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6日 星期二

為父的形象--從男生而男人

前言
每一位男生來說,上帝賞給他最棒的祝福就是成為父親!這也是基督徒的責任。有的人可能未婚,但一樣可以成為屬靈的父親,一樣得神祝福。我們身處的世代,家庭的形象(父慈子孝、夫婦和諧)逐漸滑落,而其中很重要的一環是父親形象殞落:也就是否定父親本身。
媒體因著商業考量,傳送給世人的訊息往往是驚悚、負面、血腥、混亂。有關父親新聞多數是[刻板印象]。更麻煩的是大學哲學系、外文系、社會系、歷史系、政治系、性別研究所充斥貶抑父親的思想,例如認為亞伯拉罕就是父權獨斷的男性專制者,傷害身為妻子的女性自主權,也不讓他的孩子自主權。造成男人與女人好像兩種不同人類的印象,強化各自獨立的個體性,卻漠視了男人與女人的結合關係才有真正的人類;這些想法還影響了在上執政掌權的人,甚至這種想法的人也掌握教育或政治權力。可是基督信仰強調生命關係高於個人,也就是在神的愛裡而開展彼此關係;在合而為一當中呈現超性的存有。因此,基督信仰中的理想父親和世俗刻板印象不同,但要如何做到?這有待男生拆開上的給他的三個禮物。
因此,上帝交付給男生的,是愛的關係,是禮物也是挑戰,使之蛻變長大,猶如死中復活。我們從聖經當中就能見到例子,如舊約的亞伯拉罕、他的次孫雅各、新約耶穌的聖言。經文當中的記載是言簡意賅,好像某種概念的原型,值得人們仔細品嘗,就可以逐漸打開神秘面紗,略略透析其中的微言大義。

第一個禮物:開展家庭-擴張生命
家庭的開始是上帝打開亞當的身體,讓亞當體會生命的關係。(創2:21-24)
耶穌降世不從石頭蹦出來,也不是從天發光降下。而是降生在一個家庭,上帝的預備之一是打開約瑟的心。他原來礙於瑪利亞未婚懷孕,本想休了她,但天使傳來上帝的意思,約瑟就順服了。(太1:18-25)
而不論是亞當或約瑟,都沒有討價還價,接受了。
對男生而言,看待自己就不再只是自己了,要打開自己的身體與心靈,接納妻子與兒女。耶穌說從祂腹中要流出活水江河,沒有打開(奉獻)就沒有流出(祝福)。例如東方的男生因文化之故,容易沉溺於事業、嗜好而忘記與自己的親人互動,他看起來很認真工作、賺很多錢,也可能喜好某種運動、電玩、收藏、娛樂等等,整個專注力都投放在身外的有形之物。有時這樣的行為還得到高度認同,尤其是賺錢事業,在我們高度不安全感的社會得到高度尊崇;錢賺最多最忙的那位就是全家族地位最高、講話最大聲、最受尊崇的。可是實際上他可能與家裡成員隔閡起來,是個單獨的個體。甚至他是帶著婚前的自己走進婚姻,還是以自己的原型過生活,與妻子孩子還沒開展生命的關係。所以這男生的身心要打開,才有真正的婚姻關係和親子關係。而打開的前提是靠上帝的召喚,靠著禱告,祈求上帝向男生說話,打開心中深鎖之門。

第二個禮物:分享自己-形象在心
第二個交付給男生的禮物是無私分享而產生共融關係
三位一體的上帝當中,聖靈可以看做是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愛,聖父與聖子完全相通;聖父把一切權柄都給了聖子,聖子把自己完全奉獻出來。
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約14:11)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示給子看,也讓子照做。(約5:19-20)
唯有透過聖子,人才能回到聖父那裏(約14:6)
不只胎教與遺傳,兒女還會看著父親一切的思想和行動,都放在心靈的深處,這是父親生命的真實擴張,也是引領兒女的重要關鍵,耶穌能夠甘願在十字架上,是聖父的愛完全浸透祂。耶穌也提到浪子回頭故事,浪子能夠回頭是因為父親的形象一直藏於其心,無論浪子如何放浪形骸,如何無知,或如何落魄。這位浪子才有可能找到信心回家,重新面對父親和他的哥哥。(路15)
父親把自己面對神的形象擺在子女面前,帶領他們一起前進,子女日後就知道要如何面對神,乃至藉著耶穌回到聖父那裏。

第三個禮物:信心行動-保護祝福
第三個交付男生的是要面對未知的情況,按著在上帝裡的感動而勇敢前行,乃至接受上帝的祝福。也就是上帝裡的信心以及後續的行動,上帝要祝福,且全家得福。
就以被世俗批判的亞伯拉罕(多國之父)來說,他其實是所珥的貴族勇士,但上帝感召他,沒有討價還價就憑信心率領全家去陌生的迦南,(創12、14)當他擊敗迦南五王,神差遣麥基洗德為其祝福。按照希伯來書的說法,這祝福很大,因為這幾乎等同基督直接的祝福。(希伯來書7:1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 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7:2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7:3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 神的兒子相似。)
亞伯拉罕的次孫雅各也類似,他接受父親的教訓和建議,接受上帝為他的主,然後前往母舅之地,雖然前途未卜,也沒有討價還價。半路上又得神啟示,更加堅定信心。當他帶領眾多妻小返鄉,在毗努伊勒與神的使者角力,雖然瘸腿,但緊緊抓住神的祝福。雅各(抓取之意)改名以色列(上帝勝過之意)
雅各從賭徒性格轉成信心性格(創32:22-32)

