞧到一個不認識的作家,他針對中國的現狀提出針貶,答案竟是小眾到不行的東西:精神!看倌們可以參考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078056.shtml

其實台灣另有麻煩的一面,並且本質上也有類似的集體不安問題。想到Merton談論內在自我的一段話,足可反省:

「、、、沒有任何特殊的技巧可以讓人發現並喚醒個人的內在自我。因為,首先,內在自我只在處於自由時才會自然發生,否則完全是空無的。因此,企圖開始對內在自我下定義,然後由其基本屬性推論出適當且不會出錯的控制方法是完全無用的;這樣做好像我們可以由內在自我的本質得到一些線索,了解其弱點以獲得控制的力量。這種想法完全誤解了我們正在談論的存在現實。內燃機在摩托車裡屬於摩托車的一部分,但內在的自我並非像那樣是我們存有的一部分。它位於最高、最個人以及最存在的層次,是我們基本現實的全部。它就像生命,而且就是生命:當它最活躍的時候就是我們的精神生命。它正是我們賴以生存與活動的生命。它在我們全部事物之中,穿透一切、超越一切。如果它甦醒,會以一個新的生命與其所居住的智慧溝通,於是便活力充沛地覺察到自身:這個覺察並非像是某種我們自身擁有的東西,而是我們之所以然的東西。這是一個嶄新而且無法定義的特性。

內在自我像天主一樣神祕,而且天主一樣,會由企圖完全掌握它的概念中遁逃。它是不可捉摸的生命,無法像物體般被研究,因為它並不是一個「物」(thing)。它無法被企及,在這世上無法被任何方法誘導出來,連默想也不行。我們的精神鍛鍊所能夠做的,就是在我們自身培養出某種沉默、謙卑、超然、淨心,而且如果內在自我要稍稍顯露他羞怯而無法預測的存有,就還要培養淡泊的心境。

每一個深刻的精神體驗,無論是宗教的、倫理的、甚至是藝術的,都含有內在自我的某些東西。任何精神體驗都只能由內在自我獲得深刻、真實以及某些無法言喻的東西。一般精神體驗的深度只能給我們衍生自內在自我的感覺,提醒我們那在精神本質中被遺忘的內在層次,以及我們無法進行探索的無助感。」

我們因著恐懼而四處抓取,但好像用竹籃子裝水,不知還剩多少?但上主給我們真正的生命之源卻棄之如敝屣。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迦拿婚宴3

如果我們把其他幾個符號一起檢視,其實還有很多可以比對的符號,並且與聖經其他書卷的概念加強:

1./酒(平淡/歡樂):耶穌把水變成酒

2.人釀的酒/神變的酒(經驗/超驗):原先婚宴的酒是人釀(人間),但耶穌要帶來神的酒(天國)

3./後(在先的要在後/在後的要在先):人釀的在前,結果不夠用,要靠神釀的。

4.個別/聚集(收割麥子聚在倉裡):賓客因著婚宴被邀請,就像啟示錄提到把門徒從各國、各族、各方、各民招聚而來。

5.失散/歸回(浪子回頭):原本人因罪性而遠離了神,但因神而歸回。

6.律法/福音:人間婚姻是以人為的法律規範,但羔羊婚宴帶來救贖。

7.暫時/永恆:男女婚姻是一種鍛鍊,用來預表神人之間的永恆盟約。

這七個例子可以用基督信仰的特點:「道」來整合,也有人叫「原道中心主義」,也就是說從「道」演伸各樣的事理以及所表徵的符號。延伸來說,這些對比符號的背後是以「道」做核心,並使人產生盼望:讓人知道自己不是孤單的、不是流星般的生命。積極來看,人可以走向終極的圓滿,擺脫作繭自縛的困境,獲得真正的生命與自由。就像有人批評婚姻像監獄,其實批評者是因為把自我緊緊抓住,導致無法與配偶有深度的信任;當他越想掌握自我的自由,就越感到被配偶束縛。可是在婚宴的例子當中,因著耶穌無償地獻身自己,使得婚姻的狀態有了結構性的轉變;配偶之間可以因著耶穌的愛而學習彼此全然獻身,彼此全然獻身結果是彼此成全對方,反而成就了圓滿的自由。

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迦拿婚宴2

啟示錄

19:7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19:8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19:9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 神真實的話。

21:1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

21: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 神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21:3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 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 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 神.

