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想寫這個議題
但感覺在人世旅途應該留個紀錄,表達想法。
基督信仰的核心是基督耶穌,祂就是「道」,但二十世紀下半頁起,歐美出現反對「原道主義」或反對「本質主義」的後現代思想;主張一元的世界走向多元的世界,當下血肉之軀的情緒取代系統性的精神推論,反對大一統的哲學、科學、宗教思想。
今天翻開報紙看到軍事審判法即將修改,軍中司法案件在平時可能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導火線是那位被惡操而死的士兵。
基督信仰的核心是基督耶穌,祂就是「道」,但二十世紀下半頁起,歐美出現反對「原道主義」或反對「本質主義」的後現代思想;主張一元的世界走向多元的世界,當下血肉之軀的情緒取代系統性的精神推論,反對大一統的哲學、科學、宗教思想。
今天翻開報紙看到軍事審判法即將修改,軍中司法案件在平時可能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導火線是那位被惡操而死的士兵。
是的,任何人,若自己的子弟或夫婿遭到同樣的待遇,一定激憤難消。
我們總希望在人世當中尋求正義,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基督信仰告訴自己,人間定的正義必須謹慎從事。
很巧,台北同時演出了現代與後現代的兩個劇場:一個在立法院、一個在凱達格蘭大道。立法院是典型的現代;兩組人馬,背後是政黨,談立法政策,各自有組織地向對方抗擊,是典型的大軍團戰役。
至於凱達格蘭大道則很特別,一邊是透過網路臨時匯集的力量,另一邊是現有的政府體制,都有具體與虛擬的成分。訴求是從個人生命開始,訴求是軍中人權,要求體制改變。這臨時匯集的力量是看重個人活生生的眼前生命,運用網路的傳輸來達到感情、訊息與動員。他們直指的體制是軍隊,是特別權力關係的組織,是本質暴力的團體。
也許是過去的世代太慘烈,人命不值錢,因此有那麼一點友善空間,當時的人就覺得不錯了。但目前世代不同,人命值錢,過去的友善空間在今天來看是絕對不夠。父親那輩的人,他們動不動拉伕,不只是戰場血肉橫飛,部隊中各式各樣的不合理作為隨處都是。不要說不合理的典範—日本,德國、蘇聯、美國都類似。看過龍應台的書才知道當年共軍圍攻長春,重演了蒙古軍圍攻金國大都的模式,不知多少百姓餓死,逃出城的就被打死。鄉下被拉伕的,往往只有一半到得了戰場,另一半則水土不服或受虐而死。
台灣確實是後現代了,民間開始強烈要求軍中人權要提昇,台灣也承平數十年,軍隊在沒有戰爭的情況下,不合理的運行沒有出口,導致問題叢生。如果按照人權的合理化要求,其實軍隊難以維繫下去。若一定要維持軍隊,大概只能向東南亞或非洲找傭兵,繼續以不合理的制度帶兵。
在民間的訴求中,因不信任軍事審判,覺得軍審是官官相護,進而要求承平時期改為一般的司法審判,光看這個訴求就令人不解。司法審判或許比軍事審判沒有官官相護的包袱,但司法審判若按照現有規範,未必會如了民間願望。
1.
司法審判重視個人的程序權利,不論原告或被告一視同仁,所以往往下級審認定的某個事實不符上級法院看法,整個案子就廢棄原判決並發回更審。尤其涉及死刑案件,事實常被推究得極細緻,一拖數年甚至十年以上。司法談的正義除了實質的正義(誰是誰非),也談即時的正義,案子拖久了已經沒有正義可言。
2.
法官必須依照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黨派或勢力的干涉,並且案件適用法律的見解未必只有一種,而且各見解也都可能有其法律根據。法官的判斷可能符合法律根據但不符合社會想法,就出現所謂恐龍法官。萬一這案子落入恐龍法官手裡,怎麼辦?難道要換成人民公審?
3.