結語
男生一一拆開這三個禮物,不論是帶領身體或屬靈子女,必然看到自己會蛻變,猶如耶穌講的死中復活,神的祝福就自然來到。

刻板印象:                                                    基督徒的理想:
威嚴薄情                                                           堅毅慈愛
獨斷專制                                                           溝通保護
過度理性                                                           和平說理
感情不通                                                           感性犧牲
吃香喝辣(吃喝嫖賭)                                       在家撥餅
不做家事                                                           分擔家事
宰制家人                                                           僕人領導

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我支持信望盟的原因

歲末年初,明天就要投票了,說明一番,也請耐心看完。
日前和全家回屏東岳家,鄉村的樹下、騎樓下都有長者喝茶聊天。有的很喜歡談政治,我說這是鄉村論壇;[政治評論員們]常說得口沫橫飛、不輸電視的政論節目。某次和一位長者稍微聊兩句,他剛痛罵完,轉頭問我的看法如何,我小心翼翼地說這些候選人的主張,多少都有某種盲點。以經濟為例(比較中性),早期還有人願意從20、30年的角度,考慮國家可長可久的產業,帶動整個國家的方向。但現在這樣的氣魄好像不見了,幾乎都是跟著現有問題找零碎解方,而不是原創性、根本性的主張;總要有人在討好選民的政見之外,談談最基本的觀念,雖然有點天方夜譚。
自家位於高雄鼓山區,一走出家裡就見到四處的選舉標語。即使是常被批評為老化迂腐的政黨,他們也提了比較年輕的立委候選人,標榜[交給新世代]。我想提出的是[新]代表什麼?在台北,有一個人,去年輔佐柯P競選一炮而紅,前天幫一個左翼政黨聯盟站台,他說:[全世界的社會民主黨或是綠黨等偏左的政黨都已成為政治思潮的主流,台灣卻還沒達到,因此,台灣現階段最需要的政治論述就是OO盟。]這就是[新]嗎?
他講的事情或許有根據,但並非全面,更不是一面倒。現階段不只是新出來的小黨力推更新的主張,那兩大黨雖然和企業財團關係很深,也一樣跟著說土地正義、基本工資、環境保護、教育機會、年金改革,這幾乎都和平等權有關,而左翼(社會主義)思想的特色就是這一塊,那它就代表進步的方向嗎?
我是支持一個不太起眼的小政黨:信心希望聯盟(我都叫它:信望盟,不是前面講的OO盟)。它絕少刊上媒體版面。網路有,但不少是攻擊它的,批判它是基督教背景的保守政黨。但它談的東西反而有原創性和根本性,姑且說明一點道理,雖然我知道台灣的言談氛圍不太喜歡講道理。
左翼的思想絕不是它自己發明的,現代的有尼采、沙特、西蒙波娃,乃至傅柯、李歐塔的後現代思想。這些人又可以追溯近代最有影響力的老祖宗:馬克思社會主義。不過老馬的東西也不是完全自創,淺顯的講,他從基督宗教當中汲取靈感而得出好幾個觀念,像反合性(辯證),作為歷史演進的內在特徵,並擺放在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的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的觀察;他汲取的第二個概念是人原本屬自由意志的主體,但因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發生變化,以致人與自己生產出的價值疏離(資本家拿到那價值、被壓榨的工人只拿到微薄薪資),人就不是一個完整的人,這是(第三個)異化的概念。因此,老馬致力的主張就是希望讓人不再異化。第四個是革命;他的預測是當異化的問題達於極致,那麼生產關係就會辯證地質變;也就是說資本主義達於極致,就會有社會主義革命,被異化的(受資本家壓榨的)工人會重新回復自由主體的地位,這是第五個:復原。老馬的主張在現代被廣泛應用,導致各思想家不斷尋找人在哪些地方被異化,要掙脫綑綁(解放)、人人享有同樣的自由主體。因此,綑綁自由主體的來源不只是資本家,還有各樣的政治結構、社會結構或文化結構,只要還有綑綁人的結構存在,革命就不會停下來。回頭看,台灣從太陽花運動之後,這革命氛圍就明顯了。