21:4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啟示錄19章與20章對末世最後結局是羔羊與新婦的婚宴,耶穌行的第一個神蹟也是在婚宴場合。包括耶穌被賣前的最後晚餐,也是以宴席的方式呈現神與信者的關係。因此,「婚宴」作為符號與救贖來加強,可以產生一些脈絡:

第一、婚宴是歡愉的,如同啟21:4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第二、婚宴是得供應的,而且是豐富供應。即使是喝的,也要佳釀美酒及甘甜水泉。這也讓我想到那六口石缸,對我來說,6距離圓滿的7還差一點,那個部分是神才能滿足的,畢竟迦拿只是人間婚宴,不是永恆,僅作預表。

第三、供應是不需付代價,啟22:17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因為有喜訊的主人要把歡愉分享給「受邀」且「願意」前來的人,是白白的分享。

第四、結婚代表「聖約」(covenant),從當初神與亞當夏娃、亞伯拉罕、摩西、、、陸續立約,這份代表救贖的聖約到啟示錄以羔羊與新婦的結婚做終結。這份神聖的婚約也藉著人的結婚(迦拿婚宴)來表徵。倒過來說,人的結婚基礎是神與人的聖約(神造男造女,男人女人一體,並委託人管理世界),所以結婚也是神聖的,有個看不見的至高證婚人。神聖的意義在神是聖的,也是永恆有效的,神也不會背約,甚至願意為人的背約而補救(神本來可以因人背離而棄約走掉;聖經有句話叫「掩面不顧」)。神設立婚姻是要讓人更明白與神的關係。

第五、結婚代表一體關係,創世紀:220-252:20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2:21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2:22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2:23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25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指向一個奧祕符號:兩個獨立的主體結合起來,不分你我,但原來的主體還在。這個奧祕由耶穌自己親自帶來人間,因為耶穌自己就有預表這奧祕:在神的位格(地位)中,包含了完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此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one and the same Christ, Son, Lord, only begotten, to be acknowledged in two natures, inconfusedly, unchangeably, indivisibly, inseparably;迦克墩信經 451 A.D.),而耶穌的神人二性也指向了上帝三位一體的奧祕;三個位格之間融合又彼此獨立的關係。

第六、結婚代表異質的結合,就如神性與人性結合在聖子位格內、男人與女人的婚姻一體,同質不能一體。這就再次彰顯了基督信仰的性別觀;基督信仰不能接受多元性別的婚姻,否則就要面臨索多瑪、蛾摩拉的結局。

第七、結婚代表兩個主體按著自由意志而結合,沒有強迫也不該強迫,因這是個神聖的「約」。一方邀約、一方答應,在婚宴主人與客人之間,也是一方邀約、一方答應。代表神尊重人,並且夫妻之間也是相互尊重、獻上自己。有人覺得婚姻是個束縛,主要問題在於只有婚姻形式卻沒有實質。在實質的關係中,相互尊重也相互獻身,因為這是主體自己甘心樂意且彼此得到成全造就,所以這是得保護而不是被束縛。

2012年4月27日 星期五

迦拿婚宴1

約翰福音21-11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

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那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纔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以前看到這個書卷,印象比較深刻的是耶穌與母親瑪莉亞對話,以為把對話的意思解開,這故事就結束了。最近回頭再想想,覺得自己腦袋有限,能抓到的含意也有限。暫時把心得記錄一下。

11節說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按照一般人的想法,「第一個」往往帶有重要的代表性,就像西洋的文書習慣,一段話的頭幾句就是重點。若從符號與符號之間互為加強的角度著想,聖經第一個書卷創世紀/耶穌第一個神蹟,這也蠻有意思的:男出女、女生男/女人請求(要求)男人。在創世紀當中,第一個女人是從男人亞當而出,但第一個女人夏娃則生出後續的男人。並且神預言未來女人後裔要踐踏蛇的頭,而蛇則會咬女人後裔的腳跟。因此,女人是救恩在世上的動因(瑪利亞順服神的旨意而生出耶穌基督,由耶穌基督帶來救贖)。相對來說,瑪利亞向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瑪利亞只是把現狀點了出來,沒有指導耶穌要怎樣做(好像只是瑪利亞的兒子),一方面尊重了耶穌作為救贖主的身分,因為上帝第二位格的基督要有如何的作為,不是人可以干預的。另方面,瑪利亞也點出了需求;在人的部分有缺憾、不足,清楚表達給耶穌。這應和了創世紀帶來的一個奧祕:第一個受試探的是女人,但救贖的第一動因也是女人;第一個受蠱惑的人:夏娃(背離的意見)/啟動人間救贖的人:瑪利亞(順服的意念);不圓滿肇始於女人,也要從女人圓滿回去(從人的觀點看)。

