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撰寫論文時,有考慮一個問題':台灣大部分的人口並不是基督徒,如果我們要以基督信仰為準來針貶政府政策,可能有人會說我不是基督徒(也不信教),憑什麼接受基督信仰的觀點。後來覺得應該要有稼接的橋梁,其一是台灣的法律幾乎從歐美抄襲過來,包括法律思想,而歐美法律思想的重要源頭就是基督信仰。其二是台灣以漢文化為主,漢文化的源頭就是中國古代思想。
在多元家庭的議題上,中國古代思想其實和基督信仰是相合的;都是以一夫(男)一妻(女)的結合為核心,再擴展出親屬和家庭的網絡。這部分的些許心得羅列於下:
或有論者認為基督信仰在台灣人數不多而質疑,即便如此,以我國古代正統思想來說,易經繫辭下傳第五章說道:「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繫辭上傳第十一章也說:「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等。」亦即宇宙起自混沌,萬物從中發酵化育而出,以致生生不息。繫辭上傳第五章說:「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因此男女陰陽交通是這發酵化育的開始,因此人的道理須配合自然的道理。又易經第三十一卦是「澤山咸」,按序卦傳所示:「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代表男女夫婦是承自天地自然運行而來的,是符合天地的大自然規則,並導引出社會倫理和國家制度。以卦象來看,下卦「艮」是少男,上卦「兌」是少女;象徵少男以謙虛之心追求少女。「艮」是止,「兌」是悅,這份追求之心堅定不移,也不三心二意,有感情忠貞之意。此外,所謂「咸」,代表不用心思就能感應,因此男女之間異性相吸是自然之事。因此其繫詞說:「咸,亨,利貞。取女吉。」代表這自然感應之事乃屬亨通,男娶女嫁就是吉祥。可見我國正統思想是以男女夫婦作為人倫之始,也是家庭基礎。由此來看,與基督信仰也是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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