老馬的東西特徵在於它說出了人很重要的核心特質:自由、意志主體,並且它的目標就是解放,使之回返理想的人之狀態。對一般人來講,這道理幾乎無懈可擊。不過在下是信基督教的,反倒可以看到左翼思想的預設是:人乃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這不對嗎?問題在於它所認為的人是意識與身體的組合,又往往受歷史社會結構而決定其存有的態樣,尤其是被異化的態樣;當它從異化結構解脫後,人--這個意識與身體的組合就可以自由決定自己的命運,現代的思想家還認為可以決定要如何定義或改變自己的身體。
這個說法真的很動聽,但不幸的是它沒辦法告訴人應該怎麼運用自由,更沒辦法告訴人在倫理上應產生如何的關係。簡單講就是有破無立。左翼的想法在政治實踐上頂多主張最低門檻的民主;大家都能參與討論,大家都保有各自的自由,各自怎麼做是各自事情,只要沒傷害到別人則國家不可隨意干涉。這事說起來漂亮,但問題重重;這個人脫離宰制異化結構後,不就待在沒有結構的狀態中?成了一個孤零零的人,擺在宇宙當中,很像一顆無面無目的圍棋子。
它的後果是不知如何界定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的關係,更內在的是不知人與己、人與天的關係。基督信仰是最早講求對人的關愛、社會平等、濟弱扶傾、反抗壓制、解放(釋放)的思想,耶穌死而復生的神學意義和彌賽亞的啟示性觀念,也帶來反合性(辯證)的歷史詮釋。基督信仰特別指出人的界定有其神聖一面,相信上帝存在,祂是靈、祂代表全智全能的無限圓滿;人是受造的、有限的、因違背上帝誡命(指sin,不是crime)而不圓滿,幸好他有身體意識、有靈,所以人能認識上帝,並且這有限不圓滿的終究要回返無限而圓滿之路。因此人雖然是自由主體,但是人必須有自覺,知道自己是有限的活在天地之間,所以基督信仰因著無私之愛的觀念,就像母親愛護孩子的天然特質,強調共融關係、無私奉獻、和承擔責任,這樣才能從罪(sin)中脫出,回到原初的圓滿狀態。所以,人必須按照這樣的脈絡來定義,人才不致成了孤單的圍棋子;人不是孤單的個體,人乃是關係中的存有!沒有關係就沒有人。這是無稽之談嗎?
第一、從人與天的角度看,目前人們對環境生態的見解,不就已經承認人無限擴張自己的後果是什麼。
第二、從人與己的角度看:複製人、器官買賣、晶片植入人腦、墮胎等等,這些問題都人想主宰自己的身體和天然特質,可是卻面對關係的混亂,和自我認知的混亂,左翼思想鼓勵自主卻無處理良策。就自己經驗所知,校園墮胎的學生很多,他們雖然展現了自由意志主體的行動,但遇到自己無法面對的深度問題:她覺得是自己殺了自己的孩子,常常夢到孩子回來找她。老實講,這不是僅僅心理問題,而是心靈深處受傷的生命問題,否則台灣那麼多供奉嬰靈的牌位塔是哪裡來的?
第三、從人與人的角度看:左翼思想既然強調人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性,那麼人與人的關係或人與社會的關係必然重視,尤其是對個人的結構性關係有無壓制。因此結婚這檔子事對左翼來講是很不喜歡的,因為婚姻關係對個人有很大束縛(以純粹的個人自由來講),也有性別的不平等,包括男對女的不平等或性別組合的不平等。因此,縱使結婚仍存在,也要設法弱化婚姻關係的束縛。因此,夫妻財產分別、放寬訴訟離婚的認定、通姦除罪化、結婚除去性別條件等等,都是重要的主張。另外,也會主張民事結合不應限於結婚,同居伴侶也是一種(權義責任較少)。但是人會因此就比較自由而快樂嗎?事實上這做法是以保護個人著眼,目標是好聚好散,看起來很理性,但沒那麼簡單。這種不穩定關係下的人容易疏離、孤單、不確定感明顯,小孩子的身心成長也更辛苦。因此左翼理想的人很容易走向虛假的烏托邦,看起來自主卻是孤單、意識理性卻是缺安全感,結果反致自己不喜歡的另類異化—被虛無挾制。
回頭想,這必須透過穩定而彼此負責的關係來建立安全感和信賴感,並且敬天愛人,人是從這當中而認識。並且國家也是倚靠這基礎才能進行各樣發展。就像前面談的基本工資問題,實際上基本工資本身就是承認只要不過分壓榨即屬合法(但這是慢性壓榨;合法而未必正當)。所以,即使資方給薪達到基本工資,但勞方想安身立命仍不容易,則社會怎能安定?因此這都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左翼思想是透過制度性的鬥爭(如罷工)來提高基本工資,但這是治標,還得要年年鬥爭,玩拔河戰。解決之道在於把家的重要性擺在第一位,而不是依附為市場人力的供應單位。觀念要先改,再談修法;從整體薪資、福利、工時等來促成個人安心結婚成家。之後我們才能盼望國家有質量均佳的優秀人才,他們是從安全、穩定和信賴的家庭培養起來。所以,我才覺得信望盟的主張看似簡單無奇,卻是最原創而根本,至於其他走左翼路線的,可以帶來一陣激情,但難以長久。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總說明