因此,整個故事當中,「最搶鏡頭」的當然是耶穌,瑪利亞只是安靜地站在旁邊,淡淡說了兩句話。但個人認為雖然瑪利亞沒說什麼話,更沒做什麼,可是她卻盡了一個人很重要的樣式:在神的面前虔敬、單純、順服、懇切,把一切安然地交給神。這部份也說明了靈修的幅度,禱告的心法,並應和了「人的極限就是神作為的開始」。

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

啟示錄的方法隨想

啟示錄的詮釋與應用,對自己來說還有很多很多要學習的。

啟示錄比較常看到或聽到的解讀訊息是以直線的時間軸做事件演進,再推論啟示錄整篇的序列;其實這是讀經最常見也最起步的方式,只是聖經的用字遣詞乃至書卷有其特點;無法完全由字面的了解而獲得全面的詮釋,雖然我們得從字面入手。字面的特點會導引讀者按著字面和前後編排來決定意義和詮釋方向。但熟悉字面的讀法後,建議慢慢加入歷史及符號的讀法,當然有興趣的話可以再探討神學的讀法。我個人感覺歷史和符號的讀法就很夠一般人需求,而且歷史和符號讀法也暗藏某個程度的神學。以前開始注意這部份的機緣是約翰福音21-11耶穌變水為酒的典故。嚴格來講,這個典故平淡無奇,還夾雜耶穌與瑪利亞的古怪對話。

符號的詮釋想法如後:符號運用的意思:一個行動(可能是一句話、一個態樣或一個動作)代表一個符號,符號本身有其代表的含意,這個含意有其核心的趨向,但人因民族、歷史及觀念的變遷,使得符號表面的含意或評價會改變。(這部份在後現代學家的看法不同,他們認為連符號的核心意義都會改變,以致推論出多元主義,殺傷力很大,以後有機會再談。)例如保羅提到的「婦女蒙頭」,蒙頭是個行動也就是一個符號,核心的意義是婦女得到保護,但因民族、歷史和觀念變遷,蒙頭不再是重要的保護象徵,但背後「得到照管和遮蓋」的意義不變,它仍然與「妻子尊敬丈夫、丈夫為妻子捨己」的意義相通,這樣才能趨向創世紀神造男造女的核心目的。從另個角度談,創世紀當中的幾個符號(女人幫助男人、男人照管女人、第一個女人從男人出來、亞當以外的男人從女人生出、男人與女人的一體關係)可以和聖經其他部分的男女符號相互連結而且相互加強。

