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馬太福音16、出埃及記6-7
今天的經文談到法老王的心硬,不願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雖然摩西行了二件神蹟:變杖為蛇並吃掉術士變的蛇、使埃及全地的水皆成了血。法老的態度在心中成了某種印象深刻的樣式。馬太福音也談到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的心硬,硬在哪裡?除了不明白也不承認基督的臨在,也誤解了摩西律法,把人的地位貶抑下去。這心硬的樣式也在今天彷彿現在眼前;早上前往屏科大參加研討會,我發表的論文是談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問題,立論的基礎是從憲法人格尊嚴概念出發。正要走到台前,主持人暗示我會有激烈的意見出來,我也不管。反正把人格(person)的概念從康德的理性主體層面一路談到基督信仰的靈性層面,包含人的存在狀態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關係(不是不顧關係的孤單存在)、男女結合表徵一體、表徵彼此獻身、表徵生命延續,因此性別不能單獨而割裂地看待,而要整合在神人關係/人與人關係中理解,所以與婚姻和家庭有絕對的關聯。因此人格不能只看經驗性的生物存在狀態,更有其超越的永恆位格性之存在;高貴的人要行高貴的事!
評論人之一是我的學弟,他舉了一個令其氣憤不已的例子,某次學校弄了一個所謂的專家到校演講,全場兩百多位教職員,內容不堪聞問,包含如何口交等等,把他氣死了。另一位就是主持人暗示我的[專家],雖然她的言詞猛烈,但能說的東西就還是那幾樣,只是讓人感覺遺憾的是除了不懂法學、人學之外,還亂用概念,把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論胡亂引申,只懂得社會建構論、衝突論的一些皮毛。更讓人遺憾的是我舉出多元性別的後遺症是人格內涵不確定(性別不確定)、倫理關係遭到打擊,她的回應是這些事情本來就是應該的。OK,我明白什麼是心硬了,也能體認心硬與環境的艱難有相當的關係。
默想: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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