壹、               總說明

將性別界定在:「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自我認同及性傾向)」,此一作法不是新鮮事,去年六月立法院討論性別平等教育法時,立法委員薛淩就有類似的主張(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都是從多元性別的角度立論,在理論面和實際的操作面會發生很大困難。主要原因如下:
一、概念繼受的問題
二十世紀初我國法律對於性別的二元認定與國外並無二致;雖然絕大多數的法律都繼受自國外,但性別二元的看法是一樣的,沒有發生不調和的問題。因華人古代思想當中帶著「太極生兩儀」、「男女有別」、「陰陽調和」的超驗思想,這個思想一直是華人社會和法律生活的基礎。更重要的是這代表我國自古對「人」的構造不僅是經驗現象的部分,更有超驗的部分;人的意識與身體是整合於超驗的「一」之中、男女兩性也是整合於超驗的「一」,整體社會發展才會調和平衡,這是自古的立國理想。但是多元性別的界定是僅從經驗現象的觀察立論,沒有超驗的部分。才會把人的精神意識與身體切割,形成生理與社會兩種性別之分。因此實際上多元性別界定「人」的構造已經是法律、文化、社會的重大革命。問題是人可以沒有超驗的部分而活出理想的樣式?或精神意識與身體切割處理是否會帶來更好的生命樣式?舉上週發生的「電車癡漢」案例,其中的人物都把性、愛、身體、意識切割混淆掉,每一個在場的人都有非「一」的虧缺問題,更是發動法律作為去保護那位女孩的重要原因。
二、社會性與個別性的問題
性別的界定直接與「人」的看法有關,多元性別的界定緣由之一是反對壓迫歧視,認為目前的男女二元造成生理女性及弱勢性別被歧視壓迫,特別是男女二元也是父權社會的產物。因此多元性別的立論是從個別性走到社會性,因此多元性別的界定絕對不是單單關切個別受壓迫的問題,更走到整個社會法律體制本身的抉擇,這個變動就難以想像了。例如「人」的長成包含身體與心理,在目前的社會法律當中,原則上「人」的長成是透過男女婚姻(陰陽調和之理)形成的機制而來,包含家長家屬關係、夫妻關係和親子關係(法定代理人),這樣機制決定社會整體的樣貌、文化、道德等。若把「人」的界定變成多元性別,「人」的長成就很難有固定原則可循,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也難以認定。例如家庭裡是兩個同性者為尊長或不婚的單親為家裡唯一尊長都是法律可接受的原則,這對於講求陰陽調和、男女有別的華人來說是很大的衝擊。亦即這對於國人的法律感情、文化習慣都是瓦解性、革命性的。我國的法律體制(文化)是否接受對「人」的概念做革命性的改變?亦即法律體制(文化)可否接受一個革命性的行動來否定體制自身?這是需要謹慎的。多元性別論講求「寬容」,但實際的思想與行動是革命性的,是否本身也算一種不寬容?
三、基本法律元素的問題
法律規範注重穩定性,而在法律規範裡面最基本的是講求法律關係,而法律關係是由權利主體發出意思或按法律規定而來,前者如兩個權利主體訂定買賣契約,後者如基於法律規定形成父子或父女關係(母子或母女關係因有出生的事實而可以認定,但父子父女關係則靠婚姻存續來認定,若無婚姻關係則需父親任領或打確認親子關係之訴)。目前我國對於權利主體的規定只有「人」,其他都不能是權利主體。因此多元性別的界定會導致「人」作為權利主體本質上的問題,例如:「父」、「母」、「夫」、「妻」、「子」、「女」,這些都將發生本質的不確定性。例如父可能因變性之故而由生理男性成為生理女性。或夫妻的認定也一樣。所以西方承認同性婚國家遇到這變動性,不得不將同性婚的雙方稱為伴侶。像美國對「結婚證書」的規範,是將新郎與新娘的稱謂(異性婚),改以「甲方」(part A)與「乙方」(part B)取代。阿根廷法律也不會以丈夫和妻子稱呼同性戀伴侶,而使用「締結婚姻關係的雙方」。這個變化看起來似乎是權宜手法,但影響很大;因為「父」、「母」、「夫」、「妻」、「子」、「女」等用詞後面是一連串的權利義務關係,還有姻親等等。例如我國法律有近親不得結婚的規定,若一位父親變性成為生理女性,他/她還受不受近親結婚的限制?
四、穩定性或風險性的問題
法律政策的訂定有個重要的方向,即儘量把法律規範的不確定性降低,以免執政者有恣意妄為的空間,也使每個權利主體在評估其法律行為時有較大的可預測性,減少不必要的不可知風險。就算是要預留不確定性(包括設定不確定法律概念),也要有風險控制的搭配。基於第一和第二點,多元性別的界定方式將產生很多不確定性,尤其是「人」本身的不確定性。但是「人」是最重要也是我國唯一的權利主體,後續連串的不確定風險是難以想像的。例如「人」既然是權利主體,理論上和權利客體是相對立的關係,且前者是支配者而後者是被支配者。多元性別論到後來不只是把生理性別當做個人可操作的權利,也同時把人工生殖當做個人可操作的搭配權利(符合同性戀者的生育權利),因此到後來性別變成人為選擇的項目、人工生殖也是人為選擇的項目;當「人」本來的特質成為操作的項目,這些項目就可以商業買賣、質借,那「人」就有從權利主體走向權利客體的風險。
五、民主內涵的問題
多元性別論的意見是強調保障弱勢,體察現實社會多元性傾向和多元性別認同的事實。所以多元就等於寬容,寬容就是民主。相對來說,不接受多元就等於不寬容,不寬容就是不民主、霸權、歧視。問題是民主的內涵並不是扁平地追求完全一致的意見和價值,而是讓不同(乃至相斥的)的價值與意見都可以在相同平台出現。多元性別論比較像一邊去掉舊平台一邊重新打造一個平台,並且把所要的多元論作為這平台的基礎,不接受者無權走上這平台。這個方式屬於革命性而非民主性。原來的平台是以男女二元為基礎,但是可以尊重不同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者。從聯合國歷年的文件(包括2011年6月17日「終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之反人權暴力行為宣言」)都沒有意思打造一個新平台;要把男女的二元基礎推翻。我國憲法學者以及司法院解釋常提出人格尊嚴(人性尊嚴)的概念,作為整個憲法人權體系的基礎。並以德國的「客體公式」(Objektformel)作為人格尊嚴的重要內涵;即每個人都有自治自決的機會,且當一個具體的個人,被貶抑為客體而僅只是手段或可代替之數值時,人格尊嚴已受傷害。因此多元性別若主張以自我為目的之權利,但不能致使主體變成客體而僅只是手段或可代替之數值,更不能強求所有的人必須迎合其目的,否則牴觸憲法人權與民主的基礎。
六、法律政策的問題
現有的男女二元性別觀與整體社會發展方向結合,法律政策也配合起來。亦即個人的生命是以男女二元為基礎的家庭培養起來,社會的禮儀、道德、文化、經濟、政治等層面的體制都按此發展,因此有其方向與使命。多元性別觀的立場是按著「事實即真理」的角度,認為二元的主流之外沒有被相同保障的傾向或認同是被打壓,要平反就得打破二元,但打破之後的是方向與發展是什麼?西方學者都沒有講明白,也有認為一旦有方向就落入權力宰制的網絡,因此不應談方向與發展。因此只剩下一種內涵:是讓既有各種不同請向或認同者都得到制度性保障,可以享有原來男女二元體制的權利或另外創造其他自主之權。但這樣的觀點可能帶來的是扁平式的主體關係,沒有上下左右、優先殿後之分,並且「人」的概念沒有積極的發展意義,權利主體只剩下空泛的工具化概念,法律也不再有積極的作用。因此,界定性別不可能只是權利問題,更有人類法律文明自身的存在問題,不可不慎。