在歷史的部分,我們可能藉字面與歷史的表面意義作相互指涉,但這只是一種開端,一定要跟聖經的核心概念以及相關的符號連結,否則歷史的解釋會跑到「科學的」、「邏輯的」的必然性詮釋,以致容易下論斷、講未來。麻煩的是論斷和未來一出來,我們的生活/生涯就不得不按其旨意而規劃。例如以啟示錄的七教會代表教會演進的七個階段,然後是災難,災難後面是千禧年國度,再後面是最後決戰與新天新地來臨。至於耶穌是千禧年前後的什麼時候來,則說法不一(千禧年前論與後論之爭)。這樣的釋經法對自己而言也是一種路徑,說不定是對的。只是若用這種方式解經,很難跟創世紀對應。亦即創世紀和啟示錄有很強的比喻和多種符號的運用,並且彼此之間可以互相加強,以形成我們對教義的確信。但「科學式」、「邏輯式」或的歷史詮釋,把過去兩千年的教會史用七間教會一個個套出歷史階段,變成歷史的必然,再回頭詮釋各階段的事實與評價,這種方式要非常謹慎。先不要說預測不準的困窘,教會在歷史上的演變就有多重的評價,就像馬丁路德在修道院苦修不出解脫之道,看起來修道院的教導是無用的。但從另個角度想,就是因為曾在修道院鍛鍊掙扎過,才能體會深一層的「信」,並進而悟出律法與福音的辯證關係。歷史階段的套裝很容易「溢出」基督信仰的核心概念之外,因為它可能弄出人為的預定論,把歷史限死在某個框架中。這種方式其實對人類而言並不陌生。近代以來,無神論的馬克思也弄這樣的歷史預定論,只是他把上帝換成了唯物論。但聖經的整體精神並沒有把人的意志和人的道路選擇完全框死。如果我們看看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符號,即盟約(聖約)的概念:事後彼此履行這份約的過程像辯證、又迂迴、似倒退、再跳躍等等的變化,神一直尊重人對祂的回應,因此歷史也有了多種可能。當然,有趣的是這個約仍將按照祂的奧祕一一實現。所以當亞伯拉罕與神討價還價,代表神的意志還是尊重到人的回應,不論結果如何。回到啟示錄當中,如果我們真的把自己看做是歷史第七階段的人,代表後面的七年大災難即將來臨;我們就在這鐵律般的歷史必然中,人在這階段裡面看到自己存在的意義,也認識自己的生存目的;因七年大災難快來了,所以個人的生涯規劃也以此為預備。可是我們會不會同時把神也鎖在這鐵律當中?(創造者與被造者的層次不同:無限/有限)並且因為七年大災難快來了,所以開始放棄原本神要人去滿足的樣式?不用結婚了、不用生養孩子了、生活籌算簡化到最低、、、,生活的重心是再福傳幾個然後大家一起等待、、、。我記得以前有個「上帝拯救地球飛碟會」(信徒自稱真道教會或上帝救贖會),作法比較過分,會主告訴信眾,表示上帝將在1998325日到達美國Dallas附近的Garland市,大家放棄在台灣的一切,稍事打包,然後到那裡等上帝派來的飛碟接走(被提?冷笑話)提筆至此,必須提到神與人的盟約(聖約)應與神的核心特點(或另一符號)連結;神的內涵是人無法了解,我們只透過聖經的啟示得知神有哪些屬性及特點,尤其是從耶穌的言行和道成肉身了解。當神向摩西介紹自己:「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315),這「自有永有」一詞是未完成式(古希伯來文只有完成式和未完成式),換言之,神介紹自己的狀態是不能被有形世界所限的,因此「無以名之」(奧祕)!聖經講的耶和華一詞是五百年前才拼出來的:1518年宗教會議決定把Adonai()的母音插入YHWH(雅威)中,而發音成Jehovah(耶和華),耶和華一詞已經非常間接了。因此耶穌說世界末了前夕,沒有人知道,這也是一個「無以名之」(奧祕);神主宰歷史發展不受人的歷史觀所限。所以當我們把奧祕(符號1)與聖約(符號2)連結,重新看待啟示錄的七間教會,七教會是聖約奧祕的歷史條件,但未必是必然性的歷史階段。換言之,七間教會代表聖約的履行(也算旅行)中,神與人互動所遇到的困難。後續的歷史發展端視我們如何回應神的邀約,所以我們的生涯籌算毋庸消極,還是要積極地活出耶穌的樣式、積極地幫助人信主、積極度神希望人要過的生活,而神會在奧祕當中不斷釋放愛在我們每一個境況裡(未完成式)。因為祂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28-30

後記:那個飛碟會的教主陳恆明,他要求信眾吃素、穿白衣、戴草冒、聽佛經音樂、不看任何電視報刊,有時要跳到湖裡吸取「金龍水」,這樣才能適應飛碟裡的生活。每個人要繳交基本的會費2000美金,另外還要繳交40000-60000美金的「果位費」,意思是被飛碟接到天上佔一個果位的費用。有150位信徒跟著他跑去Dallas等上帝來到,當然結果就不用說了。值得深思的是:有150人相信他的話,裡面什麼樣的人都有,高等學歷不乏其人。

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

啟示錄的生活應用

最近一位在神學院上課的朋友遇到一個作業,教授要他們寫啟示錄的生活應用。幾個臭皮匠一起想對策,並各舒己見,我也把自己的想法提出。我的想法是生活應用的前提必須對啟示錄進行詮釋,除了直接要用的章節外,整個啟示錄以及它在整部聖經的位置都應說明。後來自己提出一個想法:啟示錄(最後一個書卷)相對於創世紀(第一個書卷)的關係。我把創世紀看做邀約(神與人的聖約),而啟示錄則是回應。 中間核心是道成肉身又釘十架的耶穌,我們接受洗禮是個記號,走向[神而人、人而神]的奧秘之約,並且可以每天都可以追求死而復活的經驗,天天有創世紀、天天有啟示錄。

