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馬可福音7、利未記5-6
今天的利未記經文繼續細述各類過犯罪愆的贖罪祭典,可能有人覺得繁瑣。又查考今天馬可福音的經文,後來的以色列人的祭典和傳統已經僵化,把神最原初的本意都丟掉了。
那麼舊約的贖罪祭典是否已經沒有價值了?如果回頭看當初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範例,他們還沒有什麼正式典儀,如在簡陋的石頭澆油、祈禱而已。特點是隨處祭禱,也隨時紀念神的作為。因此對照過來,神藉摩西給予以色列人的律法是不得已的,他們每個人的信心都未必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般,軟弱遠離神的心是很大的,沒有制約性的律法,人很難學習順服神、去除老我。光有律法還不夠,必須有適合的領導人以及每個人自己是否願意按信心而行。耶穌時代的律法已經僵固,領導人(祭司階層)也不行了,常被耶穌指斥。個人的心也是散亂,吃到五餅二魚盛宴時,把耶穌捧上天,但耶穌說明真正的靈糧時,人就走光光,剩原來的幾位門徒。無怪乎先知曾說耶穌開始傳道時,人的世界是黑暗的,他們總算見到大光。新約時代的當代人已經沒有整套律法,尤其是儀典習俗,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方式反倒很重要;隨處隨時紀念神,悔罪禱告、求賜平安。
默想: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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