貳、               從聯合國的相關文件來看

雖然人權理事會對於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者已經提出正式文件,主張不應以此為由而施予暴力歧視或刑事處罰。但大體上,聯合國對於性別的看法仍然以男女兩性為準,並且實際上最看重的還是婦女在當前全世界所處的實際境況。
(一)1995年9月15日第四次婦女問題世界會議《北京宣言》
        使用的性別用語仍然是以兩性為準;各處可見「男女」、「婦女」的字眼。羅馬教廷對此宣言另有保留意見,如附件標示。

(二)2011年6月17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終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之反人權暴力行為宣言」(Ending Acts of Violence and Related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Based on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藉聯合國人權宣言所提:「確認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並且人人有資格享受《宣言》中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並以反對歧視為出發點,主張不能因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施以殺害、強暴、侵權、刑罰,或基於任何理由而濫施污名化、暴力等。宣言並要求同年12月提出一份調查報告,涉及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者人權狀況,該報告收錄了各國針對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產生的歧視和暴力事件。報告指出,在全世界范圍內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侵權活動普遍存在。此一報告將於2012年3月正式提出。
但是從這份決議來看,並沒有觸及「性別」、的定義,乃是把「性傾向」、「性別認同」列為人權之一,特別是不受殺害、強暴、侵權、刑罰,或基於任何理由而濫施污名化、暴力等消極保障的部分。
有意思的是聯合國紐約總部在2010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舉行了以「結束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與刑事處罰」為主題的高級別討論會,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說:「作為有良知的男人和女人,我們在總體上反對歧視,特別是反對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當人們由於性傾向而遭到襲擊、虐待或囚禁,我們必須挺身而出,而不是袖手旁觀、保持沉默。在涉及到暴力的情況下,就更應當這樣做。這些不僅僅是對於個人的攻擊,而是對我們所有人的攻擊。」