啟示錄有很強的預定論色彩,耶穌也提出「是我揀選了你們」,對於已經信主的人來說,啟示錄還有什麼積極意義,並足以使人有動力去「積極」地生活?如果對照創世紀的記載,神說吃那果子的必定死,亞當夏娃吃了並沒有當場死,但是他們因與神背離,所以心靈虧缺了神的榮耀、身體受到詛咒,最後會歸於塵土(死)。人到現在仍受罪「sin」轄制,因而繼續面對死亡;我們心理一直有悖逆的部分,不能與神有完全圓滿的奧祕關係。我們接受洗禮,是接受神恩典的印記。但就像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樣,必須把悖逆的洗淨才得進迦南地,所以迦南地不只是時間與空間的存在,也是神與人的同在奧祕(一體關係;超越的存在)。所以我們要像摩西接受神的邀約一般,與神一同走過那煉淨的歷程;洗禮除了是煉淨的模擬與宣示,洗禮也是與神同行的歷程,走過很多人生的西奈曠野,讓老我死去、全新的自己生出。總體來看,學習讓每一天都與神同行(同死同活):治死老我、活出耶穌,讓當下朝向啟示錄講的羔羊迎娶新婦之宴。

啟示錄雖然看似預定,但可看成神對人的邀約(神聖的盟約),後續要看人如何去回應。我們越積極回應,當下就越成就盟約,我們心靈與神的同死同活就就越體現。乃至有信心面對一切,包括眼前的升學問題、交友問題或突發事件。

每天治死老我(七間教會的問題)、活出耶穌就是在度啟示錄的日子

老我:世界的價值

耶穌:道(道路、真理、生命)/針貶世界的價值、提出公義與愛的判準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比較表和整理

前陣子曾貼上課程講義,但感覺不完全,最近完整一些了,重貼。

上帝與人的比較(從創造論、亞當夏娃、亞伯拉罕和摩西)
主體
上帝
法律的影響
地位/
創造者(無限)
被造者(有限)
神與人區分
資格
主權者(絕對)
權利/義務(相對)
人不應成為另一人的主權者
人與人的關係是權利主體間的關係
意志
自由
自由
行為責任的前提是自由意志,所以自己決定的事自己承擔後果。
關係()
照管者
被照管者
基於憐憫,給予義務人一定的豁免
約定性質
神與人:聖約
人與人:聖約與契約兩種
結婚:聖約
交易:契約
人的分析
內涵
法律的影響
目的
人的地位
按神的形象而造
主體與客體區分
人支配萬物
被造者
能力有限
能力的認定
確認法律行為的有效性或責任能力
人的資格
低於神 高於萬物
主權與權利的區分
主權:絕對性
權利:相對性
人的性別
男女二元
婚姻法
一體性
人的問題
sin:一切不圓滿的源頭
民法:侵權、違約
刑法:犯crime
行政法:違規
民法:賠償
刑法:刑罰
行政法:裁罰
人的生命
有生有死
權利存續期間
權利範圍界定
按照上面兩個表來說明法制
一、 一、民法
(一)如果有一天,我和某家公司買賣交易,應該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契約
1)人/權利主體:交易的主體雙方必須都是人(自然人或法人)
能力:權利能力(權利存續)、行為能力(行為有效性)
2)自由意志/意思表示(可以用口頭或書面把意思表示固定而成協議)
3)萬物/財產權(標的):萬物被雙方當事人指定有財產價值者
2.權利義務/責任:信用;違約的一方要負擔賠償責任,如給付違約金、遲延利息
(二)如果有一天,我和某人結婚,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1.聖約
1)人/權利主體:雙方必須是自然人,而且是一男一女。
能力:權利能力(權利存續)、行為能力(行為有效性)
2)自由意志/意思表示(法律上要求書面)
3)標的:一體關係(固定的戀愛對象)
2.權利義務/責任:信用;違約一方要負擔賠償責任,或不能請求財產平分
3.其他
(1)忠誠義務:不能有外遇
(2)倫理義務:不能與近親結婚
二、刑法
(一) 國家制定刑法,可能有什麼目的
1.報復主義: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是最原始的公平觀
2.預防主義:用刑罰的方式,達到威嚇眾人以及犯罪人的目的,不敢犯罪。所以,古代的刑罰通常比較殘忍,梟首示眾、五馬分屍、凌遲、墨刑又称黥刑、笞杖、、、、
3.教育主義:二十世紀之後才開始,重視犯罪人的更生。期待罪犯(死刑或無期徒刑例外)在監獄能受到更多的教導和矯治,使其有能力重回社會。若是少年人或兒童,則給予更多保安處分的優待。
(二)根據上面的表,至少應該制定那些罪
1.侵害人的主體資格
1)侵害自由意志:
恐嚇擄人勒贖罪 346以下
妨害家庭罪 240241
2)侵害身體
妨害性自主罪和妨害風化罪 221以下、230以下
殺人罪 271
傷害罪 277
墮胎罪 288
遺棄罪 293
拘禁罪 296以下
3) 侵害人格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09以下
妨害秘密罪 315
2.侵害主體擁有的財產(客體)
竊盜罪 320
強盜罪 325328
侵占罪 335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39以下
3.侵害夫妻的一體關係
重婚罪 237
通姦罪 239
三、 憲法
(一) 憲法如果從制定的角度,應該先談什麼規範?
1.主權者是誰
2.國家契約(仿照聖約)
(二) 憲法如果從「人」的角度,應該規定什麼?
從人的「地位資格」決定基本人權保障的項目
1. 生命:
2. 身體:身體自由、遷徙、旅行
3. 精神:思想、言論
4. 生存:財產、工作、婚姻、教育、性別
5. 福利服務:照護
(三) 憲法如果從政府的角度,應該規定什麼?
1.立法:依照國家契約精神立法
2.行政:依法行政
3.司法:依法裁判