軍隊的組織屬於特別權力關係,但司法審判的本質是原告與被告地位相等,訴訟關係若改變,也一定影響軍隊的管理。從學校的申訴制度就可以看出端倪,自從教師申訴與學生申訴制度確立後,學校/教師以及學校/學生的關係就發生轉變,一方面受聘者或受教者的權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聘請者或教導者會更謹慎。例如學校會把聘約修改得更嚴格,條文更不利於教師,尤其是年限升等、學術業績;教師要履行更多義務才能保障其職位或工作。學生亦同,教師會設法把成績作非常精細的規範,成績不及格的學生很難申訴成功。所以承平時期軍事審判案件若轉到司法審判,軍官的帶兵方式一定有改變,原本絕對的上下關係將相對化,軍官的權威就是下降。也就是人權確保的同時,但軍隊的指揮體質改變了;從不合理轉向合理。
4.
訴求已經不信任軍事審判能夠追出真相,認為司法審判相對比較合理化。但真相是什麼?如果仔細推究,真相似乎沒有我們想像得那樣客觀,也沒有我們想像得那樣唾手可得。當一個事件發生時,它也隨即成了歷史。歷史事件是由無數的事實組成,但我們得像考古學家一樣,把各樣事實找到並拼回去,設法了解原來的事件真相可能是什麼。不幸的是我們永遠無法找到全部的事實,也常常靠事理經驗去決定如何拼這事實。就第一個問題,歷史的記載是文字與圖畫構成,但文字如何解讀?A殺了B是現象,但A殺B的動機如何?另外,殺的動作能否看出是故意或過失?能否看出有人指使?A的行為有沒有其正義根據?例如謀刺蔣經國的黃文雄、鄭自才,以及謀殺江南的陳啟禮和吳敦,兩者能相提並論嗎?類似的行為,但判讀卻是分歧。就第二個問題,事理經驗往往決定事實取捨的關鍵,以及如何拼圖的要領。如同8/3關切的案子,到後來一定是談有無故意殺人,人確實是死了,但決定惡操的人真的想讓死者毫無活口嗎?我們如何從惡操者的手法或軍官可能賭上自身前途裡,找到決定性的因素?所以要求真相出來的訴求背後,也包含一個重要的事理經驗:從諸些不合程序的疑問,推論是高階軍官施壓才有可能不合理的禁閉和惡操;也就是只有高度集權關係才可能打破原有的程序規則,迫使下級軍士官照辦。這個事理經驗的推論是我們習慣的方式,是不是百分之百準確,沒人知道。換言之,這個推論起碼要有個基礎:下級軍士官沒那個膽敢擅自打破原有程序規則。這個事理經驗往往會決定我們怎麼看待已經得知的事實,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從而把重要的作為真相拼圖的基礎。所以事理經驗如果不同,那麼疑問也會不同,對真相的拼圖拿捏也會不同。實際上,眾人對於軍隊管理的態度是決定事理經驗的關鍵,而事理經驗又決定了如何趨於真相。
若以長期的眼光看不合理走向合理的趨勢,台灣軍隊面臨基本的分水嶺;募兵制度到來,徵兵制走到末期。後面遇到的問題是我們可能連募兵都困難;想當職業兵的不多。所以台灣要麼就宣布成為無武裝的中立國,或是找非洲傭兵。不過從歷史來看,唐朝走到靠傭兵度日的時候,她的輝煌盛世也差不多了。台灣旁邊的軍事大國除美國、中國和日本,連越南、菲律賓都開始增強軍備,而且擺明了不玩[合理]的遊戲。當中國建立航母部隊和核動力潛艦部隊、日本修憲把自衛隊改成軍隊,台灣完全無法置身事外。但8/3凱達格蘭大道的25萬人沒有辦法想這麼多,只有很單純一個訴求:提昇軍中人權。這個聚集是年輕人為主,象徵台灣未來的意見主流。媒體都說這是成熟公民社會的展現,超越黨派。這所謂「待用正義觀」談的是情感和眼前肉身最直接的訴求,並透過瞬間的巨大量體展現輿論,但這量體也很快隱身於社會各角落,等待下一個議題發酵而動員。這25萬的集體意見難道不對嗎?當然有其正義觀!只是國家政府震攝於這量體而照著改,改變之後真的就是樂園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後現代社會的特點是打破各式壓迫,要建立無歧視、無偏見、無壓迫的環境,只是這個特點也把「道」當成是敵人;「道」壓迫了各種不同的言說典範,「道」是文化霸權,因此「無道」的社會將日益成形,但眾人皆曰「成熟」。當然,有可能是我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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