(三)「聯合國性別平等與婦女權益強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ntity for Gender Equality and the Empowerment of Women)針對性別的定義是:「涉及將社會屬性和機會連結於男性和女性的現象事實以及女人與男人或女孩與男孩間的關係,如同女人之間或男人之間的關係。這些屬性、機會以及關係屬於社會建構並且透過社會化過程而學習得來。它們有其脈絡/時間的特性並且會改變。在某個既定的脈絡中,性別決定對一個女人或一個男人的期待、認可和評價。多數社會中,女人和男人之間的責任設定、庶務承擔、接近及掌有資源、乃至決策機會都是不同且不平等的。性別是廣義社會-文明脈絡的一部分。其他重要的社會-文明的分析判準包括階級、種族、貧窮線、親屬團體和年齡。」
這個定義尚非聯合國的正式認定,但也有相當的代表性。並且可以注意兩件事:1.這個定義是基於男女兩性為準而提出。2.但它對於性別的來源則是以「社會建構」和「社會化學習」做解釋,這個解釋是具有破壞性的,這是多元性別論者使用的概念,對於男女兩性的概念具有破壞性。

參、               從國內法律文件來看

原則上從憲法規範,整體仍然是以男女兩性作為出發點,憲法解釋和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亦同。
(一)憲法條文
1.      憲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2.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款: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1.      釋字第 365 號
解釋理由書先提出憲法第七條以及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五項的男女和兩性平等規定,再延伸至「由一男一女成立之婚姻關係,以及因婚姻而產生父母子女共同生活之家庭,亦有上述憲法規定之適用。因性別而為之差別規定僅於特殊例外之情形,方為憲法之所許,而此種特殊例外之情形,必須基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或因此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上之不同,始足相當。」因此號解釋對於性別的概念是建基於男女兩性之上,再發展到婚姻關係、家庭關係,以及因性別而為差別規定的標準。後面的敘述也是如此,繼續出現「男女接受教育之機會」、「男女平等」、「兩性平等」的用詞。
2.      釋字第 452 號
此號解釋也是以男女兩性為基礎,提到「男女接受教育之機會均等」。
3.      釋字第 457 號
此號解釋繼續憲法第七條以及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的規定,在解釋文提到「男女平等」,且在理由書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發布之「本會各農場有眷場員就醫、就養或死亡開缺後房舍土地處理要點」生育後嗣的性別用詞「子女」、「女兒」、「兒子」,仍然沿用。至於該要點違反平等原則的說明也是以男女兩性為出發點;「竟僅以性別及已否結婚,對特定女性為差別待遇,與男女平等原則有違」
4.      釋字第 554 號
解釋文就婚姻制度在憲法上的價值,具備制度性保障,且有其特殊社會性功能:「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參照本院釋字第三六二號、第五五二號解釋)。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就性別的部分,直接提到男女平等。理由書更說明男女兩性產生的婚姻關係之重要性:「按婚姻係一夫一妻為營永久共同生活,並使雙方人格得以實現與發展之生活共同體。因婚姻而生之此種永久結合關係,不僅使夫妻在精神上、物質上互相扶持依存,並延伸為家庭與社會之基礎。」,更進一步看,男女兩性構成的婚姻(夫妻)關係與各自的人格實現與發展具有重要關係,也是社會的基礎。
5.      釋字第 647 號
此號解釋的主要意旨在現有婚姻制度之外,對於事實上夫妻也應給予某種程度的保障,所謂事實上夫妻指解釋文提到的「未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之異性伴侶」。
6.      釋字第 666 號
此號解釋針對社會秩序維護法就性交易之處罰規定而來,理由書解釋憲法第七條之男女平等是「要求本質上相同之事物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得恣意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因此社會秩序維護法只處罰了弱勢的意圖得利之一方(女性),包括支付對價之相對人,也沒有顧及弱勢之輔導,因此是違憲的。

(三)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根據我國行政院核定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前言引述了1975「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1985年「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以上的引述都注重「婦女」或「女性」的議題。亦即整個綱領的精神當中,最關切的還是婦女或女性,這樣的敘述很清楚地是以男女兩性作為基礎。如綱領總論的「國際接軌 全球同步」結語:「在在顯示出兩項無可逆轉的事實:一是人類的未來已不再由單一性別來主導,而將會是一個性別平等參與共治共決的社會;另一則是經濟發展的果實必須為全人類所共享,而社會發展的目標是在維持一個萬物共生的永續環境。整體而言,這是一個從立法保障婦女權利,到促使女性有效行使權利的過程;也是一個從聚焦於婦女議題到聚焦於性別議題的過程;亦是一個性別議題從邊陲到主流的過程;更是一個從鼓勵女性參與,到追求典範轉移的過程。」後面不論是「臺灣經驗 迎頭趕上」、「性別平等 永續發展」、「基本理念」,以及各篇專論都是以「婦女」或「女性」為關切的核心。如「就業、經濟與福利篇」的二、基本理念與觀點(二)就說「照顧工作是兩性與社會共同的責任。」(第38頁)在四、具體行動措施(一)結合就業與福利政策思維5.提到「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發展在地化之長期照顧資源與服務模式,尤其針對原住民、新移民、貧窮、老年、單親、獨居、身心障礙者、愛滋病患、多元性傾向者等,提供福利與就業服務。」(第41頁)