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啟示錄七教會


前天牧師講完了啟示錄的七間教會,這七間教會有五間發生問題,耶穌也了七個教訓。
說來也巧,最近剛好遇到朋友要寫報告,主題以啟示錄為背景,談如何向世人傳講福音以及生活應用。傳福音比較容易,路旁電線杆上寫的就有啟示錄背景,但是生活應用?
這就引起一個想法,啟示錄其中的一個大爭論就是「七年大災難」以及「耶穌何時再來」等等的關連性問題。所以就有了「前千禧年論」、「後千禧年論」、「無千禧年論」等等的說法,而且各有聖經經文作論據。弄來弄去,常令人覺得這只是個猜謎大會,另加一個讓人恐懼害怕的劇情。真的就這樣消極詮釋嗎?一直覺得不甘心。
最近看到Thomas Merton的一大段話,值得參考
無論如何,當代基督宗教默觀者必須熟悉辯證奧秘的要點。因為基督徒也有歷史的奧秘,他藉由信仰也認同默觀對人的觀點,在這觀點中,歷史的趨向最終要在基督再來時,發現並顯露在天主內的人與在人性中的天主。對新約內在意義的充新發現可能會讓人驚訝,在基督內天主與人的奧秘、這奧秘的身體,並非我們被動期待就會顯露出來,而是我們所謂的以我們創造性的自由才發生。俄國東正教存在主義學家波底夫比其他當代思想家更清楚、更熱切地強調這個真理,這真理是當代被忽略的偉大基督宗教的發現之一,他說:
「一般對『啟示錄』的詮釋往往採被動地期待末世與最後審判這個角度來進行,超越這種詮釋是很重要的。我們也可以用主動的角度來進行詮釋,將之視為一種要求我們進行創造性的活動、英雄式的努力與成就的召喚。在某種程度上,結局如何端視於人,人的活動會決定結局的性質。」(The Destiny of Man, p.290
很明顯地,這段話必須以基督宗教的角度來進行理解。對波底夫而言,人的活動並非如普羅米修斯般以技巧和力量來把自己神聖化,而是以其創造性的愛,自由地與天主的愛合作,以引導他完成成為天主子的神聖志業。
因此那七間教會也代表了人或教會的七個問題向度,但重要的是終極圓滿裡的奧祕;是基督邀請我們,也是冥冥之中無以言喻的安排,透過重重煉淨的過程讓我們與基督有了奧祕的結合,完全反應出我們是按著神的形象而造,身體與心靈都與神連結,如同約翰福音1420-21「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因此,啟示錄的傳統解釋雖然符合直線性的聖經歷史,但是啟示錄也可以轉置當下的境況與內心意念,讓我們面對各樣亂象卻無所恐懼。大家都知道挪亞帶著家人避過大洪水,挪亞的意思是安慰之意,以前看到創世紀第五章一直不解,這些長壽的遠古人到底有什麼意思,後來看了這個網頁就懂了,也和前面的說明結合:http://www.letsfollowjesus.org/daily/articles/0107-L1-longest-life-in-history.html

來去之間

  三月從鄉下剪了兩株枝子,一枝九層塔;一枝番薯葉。 九層塔插在一個小瓶子,裝些水,讓中間以下都泡在水裡,小瓶子擺在半日照的地方。番薯葉則直接將根部都插入盆栽土裡,讓它全日照,每天澆水。 兩天後,九層塔在水裡似乎長出很短很短的小白芽,而番薯葉則開始乾枯。再過兩天,小白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