雖然綱領四、「教育、文化與媒體篇」(二)「尊重差異、鼓勵多元」又說:「性別主體與認同的多樣性在當今社會已逐漸被看見,包括:女性、男性、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跨性別等,也使「兩性」觀念逐漸擴充為多元性別的討論。因而,無論在教育、文化媒體各個不同的層面,都應該加強對不同性別主體、族群、階級的瞭解,避免以既有的性別主體去壓迫到其他新興主體,尊重差異、鼓勵多元,不只是要反應國際性別主流化思潮,更是回應臺灣社會上性別多元現象,期能引發社會大眾對性別議題的覺知、信念與行動,並且透過對多元文化社會中的性別議題,學習瞭解並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獨特性,從而包容、尊重與關懷其他多元性傾向族群。」(第58頁)可見已經考慮到各類性傾向保障問題,但沒有推翻整個性別概念的意思;總論之各篇專論具體行動措施「四、教育、文化與媒體篇」(三)也提到「強化與提供各種性別弱勢群體(如農漁村婦女、原住民、新移民、受暴婦女、多元性傾向者)性別平等意識與培力,並積極推動男性參與性別平等教育工作。」(第13頁)因此,此篇之撰寫者毋寧更加注重不同性傾向的尊重或保障,並且也沒有立即以多元性別取代男女二元的意思。吾人可以推論撰寫者也意識到性別概念的處理是很不容易的,因為性別的二元與多元是不同的概念,也是對立的,故以保障「多元性傾向」立論。

2015年9月19日 星期六

生命層次

2014  5/31 約12:1-26 代下13-14
歷代志對於南北國的事情有一些不同的敘述,可以補充列王記。原來南北國(猶大/以色列)自分裂起就常有征戰,彼此打來打去,其實這在屬靈的角度看是很不好的,先不論哪一方比較敬虔或比較不敬虔。在未來角度,也容易有屬靈的破口。細一點看,北國自一開始就拜偶像,祭司與利未人都被迫遷至南國。南國最起碼還比較敬虔上帝。像某次南北國又作戰,南國亞比雅王帶領五十萬、北國耶羅波安王帶領八十萬,兩軍對壘,南國先告訴北國,彼此在屬靈態度上的差別,北國不理。最後是佔人數與陣地優勢的北國大敗,損失五十萬精兵,北國元氣大傷。南國亞撒王時代又遇到古實王百萬大軍進攻,但亞撒王呼求耶和華上帝,
說:「耶和華阿、惟有你能幫助軟弱的、勝過強盛的.耶和華我們的 神阿、求你幫助我們.因為我們仰賴你、奉你的名來攻擊這大軍。耶和華阿、你是我們的 神、不要容人勝過你。」(14:11)結果亞撒王率軍勝過古實王謝拉。
耶穌正式進入耶路撒冷前夕,撒拉路的姊姊瑪利亞用珍貴的香膏來膏耶穌的頭和腳,表現出瑪利亞明白耶穌將要做的是將自己獻上當做活祭,瑪利亞也願意用盡自己的嫁妝來回應耶穌的愛之形象。他後來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也表現出耶穌不是來打仗做皇帝,而是超越人的想像,帶來永恆救贖之恩。那是一種生命的層次。
不論古代的猶大國國王或新約的耶穌,在在都表現生命層次優先於其他層次,生命問題若不處理好、生命的價值若不釐清,我們便無方向,縱有萬般的精力也可能投到錯誤的地方。而生命的層次首重靈性的開發,靈性開發則必須與上帝連結。如此,我們的靈不但開啟也有了正確的導引。世界上正一步步走向敗壞,其中的關鍵就是人不願與神有靈性的連結。今天報紙說英國與義大利異想天開,他們想把本國的GDP弄好看些,決定把販毒與嫖妓也計入該國的經濟活動。有些國家則不但讓賭博合法化,也把賭博業計入GDP當中。台灣很多年輕人不知自己的未來是什麼,任己飄遊,這都是靈性閉鎖的後遺症,絕非增加就業率或拉高薪資可解。台灣從民國75年左右瘋大家樂,那時台灣經濟很好,賺很多錢,但靈性走錯路,貪婪、拜鬼遍地皆是,落到今天的光景是不意外的。繼續誠心禱告吧!
默想:約翰福音12: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12: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維持信心

2014  5/30 約11:30-57 代下10-12
所羅門王死之後,換他的兒子羅波安繼位,但此人個性頑梗,對人民苛刻,引致以色列猶大和便雅憫以外其他支派通通叛離。叛離的各支派就擁立耶羅波安為王,成為以色列北國。南北兩國情況不同,南國剛開始時,羅波安還算對神敬虔,神就讓南國強大了三年。但北國一開始就不對勁,耶羅波安造了金牛犢,祭拜偶像,惹得北國的祭司和利未人都搬到南國去。南國國王羅波安雖然還好,可是他強盛之後就不遵行律法,離棄了神。神就容任埃及王示撒攻打南國,雖羅波安悔悟,埃及還是成了南國的主人。
相對來說,耶穌走進伯大尼村子,眾人都為拉撒路的死而哭。耶穌雖然說過:[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11:25-26)可是眾人都聽不懂,照樣哭。也有人猜測耶穌既然能讓瞎子看見,說不定可以讓死人活。結果耶穌悲嘆起來,原文意思是憤怒中的哀傷。代表耶穌看到眾人信心薄弱,心裡蠻生氣的。但又看到眾人的哀傷之情,祂也感到難過,尤其拉撒路也是祂所愛。
從這樣的歷史來看,信心薄弱不是某個人專利,也不是某時代的問題,而是各時代全部人要面對的。五、六年前,台灣基督教會邀請一位來自烏干達的牧師慕約翰(John Mulinde)(除了眼白和牙齒,其他都是黑中之黑)。是很會講聖經的人,他也常受感於神的話而行動。他很擅長從聖經談國度性的屬靈問題,當然一定談烏干達逃出愛滋病咒詛的見證:總統帶領國人向神懺悔。他很喜歡引用昨天默想的那節經文:
7:1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要持續維持對神的信心確實不容易,但神也給了如此的允諾,使我們縱使跌倒也能重新起來。另外,與神保持親密的關係,也是非常重要的事。不論環境如何,都能在神裡面從容往前。

默想:耶穌舉目望天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從所羅門王到馬大

2014  5/29 約11:1-29 代下7-9
路加福音第十章38至42節曾經說耶穌到馬大瑪利亞姊妹家作客,結果馬大忙著張羅,而瑪利亞則靜靜坐在耶穌腳邊聽道理。馬大本來向耶穌抱怨瑪利亞都不來幫忙,耶穌則緩頰說瑪利亞正享受上好的福份。這段對話讓馬大蒙了一些冤,感覺上馬大很像拿著鍋鏟,粗魯辦著庶務的大嬸。而瑪利亞則像纖細婉約的淑女,正一邊喝下午茶一邊敬聽大師講話。粗略來看,馬大似乎忽略了上好福份,等級比較低,但今天約翰福音的經文倒是為馬大伸了冤。這對姊妹的弟弟拉撒路死了,耶穌前來行神蹟。耶穌剛到之時,馬大對耶穌說的第一句話是:「主阿、袮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至于後來才趕到的瑪利亞,她只說一句話:「主阿、袮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可見兩人在這部份的見解層次一樣!不過馬大還補充說:「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上帝求什麼、上帝也必賜給袮。」雖然從後面耶穌與馬大的對話中,馬大對復活的觀念還沒有完全透徹(以為僅末日會發生復活),但她的層次說不定比瑪利亞還高。對自己有個提醒,一個教會當中,每一個人,不論做哪一行、哪種職份,都有機會深度地體驗到神、都有機會明白更多真理。
耶穌行這神蹟還有個特點,祂知道拉撒路死亡的消息並沒有馬上趕去,反而是在外地多待兩天才起行。因此當耶穌與門徒到達時,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為什麼?原來耶穌是要加強眾人的信心。按照當時猶太人的習慣,他們相信人死後三天內,其靈魂還有可能回來。超過三天若沒發生什麼事,就代表此人死定了。所以,耶穌挑拉撒路死後第四天行神蹟,對眾人來說就是真實見證。
所羅門王建聖殿完成後,神于夜間夢裡向他說話:
7:12 夜間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我已聽了你的禱告、也選擇這地方作為祭祀我的殿宇。
7:13 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
7:1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7:15 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
7:16 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
7:17 你若在我面前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7:18 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
7:19 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
7:20 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7:21 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7:22 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 神、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
可見聖殿只是神與人關係的憑據,卻不是關係本身。關係本身是靠以色列人能否謹守聖約,否則縱使是金碧輝煌的聖殿也會被神摒棄。不過,若以色列人能回頭懺悔,神還是會聽進他們的禱告。因此,這一切的關鍵是人對神的「信」!示巴女王對所羅門的稱羨、所羅門時代的國威、乃至所羅門自己的智慧聰明,這些都是「果」,「信」才是因。就像馬大向耶穌所說的話,雖然沒有完全把握全盤真理,但起碼她談到對耶穌的信。光這樣,耶穌就聽進去了。所羅門王其實未必是多厲害的統治者,他只是乖乖跟著父親的遺訓,就得到驚人的成果。對我們這處在末世的神國子民,天天要處理一堆雜務,絕對比馬大還忙,但只要「信」在,我們的禱告就會被神聽進。

默想: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財富之中省察二三事

聽說台灣今年的出生嬰兒數會跌破十萬,各種因素都被討論:高物價、高租金、高房價、多數工作薪資有限、、、。即使是鄉下的老房子 ( 農舍 ) ,屋主都不在了,子女工作於都會區、科技園區或國外,但因法令的種種束縛,難以出售也沒什麼人租,只能任其逐漸頹圮。我們會看到越來越多空寂的村落以及都...